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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論天相星及其它風水地理類像旺度(一)

  天相屬陽水,為南斗第五星。化氣為印,為官祿主、善福。化氣為印的“印”同“蔭”,而且非蔭自己,而是蔭他人。由於蔭他人,屬於服務性質,到頭來有徒勞無功之感,導致易對現實不滿或感到懷才不遇。

  故天相亦為為“印星”,在古代就是替皇帝掌玉璽的大臣。所以雖然正直、忠厚,但缺乏個性。印的本身是能善能惡的,但是這善惡的趨勢是由執印的人去左右的。譬如法堂上的一顆印,能使人陞官發財、骨肉團聚,也能使人受刑受罰、家破人散。這善惡的不同,便是由執印人的用途來區別它。

  天相的陽水性質主流動,故有辛苦之相。

  “天相”這個名稱包含了相助的意思,處於宰相或軍師的地位。其唯一的義務,便是忠於主人,為主人設計參謀,以主人的利害為利害。所以主人善的便助其為善,主人惡的便助其為惡了。故天相逢好則更好,逢兇惡則更兇惡。

  它在十二宮的命盤上,無法簡單確定其究竟是吉曜還是煞曜。它的善惡,是隨着其他相遇拱照的星曜和環境而變的。

  例如,天相入廟,或者入身宮,如果其左右宮中有化祿及天梁夾持,便是“財蔭夾印格”,主其人富貴榮華,享受快樂。又如,天相於落陷之地入命或人身宮,左右之宮有化忌及擎羊來夾持,便是“刑忌夾印格”,主其人會遭受牢獄之災,而且有刑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