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太陽在財帛宮,無論人廟或落陷,有吉或無吉,均主其人不易聚財。若見刑、煞諸曜,則主其人一生為他人作嫁。所以太陽入財帛宮時,應檢視夫妻宮及田宅宮有無守財的能力,如有,則財應交配偶;或注意置業的機會,以求趨避。
若與太陰同宮,加會輔、弼者,則其人發財不小。但由於太陽與太陰的星曜的性質一主散、一主聚,所以當二者同宮,且若會見吉星,主其人先散后聚,或其人既能散財亦能聚財。
若與巨門同宮,其人之財靠創業得來,或靠競爭、辛勞費神而得。在現代,若太陽、巨門化為權祿,則主其人會受到異族的賞識而得成富。若大限或流年見之,同論。
古人云:“太陽守財帛於旺地,會諸吉相助,不為巨門躔,其富貴綿遠。”由此可見,在財帛宮的太陽,不喜與巨門同宮或對照,主其人難以得財,亦會有糾紛,只易成為一時之富貴。
若與天梁同宮,主其人操心生財。若加會諸吉,則財源滾滾。太陽與天梁同入財帛宮的組合,主爭奪。但若能憑專業知識或商標字號等無形資產求財,則比太陽與其他星曜的組合為佳,尤其喜歡與化科同宮。
若與祿存同宮,主其人操心生財,可大富;但加諸惡者,則不美。
若與祿存、天馬照會,乃大富之格。但若太陽落陷,主其人會財來財去,費心 勞力。
若與六吉星同宮,主其人不會浪費,逐漸積財致富。
若與昌、曲會合,又有化忌者,主其人一生會被別人牽累而破財,尤應避免替人作保。
若與六煞星同宮,主其人財進財出,浪費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