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對《周易》作出準確的歷史定位,我們還須首先討論中國文化形態及其歷史演變的大勢,因為只有以這個參照係為背景,我們才能準確地找到《周易》的歷史坐標。
很明顯的是,中國文化和西方文化的歷史發展過程有一些基本的一致之處:它們都經過三個大階段,中間都經歷了兩次大轉型;這樣,中西文化發展的歷史都可以劃分為五個階段:前軸心期,軸心期(第一次大轉型),中古時代,轉型期(第二次大轉型),現代。
1.易經文化與前軸心期文化
前軸心期,在西方是古希臘哲學時代之前,在中國則是春秋戰國乃至西周之前。在這個時代,中西文化之間有許多相似之處,諸如,這是一個神學的時代、神話的時代、詩歌的時代,等等;文獻方面,在西方是《荷馬史詩》,在中國是甲骨卜辭、“書”(虞夏商書)、“詩”但是同時,中西文化在這個時期又各自呈現着自己的特色,例如在關於神的問題上,西方的“眾神”具有相當獨立的個體精神,而中國的神的等級相對更為森嚴。
中西文化形態儘管後來在軸心期發生了轉型,但軸心時代精神仍承襲了各自在前軸心期所鑄成的基本精神傳統。就中國的情況看,個體精神方面,正如《說苑》所說:“禹曰:堯舜之人皆以堯舜之心為心,今寡人為君也,百姓各以其心為心。”“百姓各以其心為心”,這正是中國前軸心期之個體精神的表現。當然,群體精神也是前軸心期文化精神的另外一個方面。《白虎通•號》說:“古之時未有三綱六紀,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飢即求食,飽即棄余。茹毛飲血,而衣皮葦,於是伏羲……因夫婦,正五行,始定人道。”《新語》說:伏羲時代“民始開悟,知有父子之親,君臣之義,夫婦之道,長幼之序”。可見倫常綱紀作為群體原則也是前軸心期開始奠定的。
中國文化軸心期大轉型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神的地位的降低、人的地位的提高。今天看來,如上所述,前軸心期的人神關係本是一種“健康”的聯繫。這是因為人可以兩種方式面對神:一是作為群體族類,一是作為個體自我。在西方現代觀念中,經過文藝復興、宗教改革的洗禮,宗教信仰已成為一件純粹個體性的事務:人可以作為純粹個體,單獨面對神,與神簽約。這與中世紀的觀念是有所不同的,那時人神之間的事務必須由宗教組織教會來代理,而宗教組織所代表的不是個別的人,而是群體的人,因而不是信徒決定了教會,而是教會決定了信徒。但這已是軸心期大轉型之後的事情了。
2.易經文化與軸心期文化(第一次大轉型)
前軸心期乃是世界幾大文化形態的醞釀期,而軸心期則是世界幾大文化形態的定型期,如上所說,這種定型原是一種“有因有革”的過程,亦即孔子所說的“損益”的過程。但其共同特徵則是哲學理性的覺醒,這個共同特徵決定了世界幾大文明傳統的共通性,即它們都有過一個軸心期,那時,哲學理性產生了;但是不同文明傳統之間的這種文化轉型,又有若干不同的特點,正是這種不同,決定了世界幾大文明傳統的文化類型的區分。
中西文化的一個基本區別,在於上述超越觀念經過軸心期大轉型之後的分道揚鑣:西方軸心期轉型導致了文化的更進一步神學化,進入了中世紀基督教神學時代;而中國軸心期轉型則導致了文化的世俗化,進入了中古時代(自秦至淸)的儒學時代,此時的中國文化雖然保留着許多諸如祭天祈神之類的神學孑遺,但基本上是世俗化的。沒有統一的宗教,皇家宗教活動與儒、道、釋多元並存,這正好表明此時中國人所有的只是古代神學解體以來的宗教“殘片”(借AlasdairMacIntyre語)。《禮記•表記》:“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周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所說的正是這樣一種情況。在前軸心期的商代和軸心期開始的周代之間,這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分野。有學者甚至於認為:“對於‘天命’,周公其實是不信的。周公對當時的另一輔政大臣召公奭就坦開了他對‘天命’的真實意見:‘天命不易,天難勘,乃其墜命,弗克經歷嗣前人恭明德。‘天不可信,我道惟寧王德延。’只不過“在當時宗教思想浸人人心的情勢下,周人又不能不利用‘天命’觀念。”^這是頗有見地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