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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易經學習之:六五:敦復。無悔。
李鼎祚《周易集解》:
候果曰:“坤為厚戴。故曰‘敦復’。體柔居剛.無應失位,所以
有悔。能自考省,動不失中,故曰:•無悔’矣。”
講解:
侯果認為,坤具有厚德載物的品格,這就叫作4‘敦復”。而此爻本為陰柔,但卻居陽剛之位,又不能與二交形成陰陽對應的關係,所以是會產生災禍的,但如果能在變動中守住中位,這樣就會消除災禍。
王弼《周易注》:
居厚而屣中。居厚則無怨,屣中則可以自考。雖不足以及體復之吉,守厚以復,悔可免也。
講解:
王弼把這一爻從象到辭合在一起講。他認為卦辭中明確講了厚德載物,而爻位又是中爻。這樣,厚德載物可以消除怨恨,而行在中位又可以自我省察。儘管還沒有達到“休復"那樣的吉祥,但具備這些也就可以免除災禍了。
程頤《易傳》:
六五,以中順之德處君位,能敦篤於復善者也,故“無悔’。雖本善,戒亦在其中矣。陽復方徽之時,以柔居尊,下復無助,未能致亨吉也,能“無悔”而已。
講解:
六五這一爻,由於它是中爻,又是君王之位,可以厚徳誠實而歸復到善的境界,這樣就是“無悔”的。而且,這一爻中本身也隱含了戒備的意思。當陽爻歸復時.在它歸復之初,以陰柔之德處於尊貴之位.歸復以後又沒有其他陽爻來輔助,這時還不能造成順利和吉祥。因此,兆辭僅僅是“無悔”。
朱熹《周易本義》:
以中順居尊,而當復之時。敦復之象無悔之道也。
講解:
朱熹把這一爻看成是以中爻兼君王之位來作為歸復的時機。因此,這二象辭的應用,正是消除災禍的辦法。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於十年,不克征。
李鼎祚《周易集解》: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c”虞翻曰:"坤冥為迷,高而無應,故•凶•。五變正時,坎為災眚,故•有災眚’也。”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虞翻曰:“三複位時而體師,故4用行師•。陰逆不順坤,為死喪,坎流血,故‘終有大敗’垢、乾為君,滅藏於坤。坤為異邦,故•國君。凶’矣。"荀爽曰:••坤為眾.故‘用行師’也。謂上行師而距於初,陽息上升:必消群陰,‘終有大敗’。國君,謂初也。受命復道,當從下升。今上六行師,王誅必加,故4以其國君。凶’也。至於十年,不克征。”虞翻曰:“坤為至,為十年。陰逆坎臨,故4不克征•。謂五變設險,故帥師致,喪君而無征也。”何妥曰:••理固之道須進善納諫。速而不復,安可托民以此行師?必敗蜻矣。敗乃思復,失道已遠。雖復十年,乃征無所克矣。”案:坤為先迷,故曰:“速復Q”坤又為師象,故曰:“行師。”坤數十,十年之象也。
講解:
首先,我們來看看虞翻的觀點。
他認為在《復卦》中的外卦為坤.由於它居於上,所以沒有下卦的陽爻與它相應。這是造成凶的一個原因。當五爻變時,則上卦為坎。坎有災象,所以說“有災眚"。陰本應順坤之理,但是卻與它相逆,這使陰爻有死喪象、流血象。造成了“終有大敗”的結局。坤為至,為十年。這是因為《坤卦•初六》有。“履霜堅冰至”.以及《屯卦》中有坤象,卦辭中有十年。由於陰逆坤之理,所以有“不克之說。
其次,我們來看看荀爽的觀點。
他認為宥眾象,所以才說“用行師”。陽爻在上升過程中一定會與群陰交鋒,結果是“終有大敗”。當國君要復興正道時一定要從下開始,逐漸上升發展3而現在卻是上爻用兵,這樣就會造成國君凶的結果。
最後,我們來看看何妥的觀點。
他認為治理國家的道理在於臣子要進良策,國君要勇於納凍^如果是迷茫而不歸復到正道,怎麼可以去統治百姓和調動軍隊呢?這樣下去一定會失敗。失敗了再想歸復原來的局面,出兵打仗也不會攻克敵方了。
還有,李鼎祚的觀點。
他認為坤的特點是“先迷后得主”.所以才有“迷復"的象辭。而坤又有師象,其年又為十年,這樣就造成了“至於十年,不克征"的結果。
王弼《周易注》:
最處復后,是迷者也。以迷求復,故曰:“迷復"也。用之行師,難用有克也,終必大敗。用之於國,則反乎君道也。大敗乃復,量斯勢也。蛋復十年修之,猶未能征也。
講解:
這一爻是歸復的最後一爻,可見它是迷茫所致。在這種狀態下去追求歸復,叫作“迷復”。把它用在征討方面,也難以使用,更不會戰勝敵方。把用在統治國家方面,則會產生極不安穩的局面。在大敗之後,儘管又歸復了,但還是不能用來征討。
程頤(易傳》:
以陰柔居復之終,終速不復者也。速而不復,其凶可知。“有災眚”,災,無災,自外來;眚,己過,由自作。躍迷不復善,在己別動皆過失,災禍亦自外而至,蓋所招也。速道不復,無施而可,用以行師,則終有大敗,以之為國,則君之凶也a十年者,數之終。••至於十年,不克征”,謂終不能行。既速於道,何時而可行也?
講解:
程頤認為.陰爻本來就是柔弱的,但又處於復的終點,到頭來還迷茫不能歸復。迷茫而不能歸道,這樣的凶災就可想而知了。而且,在迷茫不能歸復時,自己又有不少過失,災禍又從外降臨,這都是自己招惹的。把這種狀況去指導征討,一定會失敗;用來指導治國,就會造成國君的兇險。在這個時候是有違於天道的。
朱熹《周易本義》:
眚,生領反。以陰柔居復終,終速不復之象,凶之道也。故其占如此。以,猶及也。
講解:
朱熹認為,以陰爻的柔弱處於復的終點,這是到頭來不能歸復之象,是凶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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