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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學習:寫作主體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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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文章寫作主體的人,是《周易》所謂“三才”之一,是助天地生化不已的神聖事物。因此,《周易》認為,為文者應具有高尚的道德修養和健康的心理素質。那就是要做到誠、慎、守三個字。

“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乾•九三•文言》)此言誠。即為文要講真話。心口如一,這樣,功業就可日益藏積。“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困•彖》),不講真話者,自以為善於辭令,必將自人困境。“將叛者,其辭慚”(《繫辭下》),背實棄信之人,其為文立言當然不能理直氣壯。

“君子以慎言語。”(《頤•象》)“君子安其心而後動,易其心而後語。”(《繫辭下》)此二句言“慎”。“吉之人辭寡。躁之人辭多。誣善之人,其辭游。”(《繫辭下》)此進一步論述“慎”是有道德修養的表現:有善德之人為文簡練,浮躁的人廢話連篇,誹毀好人者因無事實根據,其言辭當然游移不定。

“守”即操守,指為文者要有主見或獨到見解。“君子以獨立不懼。”(《大過•象》)“中心疑者,其辭枝(歧)”,“失其守者,其辭屈”(《繫辭下》)指出為文者要有獨立無畏的精神氣概,堅守節操。自己心中疑惑,其文辭必然模稜兩可;失去操守,沒有主見,只能隨聲附和,屈從他人。

誠、慎、守三字對後世學者亦有深刻影響。宋代朱熹在《答鞏仲至》中說:“所謂修辭立誠以居業者,欲吾之謹夫所發以致其實,而尤先於言語之易放而難收也。”清人魏禧在《甘健齋園稿序》中指出:“《易》曰:‘修辭立其誠。’立誠以為質,修之而後言可文也。聖人之於文,蓋惓惓矣。”兩人都強調了“誠”乃為文者應有的基本修養和素質。清代程廷祚《復家魚門論古文書》雲:“古之有至德卓行者,多不以文自見,不得已而見於文,其取精用宏,固自有術,而要之以進德修業為本原。”此言品德高尚的人,為文極慎,用語至精,重在進德修業。清人恭弘=叶 恭弘燮在《原詩•內篇上》中指出:“《易》曰‘獨立不懼’,此言其人,而此人其文當亦如此也。”是為根據《易》理闡發為文者應有特操和膽識,而文如其人,也應有自己的真知灼見。

《周易》對寫作主體的諸項要求,突出強調了文者要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堅持真理。對那些慣於在文章中說假話、說廢話、說套話的人,誠、慎、守三字也是極好的勸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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