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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智慧論述,易經的運用“分兩尚中”與“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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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之構成,除了運用“原始要終”的整體方法外,還採取了“分兩尚中”(即“分而為二”、“尚於中行”)的對立統一方法。“分而為二”本來是《周易》揲蓍之法的第一個步驟,即將用來占筮的四十九根蓍草隨意分成兩份,《易傳》的作者進一步用“分而為二”的方法說明宇宙萬物的生成過程:“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太極分而為二成兩儀,兩儀象徵天地、陰陽等對立的矛盾形態;兩儀又分而為二成四象,四象象徵夏春秋冬四時,而夏冬、春秋又表現為兩組對立的矛盾形態,四象再分而為二成八卦,八卦象徵八種基本物質,它們組成了兩兩相對的四組矛盾形態,即天地、雷風、水火、山澤。八卦再兩兩重疊,就形成了《周易》六十四卦系統。這六十四卦又代表了三十二對矛盾,象徵著宇宙間充滿了矛盾衝突。“分而為二”是《周易》運用對立衝突的觀點,闡述事物矛盾形態的具體方法。但是事物的矛盾總是表現為對立的統一,辯證的觀點作為事物矛盾在主觀上的反映,必須是既看到對立,又看到統一。《周易》在講對立的同時,又十分重視統一,強調“中行無咎”、“尚於中行”。“中行”一詞,《周易》中一共用了五次,都是在告誡人們行事要合於中道;能合於中道就能保持中和,其要無咎。《易》之為書的目的,就是指導人們如何做到“無咎”,就像《繫辭》所說的“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懼以終始,其要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始終”之位處於兩極,亊物的矛盾對立在這裏發展到頂點,事物的性質也將在這裏發生質的變化,所以非常可怕,只有中行才是保險安全之道。這裏,《周易》由於過分強調中行無咎,強調和諧統一,已經走上了折中主義。不難發現,《周易》說的“分而為二”、“尚於中行”與《論語》說的“叩其兩端”、“過猶不及”,《中臢》說的“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都是一個意思,即既抓住兩端,又貴和持中,它們體現了傳統儒家思想的“中和”特色。

《文心》繼承了《周易》“分而為二”、“尚於中行”的思想方法,以此來“彌綸群言”,倡導折衷。我們知道,劉勰論文力主“折衷”,他反對“復似善罵,多失折衷”(《奏啟》)的極端做法,認為“折之中和,應保無咎”(《章句》),《序志》篇還特別申明《文心》是本着“擘肌分理,唯務折衷”的方法來寫作的。“折衷”的前提是“執兩”,只有對事物的兩端進行具體的分析研究,“兼解以俱通”(《定勢》),才能做到不偏不倚、求中持平,實現“以裁厥中”(《附會》)的目的。《文心》在分析具體的文學問題時,正是採用了分兩折衷的方法:一方面對藝術問題分而為二,兼能倶通,提出了一系列的對立範疇,如質與文、才與學、奇與正、古與今等;另一方面在分兩兼解的同時,又強調“能執厥中”(《封禪》),力求把對立的雙方統一起來,構成一個和諧的統一體。這種兼解折衷的方法,就是劉勰的藝術辯證法。

(一)質與文

質與文的含義,廣而言之,近似於今天所說的文學作品的思想性與藝術性、內容與形式兩個方面。劉勰對這兩方面採取了同時兼顧、折衷統一的辯證方法。

文雖新而有質,色雖糅而有本。(《詮賦》)

文質相稱,固巨儒之情也。(《才略》)

夫水性虛而淪漪結,木體實而花萼振:文附質也。虎豹無文,則鞟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資丹漆:質待文也。(《情采》)

任何文學作品都是質與文、情與采兩方面的統一,所謂“文質相稱”、“情采自凝”,失去一方就不成其為藝術作品了。劉勰運用兼解折衷的方法,抓住質與文的兩端來“折之中和”,他主張“文不滅質”,“貴乎返本”,反對“采濫忽真”,“繁采寡情”(《情采》),認為藝術要文,但文中要有質;作品要采,然采中要寓情。情采結合,文質相附的中和標準,才是劉勰的審美理想。根據這種審美理想,他對文壇上重理輕文的玄言詩和重文輕理的宮闈詩都提出了尖銳的批評。

(二)才與學

才與學是有關主體創作才能形成的一對範疇。對這個問題,劉勰同樣採取了兩面權衡、折衷求和的方法,即既重視創作主體的先天稟賦,又強調後天學習的重要性。

八體屢遷,功以學成;才力居中,肇自血氣。

才有天資,學慎始習(《體性》)。

文章由學,能在天資;才自內發,學由外成。(《事類》)

劉勰承認創作主體的先天才性各有不同,認為“人之稟才,遲速異分”(《神思》),“才有庸俊,氣有剛柔”(《體性》)。可貴的是他沒有對這些先天差異橫加褒貶而流於天才決定論,而是強調“難易雖殊,並資博練”,要求人們“積學以儲寶,酌理以富才”,通過努力學習來提高表達技巧,鍛煉藝術才能。這就把先天的才氣與後天的學習統一起來,在《文心》創作論中,既闡述了才與學的不同特點,又堅持了才與學並重的藝術辯證觀。

(三)奇與正

奇與正主要指新奇獨特和莊重典雅兩種藝術風格。劉勰從儒家正統觀點出發,認為“雅與奇反”(《體性》),讚揚典雅莊重的藝術風格,把它視為正體;且對新奇的藝術風格則有所不滿,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劉勰並非本來就對新奇的風格存有偏見,他對新奇的風格頗有微詞實屬事出有因。《序志》說:“去聖久遠,文體解散;辭人愛奇,言貴浮詭,飾羽尚畫,文綉搫蛻;離本彌甚,將遂訛濫。”面對當時文壇上瀰漫著的離本逐奇、穿鑿取新的文風,劉勰甚為擔憂,他本着“正末歸本”,救時之弊的雄心,“搦筆和墨,乃始論文”。基於這樣的原因,劉勰提出了辯證的奇正觀:主張“執正以馭奇”,反對“逐奇而失正”(《定勢》),即新奇要以雅正為基礎,不能離本逐末,求奇舍正。掌握了這個尺度,那麼奇與正就可以并行不悖、相映成趣,故曰:“奇正雖反,必兼解以俱通;剛柔雖殊,必隨時而適用。”

(四)古與今

古與今這對範疇涉及文學發展中的繼承與革新問題。劉勰對這個問題的態度是:

酌古御今,治繁總要。(《奏啟》)

釆故實於前代,觀通變於當今(《議對》)

不意古而不晦於深,文今而不墜於淺。(《封禪》)

文學要發展就離不開創新,而創新又必須以繼承為基礎,會通古人的創作,適應今天的變化,在古今中講因革,於通變中求發展,這就叫“望今制奇,參古定法”(《通變》)。至於怎樣“望今制奇,參古定法”,《風骨》作了回答:“熔鑄經典之范,翔集子史之術,洞曉情變,曲昭文體,然後能孚甲新意,雕畫奇辭。”劉勰認為,只有廣泛地學習、借鑒古代的文化典籍,熟悉、掌握文情的變化規律和文體的寫作要求,才能“孚甲新意,雕畫奇辭”,創造出適應時代要求的藝術作品。

一言以蔽之,劉勰受《周易》“分兩尚中”的思想方法的影響,在《文心》中對藝術作品的內容與形式,創作主體的才性與學識,文辭風格的典雅與新奇以及文學發展的繼承與革新等一系列重要問題,進行了兩兩對舉,兼解折衷的辯證論述,使《文心》全書充滿了藝術辯證法的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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