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以降,關於《周易》的研究也和其“獨尊儒術”的經世致用的價值取向一樣,對《周易》中的仁義之術的具體闡釋,成為後世儒學家研究的主流形式。雖然後世儒學家也把《繫辭傳》、《說卦傳》等“十翼”作為其研究的參照系,但是,對《周易》所承諾的“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價值顯然沒有達到《周易》自在的高度。後世儒學家對《周易》“窮理盡性”之學則較多為注重,但由於對《周易》的“以至於命”之學缺少形上性的體悟,這使得對《周易》“窮理盡性”之學的判釋也只能在形下的意義上進行闡解。我們看到,後世儒學家失落了先秦儒學對《周易》的“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理性進路,使對《周易》的研究和應用失落了本體性。本文用哲學的“承諾推定法”在推定《周易》“形而中論”哲學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定《周易》承諾的中國科學的代表形式──生命科學,並在與西方科學比較中,推定中國生命科學的形上性意義,由此推定《周易》暨“形而上者謂之道”所承諾的科學意義。
一、《周易》的價值論承諾和範疇推定
《周易》的價值論承諾和範疇推定,在《說卦傳》中有相當精闢的闡述,《說卦傳》集中闡明了《周易》的主要範疇和範疇推定的價值論承諾: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說卦傳》)
這兩段話在《說卦傳》中是為首段而且相續而發,是推定《周易》價值論承諾的重要依據。
顯然,“昔者聖人之作《易》也”所實現的最高的價值是“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為了實現“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這一價值論承諾,《周易》是用“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的推定過程,以“蓍”、“數”、“陰”、“陽”、“卦”、“剛”、“柔”、“道”、“德”、“理”、“義”等範疇作為實現“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價值論承諾。顯然,《周易》是用“蓍”、“數”、“陰”、“陽”、“卦”、“剛”、“柔”、“道”、“德”、“理”、“義”範疇的推定承諾着“理”和“性”的範疇及價值,以“理”和“性”的範疇即“窮理”、“盡性”推定和承諾“命”──“以至於命”的價值與範疇。可見,所有的推定是為了承諾“命”的價值與範疇。因此,《周易》的價值論承諾和範疇推定在“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範疇推定中實現了統一。
為了能夠實現“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價值論承諾,《周易》認為應進一步對實現“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範疇進行推定,所以,“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價值論承諾和推定者,卦也。“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成為承諾和推定的主體方式。這使得價值論承諾和推定與主體論承諾和推定在卦的方式上統一。《繫辭傳下·第十章》中對《易》之為書的價值論承諾和推定與主體論承諾和推定在卦的方式上的統一作了推定: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材而 兩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道有變動,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 物相雜,故曰文,文不當,故吉凶生焉。(《繫辭傳下·第十章》)
顯然,《周易》為了能“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就進一步展開了對“以順性命之理”的推定。這就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進行的“卦”的範疇推定過程。這一過程是以“天”、“地”、“人”的“三才”之“道”的範疇推定出“卦”的範疇和方式。即把“立天之道”之“陰”與“陽”,“立地之道”之“柔”與“剛”,“立人之道”之“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從而推定出《易》的六畫之“卦”的範疇。把“立天之道”之“陰”與“陽”,“立地之道”之“柔”與“剛”,“立人之道”之“仁”與“義”,三才之道“分陰分陽”,即把三才之道推定為陰陽爻,陰陽爻以“柔剛”的“迭用”從而推定為“卦”的“六位”之形式。所以,“六畫”和“六位”是“卦”的方式的推定形式。由此可見,“卦”不但具有範疇的推定性,也具有形式的推定性,即“卦”具有範疇和形式的統一。
“《易》六畫而成卦”和“《易》六位而成章”的範疇推定,即《周易》的推定是以“六畫而成卦”和“卦”的“六位而成章”承諾“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價值。所以,“六畫”與“六位”是“卦”的表現形式。對“《易》六畫而成卦”和“《易》六位而成章”的範疇及形式推定成為《周易》象數理義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