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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與《易》之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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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成書的年代,現 已無法確考,據《易傳·繫辭下》所載:“《易》之興,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又說:“《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耶?是故其辭危。”因此,一般認為《易經》成書於殷周之際。
  殷周之際是我國社會的變革時代。國學大師王國維在其《殷周制度論》中指出:“中國政治與文化之變革,莫劇於殷周之際。殷周間之大變革,自其表言之,不過一姓一家之興亡與都邑之移轉,自其里言之,則由舊制度廢而新制度興;舊文化廢而新文化興。”他說:“周人制度之大異於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喪服之制,並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下臣諸侯之制。二曰廟數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數者皆周之所以綱紀天下,其旨則在納上下於道德,而合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困體。故知周之制度典禮,實皆為道德而設。”
  《禮記·表記》對的殷與周之思想文化作了比較,指出:“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先罰而後賞。”周則發生了重大變革:“周人尊禮尚施,事鬼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這些變化在《易經》中也有所反映。《易經》中雖然還保留了一些天命鬼神觀念,但已開始向道德與智謀的轉化。這就是《易經》中的道德內函與蘊函的哲理。儒家道德思想源於《易》之道德內函,道家哲學思想則源於《易》之哲理。
  孔子創立的儒家學派是以倫理道德為核心的學術派別。司馬談《論六家要旨》中對儒家評論是:“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不可易也。”又說:“夫儒者以六藝為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司馬談是站在崇道貶儒的立場評論儒家的,對儒家的評價不如道家那麼高。班固《諸子略》中對儒家的評論是:“儒家者流,蓋出於司徙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游文於《六經》之中,留意於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以重其言,於道最為高”。司徒之官為主管教化之官,儒家是以道德教化為業的學術派別。班固對儒家的評價比較公允。
    儒家以堯、舜為崇拜的聖人,孔子言行彙編的《論語》中有《堯曰》章,記述堯傳舜,舜傳禹的告誡,特別講到“允執厥中”。這一告誡是孔子《中庸》思想的來源。因此,說儒家“祖述堯舜”是有所據的。但堯、舜年代久遠,對儒家的影響是有限的。孔子在研究禮樂制度時曾發出夏禮、殷禮文獻不足的感嘆!“子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征之矣。”(《論語·八佾》)夏禮,殷禮的文獻都不充足了,更何況更為久遠的堯、舜時代的文獻資料了。
  根據《論語》所載,孔子直接繼承的是周代文化。“憲章之武”,即效法周文王、周武王與周公。孔子說:“周監於 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同上)孔子以周文化的繼承者自居。《論語·子罕》中記載,孔子周遊列國時,曾在匡地被拘禁。孔子毫不畏懼地說:“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后死者不得與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匡人其如予何?”(《論語·子罕》)這是說:周文王已經死了,周文化不就在我這裏嗎?如果上天果真要消滅這一文化,那麼作為後來者我,就不會得到這種文化;天將這種文化交付於我,就是不願消滅這種文化,匡人又能怎麼樣我呢?
  孔子繼承周文王開創的周代文化,而相傳為周文王推演而成書的《易經》必然是其重要的思想淵源。
  孔子思想的發展經歷了兩個階段,即五十歲之前,“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中庸》),建構以仁與禮為核心的倫理道德思想體系;五十歲以後,通過研《易》涉及天命之學,為其倫理道德思想提供理論依據,將其提升為道德哲學。這一論斷可以從孔子自述其治學經歷來證明。
  “子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論語·述而》)對這一句話,近人錢穆等人認為,“易”為“亦”字。然而,從魏時何晏《論語》注、北宋邢疏,皆以《易》為解。何晏注曰:“《易》窮理盡情以至於命,年五十而知天命,以知命之年,讀至命之書,可以無大過。”邢疏曰:“此章孔子言其學《易》年也。加我數年,方至五十,謂四十七時也。《易》之為書,窮理盡情以至於命,吉凶悔吝,豫以告人,使人從吉不從凶,故孔子言已四十七學《易》,可以無過咎矣。”
    這一註疏是符合原意的。《莊子·天運篇》中說:“丘治《詩》、《書》、《禮》、《樂》、《易》、《春秋》。”治有研究整理的意思。莊子是戰國時代思想家,對孔子多有評論,這一孔子治《易》之說當為可信。《史記·孔子世家》中說:“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司馬遷是漢代著名史學家,他的記載絕非無稽之談。據最新考古發掘出的帛書《易》中的《二三子問》、《易之義》、《要》等篇,皆記載孔子與《易》的關係。帛書《易》的《要》篇記載:“夫子老而好《易》,居則在席,行則在囊。”這與《史記·孔子世家》所載是相同的。另外還詳細記述了孔子的弟子對他“老而好《易》”提出了質疑:“夫子何以老而好之乎?”孔子的答覆是:“我觀其德義耳也。”說明他是從“德義”方面研究《易經》的。
  如果認為這些記載仍不足信,那麼記載孔子言行的《論語·子路》中則有:“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善夫!”“不恆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佔而己矣。”
  何晏注曰:“孔曰南人,南國之人。”又引鄭曰:“言巫醫不能治無恆之人。”對“善夫”的注曰:“孔曰:此《易》《恆》卦之辭:德無常,則羞辱承之。”對“子曰:不佔而己矣。”注曰:“鄭曰易所以占吉凶,無恆之人,《易》所不佔。”另有對“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的解釋為:人沒有恆心,連巫醫都作不了。儘管解釋有所不同,但《論語》中這段“不恆其德,或承之羞”為《易經》《恆》卦九三爻辭則是事實。這說明孔子不僅研究《易》,或引《易》以發表評論。
  另外,從孔子自述其一生思想演變所說:“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愈矩。”(《論語·為政》)也說明孔子年五十而思想發生一重大轉變,開始轉向研究天命之學,即轉向哲學思考,為其倫理道德建構哲學理論依據。
    在孔子之前的典籍中,只有《易》為哲學經典。《漢書·藝文志》在評論“六藝”時指出:“六藝之文,《樂》以和神,仁之表也;《詩》以正言,義之用也;《禮》以明體,明者著見,故無訓也;《書》以廣聽,知之求也;《春秋》以斷事,信之符也。五者,蓋五常之道,相須而備,而《易》為之原,故曰:‘《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言與天地為始終也。至於五學,世有變故,猶五行之更用事焉。”這是說,“六藝”中的《樂》、《詩》、《禮》、《書》、《春秋》皆為專門之學,即所謂“五常之道”,各有具體內容與具體用途,將隨着時代的變化而失去其作用與價值,而《易》是屬於“形而上”之哲理,為《樂》、《詩》、《禮》、《書》、《春秋》的理論依據,即所謂“五學”之原,其作用與價值是無限的,即其“言與天地為終始也。”由此可見,孔子晚年轉向研《易》,是其思想發展之必然。
  中國古代哲學的根本思想是“天人合一”,這一思維模式是《易》所開啟的。這就是《易傳·繫辭下》中所說的伏犧氏“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易》為中國天人之學,即哲學之原。先秦各家,皆吸取《易》之思想,建構各自的思想理論體系。孔子為代表的儒家就是吸取《易》之思想,將其倫理道德思想提升為道德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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