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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的由來和產生,陰陽曆合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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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的由來

我國現行日曆所用的是太陽曆,簡稱陽曆、公曆,通常人們會在陽曆日期的下面看到有一排小字,那是農曆的日期,每隔半個月左右,還有今日立春、今日清明、今日小寒等說明,這些說明指的就是節氣。在歷史上,二十四節氣同陽曆、陰曆、農曆三種曆法有着直接和間接的關係。因而,在介紹節氣之前,我們先探討曆法的由來。

曆法的產生

天文學的實踐來源於觀察,曆法也是在觀察的基礎上產生的。正如《周易^繫辭上》所說:“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覺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我們現在常常使用的“觀察”即出自這句話里的“仰觀”和“俯察”。古人語:“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象”即日月星辰,“形”即山川動植萬物,對天象地形的觀察,能看到自然的變化。而天上變化最明顯的莫過於日月,因此,推斷出古人最早觀察的對象應是日月。

在觀察時,人們首個感官就是晝夜的變化,而這個變化跟太陽的升落密切相連,一天的開始在於太陽從東方升起時,一天的結束也在於太陽西落之後。日復一日的這樣重複着。晝夜變化與太陽升落給人們的感官以強烈而頻繁的重複刺激,自然會在人們的腦海中印下深刻的痕迹,因而形成了最早的時間概念:日。其次,在夜晚的天上,最引人注目的是皎潔明亮的月亮。月亮的圓缺變化引起了人們的重視和興趣。古人看到月亮有缺到圓,又從圓滿到虧缺、消失。幾天之後,又開始新的輪迴。經過多次循環往複,人們對月亮這種位相變化周期,也就是月相有了認識,從而形成了時間的另一個概念:月。

新月長成半圓形,“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弦也”(《藝文類聚》卷一),所以叫做“弦”。長成圓形,叫做“望”。以後又虧缺成半圓形,也叫做“弦”。“望”之前叫做“上弦”,“望”之後叫做“下弦”。後來再變細小乃至消失,像火熄滅一樣,看不見光了,叫做“晦”。過幾天,天上又重新出現新月,這叫“朔”。第三,“舊月運行,一寒一暑”,“變通莫大乎四時”〖《周易-繫辭上》四季氣候的寒暑變化像日月一樣給人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從寒冷的氣候經過一段溫暖季節,進入炎熱的暑天,又經過涼爽的季節,重新出現寒冷的時節。這種情況雖然也是反覆多次刺激着人們,但由於周期太長,界線並不那麼明顯,因此對它的認識要晚一些。在寒暑變化的同時,植物也有明顯的變化,恭弘=叶 恭弘生恭弘=叶 恭弘落,花開花謝,也呈現着周期性。寒暑之氣的變遷和物候的更替,形成了氣候的概念。四季氣候的變化,人們開始只是十分模糊的概念,後來才逐漸明確起來,並且日益精密、準確。曆法就是這樣發展起來的。

陰曆

陰曆全稱太陰曆。它是根據月亮的變化周期來制定的。據史料記載,我國早在4200年前就有陰曆的叫法。我國的先民們把月亮圓缺的一個周期稱為“朔望月”,把完全見不到月亮的一天稱為“朔日”,朔日定在陰曆的每月初一;把月亮最圓的一天稱為“望日”,望日定在陰曆的每月十五(或十六)。從朔到望是朔望月的前半月,從望到朔是朔望月的後半月,從朔到望再到朔為陰曆的一個月,一個朔望月的天數是29天12小時44分2.8秒,約合215306天。兩個朔望月大約相當於地球自轉59周,所以陰曆規定每個月中一個大月30日,一個小月29日,12個月為一年,全年共354日。12個朔望月總計351367天,二者一年相差1367天。如若不調整,40年後,朔望日期就會發生顛倒。為避免這中情況發生,人們想出每隔2〜4年,增加一個月,這一年就是閏年,陰曆經過這樣調整以後,每30年和月亮繞地球的步調只差16.8分了。

由於月亮圍繞地球運轉和地球圍繞太陽運轉速度不均勻,為保持朔日必在陰曆每月初一,也要進行調整,因此有時出現一連兩個陰曆大月或一連兩個陰曆小月的情況。

陽曆

陽曆全稱太陽曆,為當今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地區和民族通用的曆法,所以又稱“公曆”,陽曆是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周期為計算的基礎的。它把地球繞太陽一周所用的時間,定為一個回歸年,是太陽曆的基本周期。一個回歸年是365
日,后經過精密計算確定為365日5小時48分48秒,約合365*242199日。因此陽曆年365日,比回歸年少了0.242199日。為了補足這個差數,所以曆法規定每4年中有一年再另力口1日,為366日,叫閏年,實際是閏一日。因而陽曆的4、6、9、11月是小月,30天;平年2月28天,閏年2月29天;其佘月份是大月,31天。
太陽曆最早形成於古埃及。4000年前,古埃及人根據天狼星的出現和尼羅河泛濫的日期規律,計算出一年是365天,分12個月,每月30天,多佘的5天為年終節日,這就是古埃及的太陽曆,也是西方最早的太陽曆。之後在公元1582年,羅馬教皇格列高里十三世組織人員修改曆法,這次修改的曆法稱“格列歷”。格列歷規定每400年減去3個閏年,也就是當今世界通用的陽曆。我國在1912年(民國初年)開始釆用陽曆。

陰陽合曆

所謂陰陽合曆就是它既要求曆法月同朔望月基本相符,又要求曆法年同回歸年基本相符,是調和太陽、地球、月亮的運轉周期的曆法,是一種綜合陰、陽曆優點,調合陰、陽曆矛盾的曆法。陰陽合曆早在我國夏代時就已制定,因此歷史上長期稱其為“夏曆”。這種曆法安排有二十四節氣,以指導農事活動,而且主要在廣大農村使用,因此稱為“農曆”,又叫舊曆、中歷,民間也有稱為陰曆的。

農曆把日、月合朔的日期作為月首,即初一,也是把朔望月的時間作為歷月的平均時間。在這一點上和純粹的陰曆相同,但多運用了設置閏月的辦法和二十四節氣的辦法,使歷年的平均長度等於回歸年,這樣它又具有陽曆的成分,所以它比純粹的陰曆好。農曆基本上以12個月作為一年。共354日或355日,與回歸年相差11日左右。這樣每隔3年就要多出33天,即多出1個多月。為了把多佘的日數消除,每隔3年就要加1個月,這就是農曆的閏月。其缺點是平年與閏年天數相差太大。農曆平年354天或355天,閏年時為383天或384天。

二十四節氣在農曆中的地位。在推算農曆時,“冬至”是處於首要地位的,確定了冬至也就是確定了農曆的年長(是12個月還是13個月),“春分”(回歸年是以它作為起點定義的)也非常重要。12中氣是農曆歷月的標誌,都是農曆置閏的重要依據。12節氣中的“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是我國傳統四季的正式起點。農曆節氣是直接以黃經度數計算的“真節氣”,其精度很高。

農曆是我國古代偉大創造之一。它的特點是:任何一日都含有月相的意義;利用農曆日期可以推算潮汐(潮水是月亮的吸引力造成的)。幾千年來,我國農村習慣使用這種曆法,所以稱它為“農曆”。我國現行農曆的版本,是明末清初的《時憲歷》,於1645年農曆乙酉年正式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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