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文化有一個源頭:《易經》;中國傳統文化有一個主軸,也是《易經》。五千年文明的中國,有三千年時間是在《易經》思想的主導下展開的。《易經》的類比思維方法規範了華夏民族的思維定勢,《易經》的義理精華造就了充滿智慧的中國哲學,《易經》的道德訴求化育了“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的民族精神。《易經》至今仍是華夏民族最值得驕傲的文化瑰寶。
但在中國學術界尤其中國哲學史研究領域,《易經》這部流傳了三千年之久而能完整地保留至今的古書,一直被現代學者視為占筮書而難登大雅之堂:一方面它被認為是封建時期的官學典籍,一方面又被認為是占筮書而意存輕視甚至不屑一顧。不能不說,這是中國思想史、中國哲學史研究中的一件憾事。
一、從“占筮之書”到“五經之首”
孔子注重《易經》義理髮掘的研究風氣,影響了整個學術界。戰國末期的儒家集大成者荀況更明確地主張:“善為《易》者不佔”。這就表明,由於孔子的倡導,至戰國末期的學術界,已不再將《易經》視為占筮書。
易經與易經、易傳三者混稱,在學術界屢見不鮮。
其實,易經有三種:連山、歸藏、易經,史稱“上古三易”。《連山》是夏代的《易經》,以象徵“山”的《艮》為首卦;《歸藏》是商代的《易經》,以象徵“地”的《坤》為首卦;《易經》是周代的《易經》,以象徵“天”的《干》為首卦。
因此,《易經》只是《易經》的一種,兩者之間是種屬關係,不應混稱。《易傳》則是在《易經》誕生幾百年之後的人闡解《易經》的十篇文章,其中的一些闡解文字還未必符合《易經》原意,所以不能歸入《易經》,更不能稱為《易經》。
前年央視青歌賽上有一道問答題:“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出自哪一部古代經典?答案:《易經》。其實,這一“標準答案”是不標準的。因為這句話出自《易傳》。《易傳》體現了《易經》對後世的影響。而《易經》在誕生之前,已經有《連山》、《歸藏》的存在。在《連山》之前,則是“数字卦”的時代,那是一個直接將佔筮所得到的六個数字依次從下往上排列的“数字組”。後來,先人按奇、偶原則用陰、陽兩爻替代数字,占筮的結果便成了由陰、陽爻畫構成的“卦”,也便相繼誕生了連山、歸藏、易經這三部易經。這三部易經,分別是夏、商、周三代的治國大綱,同時也是上古三代先人決疑解難、預測未來的工具書。說連山、歸藏是占筮之書,符合歷史。說易經是占筮之書,則未必盡然。因為易經這部古經經歷了一個由具有占筮功能之書到具有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功能而居於儒家“五經之首”位置的歷史過程。
《易經》是周文王被囚於羑里時,在《連山》、《歸藏》的基礎上精心編撰的又一部易經,他的主要工作是重新擬定六十四卦卦名,重新選編六十四卦卦辭及三百八十四爻爻辭,並根據各卦內容重新排列六十四卦次序。周王朝建立之後,《易經》便是一部最具權威性的書;凡遇重大事情,都要由專職筮(史)官運籌占卦,然後根據筮規選擇相應的卦象及卦爻辭類推事情的吉凶禍福。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們對《易經》的文化價值有了新的認識,開始不通過占筮而直接援引卦象與卦爻辭作為類比依據,進行決疑解難。
《左傳》、《國語》中保存下來的22個筮例,向我們展示了《易經》由占筮書向思維工具書轉變的趨勢。22個筮例中,最早的記錄發生在公元前672年,最晚的記錄發生在公元前486年。其間,公元前600年之前的筮例有10次,其中占筮9次、未經占筮而直接援引爻辭1次;公元前600年之後的筮例有12次,其中占筮7次,未經占筮而直接援引卦象或爻辭5次。不舉行筮儀而直接援引卦象或卦爻辭進行推理論證、決疑解難,說明《易經》在人們心目中的神秘性逐漸淡化,《易經》智慧及其文化價值開始被人們所認識。
晚年的儒家創始人孔子,正是在這樣的氛圍下萌生對《易經》的閱讀興趣,以致“韋編三絕”。反覆研讀《易經》之後,孔子感嘆道:“假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則無大過矣!”孔子曾自稱“五十知天命”,但是五十歲以後的十多年時間里還是難免有“大過”,這才有後悔《易經》學晚之嘆。孔子讀《易經》,不是占筮,而是參悟卦象及卦爻辭蘊含的“義理”;《易傳》大致表達了孔子學易之後的體悟。
孔子注重《易經》義理髮掘的研究風氣,影響了整個學術界。戰國末期的儒家集大成者荀況更明確地主張:“善為《易》者不佔”。這就表明,由於孔子的倡導,至戰國末期的學術界,已不再將《易經》視為占筮書。
魏晉時期,玄學興起。《易經》與《老子》、《莊子》並稱“三玄”,成為玄學核心文本。玄學領軍人物王弼認為,《易經》是一部“以言明象,以象盡意”的書;他將解讀《易經》的方法概括為“得象忘言,得意忘象”。《易經》中的卦爻辭是對卦象爻象的解說,一旦了解了卦象爻象,就應將卦辭爻辭忘掉;卦象爻象中蘊含着事物發生髮展的意義,一旦領悟了卦象爻象所蘊之意,就應將卦象爻象忘掉。學習《易經》的最終目的,是“得意”而非“得卦”。經過玄學思潮的洗禮,《易經》的文化價值已超越儒、道諸經。
到了唐代,太宗皇帝欽命孔子後人、著名經學家孔穎達主編《五經正義》,用來作為科舉取士的標準。《易經正義》,赫然位列五經之首。孔穎達認為,古往今來《易經》的註釋本雖然不少,“唯魏世王輔嗣之注獨冠古今”。孔子後裔“專崇王注”的根本原因,是王弼把《易經》作為哲學書來讀,把《易經》作為能幫助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書來解讀的緣故。
《易經》成為科舉取士的標準,成為萬千學子謀取功名利祿的“統編教材”,成為封建社會主流文化的首席代表,它難道還是一本占筮書嗎?
二、人類最早的類比推理系統
《易經》符號系統里的初始符號,不同於西方符號系統里的那些沒有屬性內容、絕對抽象的初始符號。由絕對抽象的初始符號構建而成的推理系統,具有演繹性質;由屬性明確的初始符號構建而成的推理系統,只能具有類比性質。
無論是占筮書,還是居於五經之首的官學經典,《易經》作為規範、影響華夏民族思維方式、幫助華夏子孫決疑解難的工具書,其邏輯屬性自應居於首位。
西方符號邏輯的體繫結構,包含三個組成部分:一是對象語言,即某種特定的符號語言;二是語法語言,是在討論對象語言時所使用的語言,又稱元語言;三是元元語言,是討論元語言時所使用的語言。
《易經》推理系統也包含有三個組成部分:
1、對象語言:卦象爻象。《易經》是一個名符其實的符號推理系統,它的核心部分是64個六爻重卦。不僅這64個重卦都是需要討論的對象,64卦中的每一個爻畫也是需要討論的對象。
2、語法語言:例如,六、九、初、上、陽爻、陰爻、內卦、外卦、經卦、重卦、本卦、之卦、位、中、應、乘、承、據、比,等等。這些都是解讀《易經》卦象爻象時必不可少的元語言。
3、自然語言:卦名、卦辭、爻辭。卦辭爻辭是《易經》的經文。魏晉玄學的旗手王弼說:“言者,明象者也。”“言生於象,故可尋言以觀象”。(《易經略例》)言,指卦名、卦辭、爻辭。這些自然語言根據卦象爻象而寫,通過這些自然語言去解讀卦象爻象所蘊含的意義。
在上世紀三十年代,有一些懷着“與其信古,不如疑古、稽古”心態的學者,對《易經》中的這些經文來歷及其作用產生懷疑。以研究《易經》著名的李鏡池先生認為:“卦、爻辭乃卜史的卜筮記錄”。又經過30多年的研究,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李鏡池先生終於認識到卦、爻辭是出於編者的匠心編著,既反映了周人由原始社會到奴隸社會的歷史現實,又發揮了編著者相當進步的哲學思想,認識到“卦名和卦辭全有關係。其中多數,每卦有一个中心思想,卦名是它的標題”。(《易經卦名考釋》)
西方的符號推理系統都是演繹性質的,中國的《易經》符號推理系統則屬於類比性質。這是因為:
1、初始符號的形成及其屬性規定,決定了《易經》符號推理系統的性質必然是類比。
構成《易經》符號系統的初始符號是陽爻-、陰爻--。由這兩個初始符號構建的《易經》卦象,源自於由一至九的自然數構成的“数字卦”。據中國社科院歷史研究所張政烺研究員考證,那些在新石器時期就已經被刻寫在動物骨片上的“数字卦”,因為一、二、三、四(古字為四橫划)這四個数字,在自下而上的刻寫之後很難將相鄰数字加以區分,所以出現了將三歸入一,將二、四歸入六;以後,又按奇、偶標準,將五、七、九歸入一,將八歸入六。這樣,本來由九個自然數不同搭配構成的“数字卦”,變成了只用一和六兩個数字構成的卦,而這兩種分別作為奇、偶數代表的符號,雖然仍是一與六這兩個字形,實已不再是自然數而是爻畫,已是陽與陰的代表、剛與柔的代表。由屬性明確的這兩個初始符號構造而成的卦體,也就有了確定的含義。
顯而易見,《易經》符號系統里的初始符號,不同於西方符號系統里的那些沒有屬性內容、絕對抽象的初始符號。由絕對抽象的初始符號構建而成的推理系統,具有演繹性質;由屬性明確的初始符號構建而成的推理系統,只能具有類比性質。
不僅初始符號如此,由初始符號構成的三爻一組的八個經卦,也分別具有陰、陽屬性。八卦的陰、陽屬性分類,又延伸出自然萬物包括社會世事的分殊。不同的語境中,八卦象徵著不同屬性的物類。在《易傳·說卦》一文中,每一經卦都有二三十個象徵物。看似雜亂無章,其實所代表的陰陽、剛柔等屬性並不雜亂,是先人長期生活實踐中的經驗與認識的積累。六爻重卦由兩個經卦構成,其象徵意義便蘊藏於八卦間的關係之中。
2、卦名:上、下經卦關係的揭示。
如同兩個象形文字組合成一個象意文字一樣,每一重卦的卦名,是對該卦所包含的上、下兩經卦關係或六爻卦象整體結構的象徵意義的概括。《咸》卦的下卦為艮、上卦為兌,艮為少男兌為少女,象徵少男以謙卑的姿態追求少女。這樣的感情培養合乎自然,所以卦名為“咸”即“感”。《蠱》卦的下卦為巽、上卦為艮,長女追求少男,為“女惑男”之象,故卦名為“蠱”。有一部電影名為《落山風》,巽為風、艮為山,劇情講的是長女追戀少男之事,蓋取諸《蠱》卦之象。
3、卦辭、爻辭:類比性的例說。
與卦名一樣,卦辭爻辭根據卦象爻象而撰,以例說的方法揭示卦象爻象的意義。卦辭爻辭的例說功能與西方演繹邏輯中的自然語言的例說功能有本質上的區別。以直言推理為例,“凡人皆有死,張三是人,故張三有死”,是要說明這種邏輯推理的形式結構。例說所要表達的是形式結構之“理”。卦辭爻辭所“明”的是卦爻之象,是要通過具體的例說揭示卦爻符號所象徵的事物情況的普遍性意義和道理。因此,讀者須由卦爻辭的例說進入舉一反三的推演,再由個別升至一般,獲得蘊藏在卦象爻象後面的意義。
這種舉一反三的推演,不是演繹推理而是觸類旁通的類比推理。卦辭爻辭雖然只是一種例說,但是在類比推理中,它是一座通向認知彼岸的橋。雖然過了河可以拆掉這座橋,但是登上彼岸之前離不開這座橋。這就是卦辭爻辭在《易經》符號推理系統中的地位與作用。
3000年前,我們的先人就建構了這樣一個完備的類比推理系統,作為決疑解難的思維工具書,並且一直流傳至今,對人類文明的巨大貢獻,無出其右。
三、“自強不息”是《易經》的真精神
秦漢以來,大凡能在中國哲學史、中國思想史一類通史或教材中掛得上名字的學者,幾乎都有研究《易經》的經歷及其著作。不是這些學者成就了《易經》,將它從一本占筮書變成了哲學書、變成了修身治國的典籍,而是《易經》成就了一代又一代學者:訓練了他們的思維,開啟了他們的智慧,凈化了他們的靈魂。
《易傳》第一次對《易經》作了系統的義理闡釋。因為《易傳·易辭》中的一句疑問之辭:“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後人遂將《易經》定性為“憂患之作”。
憂患之思,理應發乎得意之際而非困頓之際;周文王囚禁之中“演《易經》”,更多的是發憤之心,所以,他將《干》卦列為《易經》首卦。《易傳·象》概括《干》卦卦義說:“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意思是,天道剛健,君子應當以天道為法自強不息。這句話,才算體悟到了周文王的本意;自強不息,是《易經》的真精神。
《干》卦的六個爻辭向我們透露:“自強不息”不僅包含有“君子終日乾乾”、“飛龍在天”的奮發進取之義,還包含有忍耐、憂患、自悔三義。
初九爻辭“潛龍勿用”,是自強不息的起點。潛而勿用,原因有兩:
一是自覺的積聚力量。一顆種子,在地下伸展根系,吸收水分養料,最後破土而出,往往漫長而又艱難。然而,越是漫長越是艱難的初始積聚,對於以後的整個生長發育過程往往越是有利。孟子有一段名言:“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講的也是有為之人在其有為之前必要的力量積聚。忍,是力量積聚時期的核心精神。
二是與敵對壘時的量力而行。力量的強與弱,是比較的結果;選擇進取還是隱忍,須因時度勢。敵強我弱,就須忍;此時的忍,是明智而非怯弱,是爭取時間積聚力量壯大自己。周文王被商紂王囚於羑里,是文王因時度勢不得不前往殷都接受囚困,為自己部族爭取時間壯大實力。如果沒有周文王的羑里之忍,也就沒有後來的武王克商和周王朝的一統天下。
華夏民族經風瀝雨一路走來,既有艱苦卓絕的奮鬥,也有忍辱負重的權宜。沒有前者,後者便是沒有脊樑的苟且者;沒有後者,前者往往成為半途而廢的失敗者。《三國演義》中,諸葛亮五次出兵攻魏,皆無功而返;第六次出兵攻魏,命喪五丈原。正是一次又一次不自量力的出師,耗盡了蜀國的元氣,成為三足鼎立中的第一個出局者。
忍,是一種理性的狀態,是一種智慧的展開;無論是一個人,還是一個國家,一旦缺失忍,自強之路就隨時可能中止。
憂患意識作為一種主動性意識,存在於事業順利、生活安逸的狀態下,對可能發生憂患狀況的思慮。《干》卦的第三、四兩爻,象徵有較高和很高地位的人。九三爻辭說:“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白天精神抖擻地做事,晚間怵惕思省。今人常說的“朝干夕惕”,即由此而來。九四爻象徵人的地位已靠近“九五”之尊,所以,爻辭的憂患意識更濃重:“或躍在淵,無咎。”這是一個令很多人羡慕的高位,卻又是一個“伴君如伴虎”的高危之地,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自在情理之中。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就是處身高位者、事業即將成功者必須具有的謹慎戒懼之心。
人類常常要面臨兩類患難,一類是自然降臨的患難,另一類是人為造成的患難。前一類患難不可避免,后一類患難則往往由於處理得當而可以避免。憂患意識的一個作用,就是由於對自然災害發生的可能性有了預期的考慮,從而為人們應對可能來臨的災害提供精神和物質準備。自然災害的來臨,先期都有徵兆,“月暈而風,礎潤而雨”,就是這個道理。頭腦中有了憂患意識,就會洞察一切,見微知着,將旋踵即至的災難損害降至最低程度。頭腦中缺少憂患意識,面對天災徵兆也會視若無睹,以致災難降臨時驚惶失措。憂患意識一旦缺失,自強不息往往難以保證。
憂患意識的另一個作用,是通過對人為患難的可能性的預先考慮,提示人們採取適當措施加以防範或消解。《易經·干》中的“夕惕若厲”和“或躍在淵”,正是這種憂患意識的形象表達。
自悔意識,是自強不息的第三個支撐點。《干》卦的第五、六兩爻為天爻,其中第五爻名稱“九五”,象徵君王之位,古時稱君王為“九五之尊”,即由此而來。第六爻名稱“上九”,位居“九五”之上,實屬至尊。該爻的爻辭是:“亢龍有悔。”亢含有高、極兩義;“有悔”是“夕惕若厲”、“或躍在淵”的延續,是隨着人的自強不息的進程,在到達最高位置時,如何保持自強不息狀態的一種理性的、自覺的反思,而不是面臨物極必反的自然規律生髮出無可奈何花落去的悔恨。“亢龍”,即居於最高位的領導者,要有自悔意識,要經常性地自覺認識自己的不足,這是“持盈保泰”、自強不息的不二法門。
“亢龍有悔”給我們很多啟示。首先,長期居於高位的人,要始終保持頭腦清醒,千萬不要迷信自己的話“句句是真理”,更不可相信“一句頂一萬句”的奉承。發覺錯誤,及時糾正,是一種自信的表達,也是自強不息的體現。我們已經持續了整整三十年的改革開放,就是以執政黨整體自悔為前提的自強之舉。“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其性質不在學術觀點的爭鳴而在自悔意識的確立,矛頭指向“句句是真理”的“亢龍”迷信如何回歸到“亢龍有悔”。正是這種自悔意識的回歸,對黨內若干重大歷史問題的反思與糾正,確立了改革開放、與時俱進的新國策,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在自強不息的道路上繼續前行。
其二,“亢龍有悔”中的“有悔”,是自悔而非替他人“有悔”。中國人有一個傳統,把歷史作為一面鏡子,借古鑒今。於是,替古人“有悔”便成為一些人的專業。這一專業的形成,可能為了避免直面自悔的尷尬,於是借古喻今,說古人如何地好,是在暗示今人行為不當;講古人如何地不好,也是在提示今人不可重蹈舊轍。繞了一大圈,旨在勸人“有悔”。
自悔直面現實,需要理性更需要勇氣。能否自悔,也是衡量和檢驗領導幹部素質優劣的一把尺子、一塊試石。自悔意識不是身居高位者的專利,任何一個有自強心有事業心的人,都應該具有。古人說 “吾日三省吾身”,反省吾身,就包含着自悔的內容;自悔意識不僅存在於重大事情發生之後,存在於位極之際,也同樣存在於平民百姓之身,存在於日常工作生活之中。總之,時時處處都能保持自悔意識,個人自強不息的願景也就有可能成為現實;整個民族的自強不息,也就有了最廣泛最堅實的基礎保證。
自強不息的豐富內涵,深深地紮根於一代又一代華夏子孫的心田裡,形成為一種民族精神。《易經》滋潤於華夏文化、福佑於華夏子孫,又豈僅於此。秦漢以來,大凡能在中國哲學史、中國思想史一類通史或教材中掛得上名字的學者,幾乎都有研究《易經》的經歷及其著作。不是這些學者成就了《易經》,將它從一本占筮書變成了哲學書、變成了修身治國的典籍,而是《易經》成就了一代又一代學者:訓練了他們的思維,開啟了他們的智慧,凈化了他們的靈魂。中國文化,中國哲學,也便在這一代又一代學者的《易經》研究、陶冶中綿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