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學說即指木、火、土、金、水這五種物質及它們的運動和變化。五行特性如下:木曰曲直,引申為凡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性質或作用的亊物和現象,均歸屬於木。火曰炎上,引申為凡具有溫熱、上升、光明等性質或作用的亊物和現象,均歸屬於火。土曰稼檣,引申為凡具有生化、承載、受納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均歸屬於土。金曰從革,引申為凡具有沉降、肅殺、收斂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均歸屬於金。水曰潤下,引申為凡具有滋潤、下行、寒涼、閉藏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均歸屬於水。我們將人體的各種組織和功能歸結為以五臟為中心的五個生理病理系統,把自然界千變萬化的事物歸結為五行系統,這不僅說明了人體與自然界的統一性,更說明了世間一切事物和現象都以五行歸類。其方法有取象比類法和推演絡繹法兩種。
事物屬性的五行歸類表
自然界 人體
五音 五味 五色 五化 五氣 五方 五季 五行 五臟 五腑 五官 形體 情志 五聲 變動
角 酸 靑 生 風 東 春 木 肝 膽 目 筋 怒 呼 握
徴 苦 赤 長 南 夏 火 心 小腸 舌 脈 喜 笑 憂
宮 甘 黃 化 濕 中 長夏 土 脾 胃 口 肉 思 歌 噦
商 辛 白 收 燥 西 秋 金 肺 大腸 鼻 皮 悲 哭 咳
羽 咸 黑 藏 寒 北 冬 水 腎 膀胱 耳 恐 呻 栗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1.五行存在相生、相剋的關係
相生指五行之間存在着有序的遞相滋生、助長和促進的關係,依次分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剋指五行之間存在着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係,依次分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2.五行制化與勝復
制化是指五行間既相互滋生,又相互制約的關係,其維持平衡協調,推動事物間穩定有序的變化與發展。其內容是講: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生克結合,維持平衡。如木克土,土生金,金克木等思想。
勝復是指五行中某一行亢盛(即勝氣),則引起其所不勝(即復氣)的報復性制約,從而使五行之間復歸於協調和穩定。其規律為“有盛則復”,屬五行間相剋規律的自我調節,以維持五行系統整體的協調平衡。五行勝復,又稱“子復母仇”,如:木行亢盛為勝氣,金行旺盛為復氣;土為木之所勝,而土之子金能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復,則為子復母仇。
3.五行的相乘與相侮
相乘指五行中某一行對其所勝的過度制約或克制,又稱“倍克”。依次為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其發生原因為“太過”和“不及”。相剋與相乘次序相同,但相剋表示生理現象,相乘表示病理現象。
相侮指五行中一行對其所不勝的反向制約和克制,又稱“反克”。依次為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其發生原因為“太過”和“不及”。相乘與相侮的聯繫在於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乘。而區別在於相乘是按五行的相剋次序發生過度的克制,相侮則是與五行相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
4.五行的母子相及
母病及子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異常,累及其子行,導致母子兩行皆異常,其規律為母行虛弱,引起子行亦不足,終致母子兩行皆不足。
子病犯母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異常,累及其母行,導致母子兩行皆異常。其規律為子行亢盛,引起母行亦亢盛,結果是子母兩行皆亢盛,一般稱為“子病犯母'當子行虛弱,上累母行時,則引起母行亦不足,終致子母俱不足,一般稱為“子盜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