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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法倒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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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法倒杖  

目錄 

認太極…………………………………………………………01 
分兩儀…………………………………………………………02 
求四象…………………………………………………………03 
倍八卦…………………………………………………………04 
倒杖十二法……………………………………………………09 
附:二十四砂葬法……………………………………………13   

認太極 

  穴場金魚水界。圓暈在隱微之間者,為太極。上是微茫水 
分,下是微茫水合。合處為小明堂,容人側卧,便是穴場。有 
此圓暈則生氣內聚,故為真穴,立標枕對於此而定。無此者, 
非也。若暈頂再見一二半暈如初三夜月樣者,名曰天輪,影有 
三輪者,大地也。 

分兩儀 

  暈間凹陷者為陰穴,凸起者為陽穴,是謂兩儀。就身作穴 
者為陰龍,宜陽穴;另起星峰作穴者為陽龍,宜陰穴,皆有饒 
減。或上截凸起,下截凹陷,或下截凸起,上截凹陷,或左右 
凹凸相兼者,為二氣相感,則取陰陽交媾之中,升降聚會之所, 
不用饒減。 

求四象 

  四象者,脈息窟突也。脈是暈間微有脊,乃少陰之象;息 
是暈間微有形,乃少陽之象;窟是暈間微有窩,乃太陰之象; 
突是暈間微有泡,乃太陽之象。四象作居,葬有四法:脈穴當 
取中定基,息穴當剖開定基,窟穴當培高定基,突穴當鑿平定 
基。 

倍八卦 

  脈緩者,用蓋法:當揭高放棺,以蓋覆為義;脈急者,用 
粘法:當就低放棺,以粘綴為義;脈直者,用倚法:當挨偏放 
棺,以倚靠為義;脈不急不緩而橫者,用撞法:當取直放棺, 
以衝撞為義。已上四法,高山陽龍用之。 
  息之緩而短者,用斬法:當近頂放棺,以斬破為義;息之 
不緩不急而長者,用截法:當對腰放棺,以裁截為義;息之低 
者,用墜法:當湊腳臨頭放棺,以墜墮為義。已上四法,高¥ 
山陰龍用之。 
  窟之狹者,用正法:當中心放棺,以中正為義;窟之闊者, 
用求法:當迎氣放棺,以求索為義;窟之深者,用架法:當抽 
氣放棺,四角立石,以架閣為義;窟之淺者,用折法:當量脈 
放棺,淺深中半,以比折為義。已上四法,平地陽龍用之。 
  突之單者,用挨法:當靠實放棺,以挨拶為義;突之雙者, 
用並法:當取短放棺,以兼并為義;突之正者,用斜法:當閃 
仄放棺,以斜仄為義;突之偏者,用插法:當撥正放棺,以栽 
插為義。已上四法,平地陰龍用之。 
  蓋者,蓋也,有如合盆之形。蓋之脈自坤而見於乾,蓋之 
法自乾而施於坤,垢復之妙存焉,天地之精見焉。頂薄則舍之, 
切勿疏略,慎毋苟且。蓋小蓋大,則傷其元氣;蓋大蓋小,則 
閉其生氣;蓋上蓋下,則脫其來氣;蓋下蓋上,則失其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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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左蓋右,或犯其剝氣;蓋右蓋左,或受其冷氣,縱得龍穴之 
妙,必遭橫來之禍。頂薄舍蓋雲者,舍之不用,非舍上就下、 
舍高就卑之謂也。此以作穴言,彼以審穴言,意義自別,穴法 
不殊,略有差池,難致效驗。 
  粘者,沾也。如沾恩寵之義。粘之脈自來而止於止,粘之 
法自止而止於盡。施承之道,攸存化生之意,將著下薄莫粘焉。 
理法少差,天淵懸隔。粘上粘下,則脫其來氣;粘下粘上,則 
犯其暴氣;粘右粘左,則失其正氣;粘左粘右,或投其死氣, 
縱得砂水之美,終是或承之羞。下薄莫粘雲者,棄之不用,非 
棄低取高、棄下取上之謂也。苟粘之真的,雖下臨長江大河, 
亦為無礙。工巧豈有下薄棄粘之理乎? 
  倚者,依也,如依居之義。倚之脈自上而沖於下,倚之法 
自偏而傍於正。傍棲之形既成,變化之道自現。倚左倚右,或 
受冷;倚右倚左,或犯剛;倚上倚下,謂之脫脈;倚下倚上, 
謂之衝殺,縱得局面之奇,必見衰凌之患。本與挨法相似,但 
挨法施於突之平,倚法用於脈之直,天精天粹之機,至密至微 
之理,非上智其誰能知? 
  撞者,抵也,如抵觸之義。撞之脈自斜而就於正,撞之法 
自正而就於斜。斜來之脈既專,專一之情可見。撞上撞下,則 
氣從上止;撞下撞上,則氣從下出;撞重撞輕,則生氣虛行; 
撞輕撞重,則生氣太泄,縱得來脈之真,終失正脈之吉。本與 
插相似,但插施於突之傍,而撞施於脈之斜。一毫千里之遠, 
江河幾席之間,不可不察。 
  斬者,斷也。斬竊其生氣,生氣見於息之橫。高不可侵頂, 
頂暈薄也;低不可近足,足底寒也。是以斬上恐失下,斬下怕 
失上,斬左右恐失中心,斬中心恐失左右。細觀息象明白,次 
觀穴情的當,然後以斬法施之,則上下左右自成體段。然息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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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之微也,斬則用之廣也。若不細察,遽爾投棺,則生氣受傷, 
子母遭挫,縱得包藏之固,終非可久之道。且息象用斬,其息 
必小,小則難以投其大;斬施於息,其塋必大,大則難以容於 
小。必極到之理能明,斯中和之義自見。 
  截者,剖也。剖辟其生氣,生氣露於息之直。高若侵巔, 
謂之剖首;低若站麓,謂之剖足。是以截上恐遺下,截下恐遺 
上,截左恐失右,截右恐失左。呵氣而成,謂之一息。一息既 
成,貼於穴體。穴體微茫,切勿輕舉。斬之息,多土意;截之 
息,多木意。橫土用斬,截盡生意;直垂用截,接盡生意。勢 
不相侔,作用過迥異。若不細玩,遽而輕投,則體用兩傷,生 
氣破泄,雖有美潤之玉,恐損雕琢之手。大抵脈息之穴,不可 
雙葬。正謂寧失之小,莫失之大。此方極當。 
  吊者,懸也。懸提其生氣,生氣直奔入於息下,上不可過 
高,恐漏其氣;下不可過低,恐犯其氣。一陰既息,諸陽來複, 
半在息體之足,半在息體之襯。氣交感而成形,形既完而成穴。 
左右自無可混,上下最宜斟酌。若不細用心思,則首受殺伐, 
足踐風寒,左右雖有纏綿,本主自難抵敵。大抵與粘相似,但 
粘乃吊之垂,吊乃粘而起,因材施用之道。量職官人之義,須 
當此處辨之。 
  墜者,落也,墮落其滴露。生氣既完,如果脫蒂。上不可 
頂脈而扦,下不可離脈而作。頂不離弦,來意專一;足不離褥, 
生意直遂。息體豐盛,褥弦展轉,穴星軒昂,吐出泡脈。墜左 
則就於偏枯;墜右則入於偏駁;墜下則來而不來;墜上則止所 
非止。須審吐落之情,並依墜落之法,若有怠忽,必失本體。 
親上要退其剛硬之枯,就下要舒其呼吸之氣,高不如吊,低不 
如粘,是為得之。 
  正者,整也。整肅其身體,收斂其精神。窟象既小,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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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凝,過於大,未免傷其元氣之真;入於深,豈不傷其細嫩之 
體?損其元氣,則精神不足;壞其細嫩,則本體不完。古今葬 
者雖多,未必盡曉此法。是以地吉而人不吉,地美而人不美也。 
亦有上下之誤,豈無左右之偏,陰陽妙合,歸於中正之天。剛 
柔相濟,止於中正之地。三分損益,一理推行,自然吻合。 
  求者,度也。量度其大之止,追求其止之真。窟象既大, 
生氣瀰漫,過於大則氣流而不專;過於小則氣游而不息。流而 
不專則度之未真;游而不息則求之未切。雖見窩象,分明下穴, 
百無一發。是能求之於穴,不能求之於求也。亦有高低之錯, 
豈無淺深之差。一真吐露,六義均停,一見瞭然,五行自著。 
上不容下,下不必上,斯義得之。 
  架者,加也。加加於木,故名曰架。窟象既深,下藏陰殺。 
上而畏風,故氣聚下;下而畏濕,故氣泊上。下上受敵,故氣 
凝中。失之於上,難免暴敗之禍;失之於下,必受陰消之患。 
故當度其乘氣之源,定其止聚之基。須先用木以滲其凶暴之情, 
然後加棺以顓其融溢之氣。水性就下下之陰殺,見木即消;陰 
殺侵上上之暴氣,遇風即散。生意不窮,嗣續蕃盛。若執夫窩 
不葬心之說,是未明通變之方者也。又有一法:破土尺余,四 
角立石,架棺六合,打牆培土。此須玄武、高龍、虎壓乃可爾 
耳。天地玄機,由人干運,須憑目巧,總在心靈。 
  折者,裁也。以斤裁也,以斤裁物,故名曰折。窟象既淺, 
四顧茫然。立於上,須要砂水均應;立於下,須看龍虎相登。 
若無包藏,則殺乘風旺;若有風殺,則氣隨風散。風旺則殺愈 
熾,氣散則殺愈侵。故生氣之避殺氣,猶君子之避小人,須審 
其出彼入此之真機,預究其參前倚后之大勢,折中其上下,分 
按其左右。深不過五,淺不失一,而折之義詳矣。大抵正與架 
相似,而正則架之深;折與求相似,而折則求之闊,同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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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而同,少有差殊。則施於甲者不免施於乙,用於丙者不免用 
於丁,欲求福祉,恐難致驗。 
  挨者,傍也。傍切其生氣。突象既彰,陰脈單現,渺茫無 
際,恍惚無棲。無際則居止難定,無棲則捉摸難依。(后厥) 
須傍藉生生之氣,藉資化化之機,上不投其急而暴氣沖和,下 
不受其寒而陰氣旋復,此挨之法也。挨與倚相似,而挨則倚之 
切;倚與挨各別,而倚則挨之寬。可挨處如種之方芽,龍之將 
蟄,當挨處形如轉皮,氣如仰掌。 
  並者,合也,合併其生氣。突象兩彰,陰脈重現,如浮鷗 
傍母之形,若嘉粟吐華之勢。或兩脈顯其長短,或二突露其巨 
細,投其左則情意不專,投其右則生意不固,情意不專或值陰 
駁之禍,生意不固乃值亡陽之殺。故須乘其短而小者穴之,合 
其大而長者並之,相依不散,理勢通同。斯則元辰完固而不傷, 
理氣合一而不散,大義自覺,無事瑣瑣。 
  斜者,切也,斜切其生氣。凡見突脈直,下棺骸切莫授首, 
挨其弦則脈絡不到,就其頂則氣勢猖強。不到之處謂之退落, 
猖強之處謂之剛雄。退落則陽中之陽偏,陽不生也;剛雄則陰 
中之陰偏,陰不成也。故斜而切之,斜則不直受其暴氣,切則 
不疏遠其真情,凶可去而吉可得,禍患遠而福德旺,陰陽相扶, 
急緩相濟,而斜穴之名義明矣。 
  插者,下也,下插其生氣。凡見突脈之斜,須詳作穴之義。 
迎其來則去處牽扯,就其止則來處棲遲。故乘其過續之中,插 
之以枯朽之骨。可插處脈情活動,如橫拋之勢;當插處穴情昭 
著,似直撞之形。生氣磅礴,源源不絕,聚氣充盛,浩浩難窮。 
不絕則情意自專,難窮則功力自大,鬼福及人效驗悠遠,斯插 
法之理致極矣。 

倒杖十二法 

○順杖 

  脈緩中落用順杖以正受,謂之撞。穴如龍勢軟活,脈情逶 
迤,不藉饒減。湊脈葬吞,陽來陰受,陰來陽提,直奔直送是 
也。要下砂逆關前案,特朝胎水,交結於前,大小橫過鎖斷, 
作福必大。然不可以棺頭正頂其氣,恐氣沖腦散。 

○逆杖 

  脈急中沖用逆杖,以旁求龍之倚穴,如龍勢雄強,氣脈急 
硬,饒減轉跌。避煞葬吐,拂耳枕臂,挫急歸緩,斜倚直倚是 
也。要眾山拱固,眾水交結,明堂平正,四獸咸備,作福甚速。 

○縮杖 

  脈甚急,就頂蓋曰縮,有如柱劍之聚環頭者,謂之降煞 
穴、坐煞穴、寒桶漏穴是也。如四山高峻環抱,本山低纏而脈 
短,打開百會湊緊蓋,送拂頂斗脈葬之,使之乘氣。要四獸全 
備,並不孤露,主后跌斷復起,穴前明堂又有一泓真水者方結, 
否則粗氣未脫,八風交吹。 

○離杖 

  脈甚急就龍虛粘曰離,有如懸筆之垂珠滴者,謂之脫煞穴、 
拋穴、接穴、大陽影光穴,懸棺長鬣封是也。如龍雄勢猛,卸 
落平洋,結成盤珠,鋪氈展席,遙對來脈,壘土浮□,高大為 
墳,便知聚氣須用客土堆成,要有微窩靨或草蛇灰線者方結, 
否則旺氣未平,必主災禍。 
 
○沒杖 
 
  形俯面飽用沒杖。如肥乳頑金,氣脈微茫,乘其所止,開 
金取水,闊理台道,端正沉葬,謂之葬煞穴,卻不可錯認頑硬 
天罡以誤人。 

○穿杖 

  形仰口小用穿杖。如瘦體削木,氣脈淺促,串其所來。取 
宛宛之中,鑿孔穿入,側撞斜插,橫撞深插,謂之被煞穴,卻 
不可錯認欹斜掃蕩以誤人。 

○斗杖 

  山長橫體用斗杖。如斗斧眼,然龍勢延袤,借堂收納,於 
后樂端正之中,前朝登對之所,貫腰架折,貼脊實倚,重插、 
深插,謂之馭煞,而拿扯牽弓,腕藍扳鞍之穴是也。 

○截杖 

  山長直體用截杖。如騎馬脊,然氣脈不住,直卸前去,於 
稍停弱緩之處,四證有情之所,求覓微窩,隨脈騎截,依法造 
作,謂之欄煞,即直截橫截,騎龍斬關之穴是也。 
 
○對杖 

  上剛下柔,就剛柔交接處對脈中扦,故曰對。蓋居高則峻 
急,處卑則微軟,乃於高低相代之所,乾濕暫判之間,平分緩 
急,剛柔相濟,中正對撞,隨勢裁成,使其得宜,謂之中聚撞 
穴。要左右相登,並無凹陷,穴情明白,生氣呈露方結,不然 
上泄下陡,難免土蟻之患。 

○綴杖 

  勢強脈急,就山麓低緩處頂脈實粘,故曰綴。當脈則大斗, 
脫脈則犯冷。乃於息氣已脫之前,勁氣既闌之後,稍離三尺, 
緩其悍急,使其沖和,謂之脫煞粘穴。要四獸皆低,並不凌壓, 
真氣滴落,眾水有情方結,不然脫氣尖脈,難免泥水之患。 
 
○犯杖 

  饒龍減虎,犯過脈中,如侵境相犯之犯,即棄死挨生,外 
趨堂氣者是也,此多乳突結。 

附:二十四砂葬法 

  夫觀龍觀其起,明穴明其止。起乃動而生,止乃靜而死, 
死處又尋生,是名曰生氣。故一察其微,乃盡其大旨。象其物 
而取其事,順其情而取其理,推分合以定淺深,明饒減以存克 
制。倚撞蓋粘,體勢情意,差之毫厘,謬以千里。 

○擔傘 

  來龍急氣,脈直衝中,無乳氣穴粘右邊,側受倚其後,托 
左臂長而明堂寬展,如人之擔傘勢也。宜淺開金井,若太深必 
傷,宜培加客土,填實於塋,必主富貴綿遠。 

○正葬 

  來龍三四節結,穴勢既不峻急而纏護,又齊整坐下,金魚 
環會,堂氣分明。宜扦正穴,開井放棺,接取真氣,墳培高壘, 
向對中應為的。半紀之間,富貴雙全。 
 
○打開 

  太陽頑金無紋浪,須打開深壙作窩,約取中堂。金魚會處, 
定穴懸棺而葬,取中小溫潤氣,謂開金取水,發須遲而綿遠不 
敗。 

○懸棺 

  來龍脈急而無緩,有分有合,穴結深泥,打開實處而見實 
土,並內用磚石結起巨壙,豎四石柱於壙內,懸棺而下。壙前 
相接金池,放三吉之水,去壘土成墳,以接生氣。 

○壘墳 

  來龍有蓋有座,上急下緩,為之墜脈,所以平地生突,突 
中有石,不可用工掘鑿,似借外城,淺開金井,浮土正葬,壘 
土成墳,先富后貴之地也。 
 
○大小剜藍 

  來龍有情,頭高而穴偏,或側臂頓起圓金,到頭入手,有 
鼠肉受穴,水星外應,有金水相生之義,為大腕偏受。一伏再 
頓小金,有迎堂顧祖之意,為小剜正受。此則不可開井太深, 
更宜高立墳城,恐來勢聳而壓穴也。凡術者宜有裁度,用之可 
也。 

○馬鬣封 

  來龍高岡有窟,窟中有突,突頂正葬,須從穴前挖開,下 
面吞進,突下安穴。不可深開鉗壙,金骨淺安井內,否則卓棺 
為吉。葬后培墳,如舊土不動,馬鬣之封微露,不可用磚石結 
砌,侵損其突。 

○回龍顧祖 

  龍勢急硬,過關峽生<鼻勾><鼻合>轉回,脈從回面結,顧 
祖迎堂,宗族皆轉。朝揖玄微,不必拘於真與不真。穴宜高遷, 
深開金井,謂之黃金登水,墓登砂是也。 

○騎龍 

  龍神盡處有突兀之結,案迫前砂而穴露,其氣不聚,後龍 
壘來,草蛇灰線,過脈分明,穴須退後高扦,取騎龍下,深井 
放棺,填補明堂,以全造化也。 

○拿扯 

  來龍峻急入穴,須有情而堂氣迫狹,外山外水左右交結, 
橫觀外堂,寬展氣脈,側受穴用,提起扦之。開井不淺不深, 
酌中裁剪,容土培就,貼身雌雄,扯后拿前。葬過一紀,世出 
富豪特達之士也。 

○停驛 

  來龍高岡脈緊,穴情似有似無,登□□望龍,方明端的。 
巒頭須金水帳脫下平中小結,入首有鋪茵停車駐馬之驛也。十 
字之中,深開金井,高砌墳成,依法裁剪,自有妙理。 
 
○斗斧 

  直龍枕險又無纏護,左右前後卻有鬼曜,翻身橫作,連山 
取水,以接生氣,情如斗斧拱揖。前朝不許,時師妄為測度, 
蓋出勢直來橫受,故知之難也。 

○擔凹 

  來龍橫過轉跌降脈,穴情有若蜂腰之勢,合天財兩頭金樣, 
後有正托,樂於仰掌中直扦。開井不用太深,吞棺三分之一, 
太深則反傷穴也。前關住堂氣不泄,發福永久,若砂水真去為 
凶,此天財相似也。 

○抱兒 

  來龍上急下緩,雌雄交度,堂氣分明,應案秀出,龍虎面 
前迫逼扦穴可要上穿龍虎腰,下取交合水,橫抱如人抱兒之狀 
也。 

○吞下 

  其來龍勢直落斜,擺屈睜受,穴法宜吞入,開井以聚真氣, 
后應其樂,前迎其朝,此乃大富不絕佳城也。穴情雖高,葬於 
前面,再立一虛塤,名吞下,須要有應托為吉。 

○吐葬 

  來龍降勢,狀若草露流珠之情,為吐息露珠,侵損則真氣 
散矣。只可粘蹤,小開金井,低壘磚城。若水不流泥,前有秀 
應,必為巨富貴之地。 

○浮葬 

  其來龍入手,情勢低平,夾輔高出,穴中必有曲窠,藏其 
真氣,四水不拂,八風不吹,宜淺開金井,正放其棺,法不待 
饒。用客土添培,厚築其墓,使暖氣相接,真脈衝融,則富貴 
立至。 

○沉葬 

  來龍情高護矮,降氣必然深入,聚氣朝應有情,關闌未甚 
周密,其穴打低平下夾輔方為是法。開井吞棺三分之一,四旁 
築實,可免八風動搖之病,真為綿遠之地也。 

○牽牛 

  土星行龍結穴,入首頓起兩頂,左右之山伸出二臂,交度 
重聳。朝迎有情,兩般行度,深淺高低,依法宜開成方,金井 
放棺,借取兩傍,應樂分肩合腳,如土牛之合牽也。陰陽妙理, 
人罕識之,一突情可兩穴,如麒麟頭上品字是也。 

○就飽 

  來龍氣緩,雖結珠塊坡穴,大小不均,小面有牙爪緊密, 
不成局段。大邊飽滿而有分合,玄微可就。飽處而扦之,廣開 
金井,深入其棺,墳城小壘,裨補小邊。取堂氣坦夷,雖曰就 
飽而不飽也。 

○傷飢 

  龍來過脈,節節分明,蓋下有金,金下有橫土,似上非上, 
中有灣凹或曲池,不淺不深,庸術狐疑必矣。苟有賓主相投, 
穴雖有病,葬亦有法:貼脊扦之,小井納棺,筑後培前,以補 
造化,雖曰傷飢而不飢也。 

○撞穴 

  來龍情峻,堂淺坐下,去水撮腳,牽飛到此,多生疑竇。 
情勢可取,須別立法度,開鉗廣撞入吞棺而下撞穴,蹲而視之, 
只見外堂寬展,外砂周密,避凶就凶,假也靈塋。 

○插木生芽 

  來龍直木插下亦謂之玄武嘴長。縱有正佐,切不可扦,當 
頭盡脈,一扦則敗,絕其中停,必有節木。須於肥厚處開井放 
棺,挑饒三分,自有生芽之意,仍須客土培實端正,則根本固 
而枝恭弘=叶 恭弘榮矣。 
 
○牽弓 

  來龍頂欹轉凹,側尋肥突放送取龍左右臂灣環,有如牽弓 
發箭之勢,中應分明,於鼠肉處開淺井放棺,有若靶搭正箭, 
力能遠發,應居兩旁,棺頭必合,棺腳必分,借倚護弦之力。 
極為至理,務要前案,灣如張弓方吉,反弓便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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