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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老子》中的“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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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這個概念在《老子》中,因為“道法自然”而受到了特別的關注。很多注家都將其作為《老子》中的一個核心概念和核心思想來理解。
    現在一提到老子的思想,我們很難不讓“自然無為”跳入眼帘,現在一遇到生活的坎坷,我們很難不讓“順其自然”扣捫心扉。但是現實只表明事物發展到了這一步,並不表明當初事物就設想要發展到這一步。對於《老子》的“自然”的理解呈現出現在所呈現的形態,未必表明《老子》中的“自然”本身意欲呈現出現在所呈現的形態。“自然”被當成了《老子》的核心概念我們又該怪誰呢?
    當代有哲學背景的注家們似乎很喜歡“自然”這個概念,它被理解成事物的原態和人的本性。綠色人士似乎很喜歡“自然”這個概念,因為它有助於建立生態平衡的核心理念。但是,在《老子》中,“自然”這個詞,真的就能夠負擔我們賦予它的如此多、如此沉重的歷史使命嗎?
    很顯然,“自然”這個詞在《老子》中所表達的,絕非如同我們現在慣常使用的表示自然界的自然的概念。這一義項的出現離我們並不遙遠,也就是清朝末年的事,它是為了迎接西學東漸而對應nature的譯文,實際上nature的概念範疇所對應的中文並非沒有,只不過我們以前更習慣於用天地萬物來表達罷了。所以現在如果再有人說老子的“道”是指自然規律我一定說他理解錯了,“道”不是大自然的規律而是生養大自然的規律。(當然,這個大自然是以我們與之共同存在的天地萬物為界定的)
    哲學家們在詮釋《老子》的過程中使用的“自然”的概念與環保主義者比起來要有迷惑性的多。他們將“自然”解釋成天然的、非人為的、不經干預而自由發展的。於是“自然無為”就成為了不妄為、不干預,任由其自由發展。毋庸諱言,針對《老子》,這確實是能夠構成一套成熟、完備且合理的理論體系了。
    但是,我們不得不又說但是了。但是,在哲學家們滿足於他們所尋找到的答案時,他們同時面臨着新的困擾。當我們按哲學家的想法將“自然無為”的概念帶入到每一個人的日常生活中時,我們發現我們陷入了思想的糾結與焦慮。首先,按照哲學家們的思路進行下去,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存在的就是自然的,我們如果想要自然無為我們還真的就應該什麼都不做,因為無論我們做什麼,我們都將成為破壞了量子運行軌跡的那個光子。於是,順其自然便順其自然的成為了逆來順受。讓每個人都能夠自由自在的美好願望卻使得每個人都要承受無法自由自在的生活的重壓,當這個結果最終成為邏輯的必然時,哲學家似乎也困惑了。但更大的困惑在於,當你想着順其自然時已經不那麼自然了;同時,我們又有什麼理由說我們不準備順其自然時就一定不是我們的自然呢。最終,“自然”在哲學家們努力使它完成自我實現體現其自身價值的努力下變得毫無價值。
    對於《老子》中的“自然”所表達的意思,我們自然還是要到《老子》中去找。還是讓我們先看看在《老子》中出現了“自然”的章節里,“自然”分別是什麼意思吧。
    1、“道生之而德畜之,物形之而器成之。是以萬物尊道而貴德。道之尊,德之貴也,夫莫之爵而恆自然也。道生之,畜之,長之,遂之,亭之,毒之,養之,覆之。生而弗有也,為而弗恃也,長而弗宰也,此之謂玄德。”
    在先秦,自是自然是然,就如頸是頸椎是椎一樣自然。所以“自然”的本義就是“自己的樣子”。
    在此章節中,“自然”是說:“道”與“德”的尊貴地位不是任何人強加賦予它們的,而是由於它們本身生養萬物的特性決定的,是由它們的自身特性決定的,是它們自己固有的樣子而造就的。
    所以此處的“自然”就是取其在先秦的本義,“自己的樣子”。它在這裏並不是一個特別的特殊概念,它只是用普通的語言為“道之尊德之貴”進行原因說明。
    2、“其安也,易持也。其未兆也,易謀也。其脆也,易判也。其微也,易散也。為之於其未有,治之於其未亂也。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成之台,作於虆土。百仞之高,始於足下。為之者敗之,執之者失之。聖人無為也,故無敗也;無執也,故無失也。民之從事也,恆於其成事而敗之。故慎終若始,則無敗事矣。是以聖人慾不欲,而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而復眾人之所過;能輔萬物之自然,而弗敢為。”
    在此章節中,“自然”是指萬物自己的各自的樣子。這裡是要求聖人做到輔助萬物按其各自的自己的樣子發展,不要橫加干涉。所以此處的“自然”既非“道”或者“德”的特性,也不是“道”或者“德”的作用方式。“道”和“德”的特性在這裏體現在“輔”上,“輔”才是這裏的關鍵詞,才是對聖人的要求,而非“自然”。
    3、“太上,下知有之;其次,親譽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信不足,安有不信。猶呵,其貴言也。成功遂事,而百姓皆謂我自然。”
在此章節中,“自然” 反應了民眾對於“猶呵,其貴言也。”的君主取得“成功遂事”之後的評價,認為“自然”。“自然”還是取其在先秦的本義,即“自己的樣子”。也就是說百姓們認為侯王本當如此,本來就是這樣。這裏的“自然”,是對侯王的“貴言”的為政方法的肯定,同時亦是對“無為”的為政方法的肯定。但“自然”本身並非是一種原則和方法。
    4、“希言,自然。飄風不終朝,暴雨不終日。孰為此?天地而弗能久,又況於人乎!故從事而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同於德者,道亦德之。同於失者,道亦失之。”
    對於此章節,通行的譯法都將“希言自然”作為一個動賓詞組來對待,解釋為“少說自然”,此解與上下文文意不相協。我理解此處的意思是“少發號施令,少干涉,事物自能按其本性發展完成。”所以此處的“自然”是“希言”的結果,是一個現象。從文字上來說,“自然”還是取其在先秦的本義,只不過名詞做動詞用而已。從義理上來說,“自然”在此處並不是一個特定的概念,也不是一個具體的要求,而只是對於侯王依循“希言”這個要求之後所要達到的效果的描述。
    5、“有物昆成,先天地生。蕭(寂)呵漻(寥)呵,獨立而不垓,可以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也,字之曰道。吾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國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此章節中的“自然”是我們誤將其作為一個形而上原則的罪魁禍首。當然,從表面上來看,這樣一個連“道”都要去“法”的“自然”,無論我們給它以怎樣崇高的地位自然是都不過分的。但是這樣的理解顯然是與《老子》中所賦予“道”的形而上的本體的地位相矛盾的。當老子由人、地、天、道逐級提升了所要效法的對象之後,我們自然要問:“道”效法什麼?此處的“自然”並不是一個連“道”都要去效法的另外的存在,而是告訴我們,這三十九級台階到了“道”之後戛然而止,“道”不用再去效法其他的東西,“道”效法的就是它自己。所以這裏的“自然”仍然是取其在先秦的本義,它所要表述的內容只不過是“自己”這麼簡單。
    通觀《老子》中所出現的有“自然”的章節,“自然”並沒有體現出我們現在所賦予它的“非人為的、不經干預而自由發展的”深刻思想,當然這些思想並非在《老子》中沒有體現,這些思想的體現藉助的是“無為”而絕非我們不知從何時開始認定的“自然”。“自然”在《老子》的文本中只是起到了解釋、說明的作用,而遠遠不是我們所熱切期待的核心概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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