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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的本質和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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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經》具有樸素唯物主義辯證法的思想,它認為人必須遵從客觀自然規律,它的核心思想就是"易與天地准",並將這種思想作為全卦的指導思想,這個"天道"就是指宇宙天體的運轉規律,以及在這樣的天體運轉規律之下形成的客觀自然現象和自然規律;這"易"就是變,就是易理,它是架起人與自然規律的橋樑."易與天地准"是我們解讀《易經》的一把鑰匙,也是我們的行為生活準則,它肯定了客觀存在(客觀自然規律)的決定作用,同時又強調人的主觀能動作用,強調人的思想是變的,但不是亂變,應當與自然規律保持協調一致,做到與時俱進.在《易經》的第一卦就提出了“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就是說人必須具有“天行健”的思想,象天一樣運轉不止,自強不息,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與天地同在,與日月同輝。《易經》是古聖人認識自然,並用自然規律指人們生活的實踐,然後利用符號和文字將這一認識過程和處理方式表達出來。所以《易經》來源於自然,來源於生活,最後又服務於生活。由於《易經》站的高度和層次是其它科學無法比擬的,其它科學理論都有條件,因條件變化而改變,而《易經》不同,本身就在說“變”,它是在講易理,講思維方式,一出來就是“與天地准”,只要宇宙天體運轉規則不變,那它就會存在下去。天道沒有對錯,而人道不同,不同在那?就在於人有思想,人有情感,人會依他自身的情感,給一個事物弄出對錯。所以對錯是人加上去的。因為易經有天道思想,同時又有人道思想。所以在學《易經》時,我們要注意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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