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梅花易數》進行占卜時,總會遇到卦象先天後天的問題。什麼是先天卦,就是先有數方有卦,起卦不加時辰之數取動爻,比如報數起卦法、靈動雙數起卦法、時間起卦法、字數起卦法、姓名卦法等等,是先得出数字,以数字八除餘數應經卦而得來的卦均為先天卦。先天的解斷是不用參考卦辭、爻辭和卦名的,只以卦象論斷。後天卦,如以人事為上卦,方位為下卦的端法起卦法、直接以各物象起卦法、六爻中的錢幣搖卦法等先得象,而由象得卦的均為後天卦法,後天卦法斷卦除了要看卦象還得兼看爻辭、卦辭。
簡單來說,先天是八個單卦,每卦三爻,後天8卦相互重疊,組成八八六十四卦,每卦六爻。
先天後天論
先天卦斷吉凶,止以卦論,不甚用《易》之爻辭,後天 則用爻辭,兼用卦辭,何也?蓋先天者未得卦先得數,是未有《易》書,先有《易》理,辭 前之《易》也,故不必用《易》書之辭,專以卦斷。後天則以先得卦,必用卦畫,辭后之《 易》也,故用爻之辭兼《易》辭以斷之也。
又後天起卦,與先天不同,其數不一 。今人多以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兌七、艮八、離九,此數為用。蓋聖人 作《易》畫卦,始以太極、兩儀、四象、八卦加一倍數,自成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 五、中五、坎六、艮七、坤八,故占卜起卦,合以此數為用。又今人起後天卦,多不加時, 得此一卦,止此一爻動,更無移易變通之道,故後天起卦定爻,必加時而後可。
又先天之卦,定時應之期則取之卦氣。如乾、兌,則應如庚辛及五金之日,或乾為戌亥之日 時,兌為酉日時。如震巽當應於甲乙及五木之日,或震取卯,巽取辰之類。後天則以卦數加 時數,總之而分行卧坐立之遲速,以為事應之期。卦數時類,應近而不能決諸遠者,必合先 后之卦數取決可也。
又凡占卦中決斷吉凶,其理洞見,止於全卦體用生克之理及 參《易》辭,斯可也。今日以後天卦卻於六十甲子之日,取其時方之魁、破、敗、亡、滅跡 等,以助決斷。蓋曆象選時,並於《周易》不相涉,不可用也。
卦斷遺論
凡占卜決斷,固以體用為主,然有不拘體用者。如起例中 “西林寺額”,得山地剝,體用互變俱比和,則為吉,而仍不吉,何也?蓋寺者 ,純陽人居之地,而群陰剝陽之義顯然也。此理甚明,不必拘體用也。又若有人問“今 日動靜如何”,得地風升,初爻動,用克體卦,俱無飲食矣,而亦有人相請,雖飲食不 豐而終有請,何也?此人當時,必有當日之應,又有如何二字帶口,為重兌之義。又有用不 生體,互變生之而吉者,若“少年有喜色”,佔得山火賁是也。又有用不生體, 互變俱克之而凶者,如“牛哀鳴占”,得地水師是也。蓋少年有喜色,占則略知 其有喜,而《易》辭又有“束帛戔戔”之吉,是兩者俱吉,互變俱生,愈見其吉 矣。雖用不生體,不吉,不為其害也。“牛鳴之哀”,則略知其有凶,而《易》 爻復有“輿屍”之凶,互變俱克,愈見其凶,雖用爻不克,不能掩其凶也。蓋用 《易》斷卦,當用理勝處驗之,不可拘於執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