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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聽老一輩講述盲年。但一般人只知道但不清楚是什麼一回事,直覺盲年裡辦事大都不吉祥。在曆法裡記載有十二個節及十二個氣,共稱廿四節氣。通常「節」會在陽曆每個月的月初出現,約在四至八號。而「氣」會在陽曆每個月的廿一至廿五號。例如立春日稱為「節」,會在二月四或五號出現,也代表新一年的開始。萬物踏入立春日,大地回春,天氣開始漸暖,每人訂下新的目標計劃。清明日稱為「節」,會在四月四或五號出現。冬至日稱為「氣」,會在十二月廿一至廿二號出現。古時农民社會,在冬至日前收割完成,寒冷冬天工作停頓休息過冬。為了慶祝一家人團聚,以豐富的食物來慶祝,所以這日稱為過冬,亦即是現在人稱「冬大過年」原因。
何謂盲年呢?以每年陰曆正月初一至十二月三十日裡,並無出現立春日,稱之為盲年。因立春日代表新的一年開始,盲代表缺的意思。相傳舊社會盲年不適宜小朋友開學,因為在該年裡新踏入學校讀書會不利,及未來會蠢鈍,或稱日後「盲字都不識寫」,寓意心散大意不集中精神學習。后經時日流傳,覺得盲年都是不好年,不做大事為佳,例子:搬新房舍、開張做生意,及結婚嫁娶等。所以現今社會都提及在盲年不宜嫁娶,原本一些已訂價婚期的新人,也擱置或押后辦喜事。其實結婚不需要理會是否盲年,若雙方命裡流年喜星到,就適宜談婚論嫁。
“盲年”不吉,雙春就吉利麼?山東、河北有“一年兩個春,豆子貴如金”,湖北、河南,還有嶺南都有“兩春夾一冬,十個牛欄九個空”的說法。“雙春”既利生殖,為何獨不利種豆、養牛?這裏的道理也是講不通的。
至於“盲年”,老百姓也有辦法對付:粵北翁源舊俗,“盲年”女子出嫁,帶一袋熟雞蛋,下轎時向人群一撒,大家歡呼:“新娘生春嘍!”於是,諸事大吉,皆大歡喜,其樂融融!
由此看來,“盲年”不過是人們協調曆法的一個平常結果,並非天定,也非不可避免,還有辦法對付,“盲年忌婚”習俗的內核是人們對生育的追求,實際上更多的,只關乎“口彩”,沒有什麼道理。諸多忌諱,真是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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