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測算
- 如是我聞。
- 佛說,眼睛見到的均是虛妄的,唯有波若眼能看到真切。
- 三果羅漢預言,如果鳩摩羅什三十六歲前沒有破戒,那麼鳩摩羅什便能成為第二個佛陀。對於鳩摩羅什大師的愛情,有過許多記錄,甚至一些人為編撰的為了誹謗佛教而出現的故事。
- 無論如何,鳩摩羅什除了為我們留下了漢文版《金剛經》確實留下了兩個孩子,以及他與他心愛的妻子阿竭耶末帝的愛情故事。
- 一次隨師父去山裡雲遊,師父指着山川問道:你看這霧氣在山的什麼位置?
- 我專心看去,發現是在山的腰間。
- 而我之前看的大部分故事里,都是在山頂處會出現霧氣。
- “沒看過,怎麼能知道呢?不體悟,怎能真正悟道?”師父說。
- 佛道殊途,卻殊途同歸。
- 佛說,來嘗。
- 來嘗作為佛法六名,指的是自身證悟。經歷過才能知道黑白,才能生成自己心中的原則,才能做出選擇。
- 佛教大乘《惟日雜難經》說,婚姻來自四種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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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個名為“宿命同福”。也就是你與你愛人在前一世擁有共同的福報,這一世你們需要一同享受這個福報。這樣的婚姻會帶來新的因果,或許幾世輪迴后,你們又能再在一起。
- 第二個名為“畢罪”。是說,你虧欠另一方一個大因果,你要用一世時間來還這個因果。這個因緣只是此一世的因果,還了也就結束了。不相虧欠,從此再無因緣牽扯。
- 第三個名為“應當共生男女”也就是在業報之中,你和你的愛人命中註定要一起生孩子。至於是否結婚,其實並不一定。孩子生了,業報也就結束了。
- 第四個名為“黠人娶婦疾得道”。這也是日後密宗雙修的法理根據之一,是說有智慧的男女在一起,結婚並一起生活,利於雙方迅速得到。換言之這個因緣是雙方在現世的一個選擇和決定,並不是上一世定好的,也不是命中定數。
- 宗爾若羅巴大師在40歲出家前,有過三次愛情。
- 第一次,大師在15歲與青梅竹馬的女孩結婚,沒想到結婚三年,女孩難產過世。
- 第二次,大師遇到了孤獨的獵人之女柯柯沁,兩個人在一起十二年,最終因為各自追尋之道不同而分開。
- 第三次,追求了大師已經20多年的貴族女孩,用自己生死威脅大師,大師同意以10年為期一起生活。10年期到,宗爾若羅巴大師遁入大雪山,從此青燈古佛,不問紅塵。
- 在大師晚年,他的徒孫問大師對於婚姻、愛情及性的看法,大師沉默了良久說道:
- “愛情如百里跋涉后喝到的第一口水,你總覺得不夠,希望再多喝一口。而婚姻,如同深夜裡的油燈,其實沒有油燈你也能度過黑夜,但是一旦你習慣了油燈的光芒,你會下意識去看看是不是油不夠了,因為你已經有了挂念。而對於性,其實我懷念那個滋味還不如我懷念氂牛肉的滋味熾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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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姻緣和愛情,其實結果並不重要。萬事不要強求,尤其不要強求你的內心。
- “哎呀,你看XXX家的、XXX家的都已經結婚了,怎麼你還不着急?”
- “哥們兒,最近我換了一個女友,給你看看照片?你也趕緊唄?”
- “我家這個女兒啊,都快35了,還沒對象呢,難道想40歲生孩子么?!”
- 或許我們都聽過家人、朋友對我們說過這些話。
- 但是這些話並不重要,甚至它的價值還不如吹過我們的微風。一人一世界。在你自己的世界中,其實你只能自己去體悟屬於你自己的道。
- 問問你的父母,或者身邊已經結婚的人,大部分人會告訴你,婚姻是一種妥協,這個世界上沒有那種恩恩愛愛永不吵架完美契合的婚姻。其實當選擇婚姻的同時,我們必須要讓出自己世界的一個角落讓別人佔據。這就是一種選擇,如果你覺得值得,那麼就去讓出,如果你覺得不值得,便不讓出。
- 記住,一切隨緣。
- 或許你愛上一個人,想跟對方在一起,一起生活了30年,忽然感到厭倦,那怎麼辦呢?
- 不要換一段愛情,因為再換一段愛情,你會更快速地厭倦。
- 你可以考慮修行。
- 出家人是依然要擔負照顧家人的義務的,沒有任何佛法或道法要求了出家人不能照顧家人,相反真正的佛法、道法是要求修者一定要照顧好家人的,因為這是因果。
- 甚至你都不必去寺廟裡,在家裡也可以進行修行。
- 紅塵煉心。心豁然開朗了,一切也都開朗了。心不能開朗,去再安靜的寺廟裡,你依然會不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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