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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髒的功能因五行的生克關係而聯結為一個有機整體,任何一髒的功能的正常發揮,必然受到其它四髒的或資助或制約的支撐。因而五臟之中的某一髒的功能失常,必然影響其它四臟而導致其發病。依據五行的生克規律,五臟之中的一臟有病,可以母子相及或乘侮的方式影響其它四臟。
以肝為例:肝病影響到心,為母病及子,影響到腎,為子病及母,影響到脾,為乘,影響到肺,為侮。其餘四臟以此類推。如《素問·玉機真藏論》說:“五藏受氣於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肝受氣於心(母病及子),傳之於脾(乘),氣舍於腎(子病及母),至肺(傳至所不勝,即侮)而死”。
疾病傳變規律的五行解說、中醫與周易
在運用“母子相及”和“乘侮”來闡釋五臟病證的傳變時,有幾個問題需作以下說明。
① 五臟病變的母子相及和乘侮傳變,其病證有虛有實
從上述的五臟病變的傳變規律和形式可以看出,五臟病變的母子相及,既有母臟虛導致子臟虧者(所謂“母能令子虛”),也有母臟盛導致子臟實者;既有子臟盛導致母臟實者(所謂“子能令母實”),也有子臟虛導致母臟虧者(屬“子不養母”),還有子臟盛導致母臟虛者(所謂“子盜母氣”)。五臟病變的乘侮,既有一臟亢盛導致其所勝或所不勝虛弱的乘或侮,又有一臟不足導致其所不勝或所勝相對偏盛的乘或侮。病變多屬因盛致虛或因虛致實的虛實錯雜證。臨證時盛衰的孰前孰后,虛實的孰多孰少,當應明辨。
② 在闡釋五臟病變的母子相及和乘侮傳變時,應與精氣、陰陽學說結合應用
在用“母子相及”來說明五臟病變的相互傳變時,有時應與精氣學說和陰陽學說的某些理論聯合應用方能作出合理的解釋。如“水不涵木”,在五行學說中是指腎虛不能養肝的病理變化。但這一解釋只說明了腎與肝的相生關係失調,對臨床治療無多大指導意義。因為腎虛是一個籠統的概念,到底是腎精虛、腎氣虛,還是腎陰虛、腎陽虛,並沒有說清楚,因而治療時也就難以處方遣葯。因此,對“水不涵木”的病理變化,還必須結合陰陽學說的某些理論作一較明確的解釋:腎在五行屬水,其氣內涵真陰、真陽;肝在五行屬木,其氣內寓肝陰、肝陽。
腎陰與腎陽,肝陰與肝陽,都處於對立統一的狀態,分別維繫腎與肝本身的陰陽的協調平衡。若腎陰不足,一方面可導致腎本身的陰陽失調,另一方面則不能滋養肝陰,而致肝陰亦虛。陰虛則不能制約陽氣,陽氣浮越而肝陽上亢。治療時應滋腎陰養肝陰以制約亢逆之肝陽,即所謂“滋水涵木”。另外,五行學說的“水生木”,不僅指腎陰滋養肝陰,腎精資助肝血,還應包括腎陽資助肝陽。若腎陽虛衰,必致肝陽亦虧,陽虛則不能溫暖肝脈和胞宮,臨床上可出現肝脈寒滯、宮寒不孕等證。可採用溫腎陽升肝陽之法以治之。但這一般不能稱為“水不涵木”,只可以說是“水不生木”的另一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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