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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經咸傳卷四 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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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1)。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2)。

  (1)凡言“上行”者,所以在貴也。 (2)康,美之名也。順以著明,臣之道也。“柔進而上行”,物所與也。故得錫馬而蕃庶。以“訟受服”,則“終朝三褫”。柔進受寵,則“一晝三接”也。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1)。  (1)以順著明,自顯之道。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1)。
  《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無咎”,未受命也(2)。

  (1)處順之初,應明之始,明順之德,於斯將隆。進明退順,不失其正,故曰“晉如、摧如、貞吉”也。處卦之始,功業未著,物未之信,故曰“罔孚”。方踐卦始,未至履位,以此為足,自喪其長者也。故必“裕”之,然後“無咎”。 (2)未得履位,“未受命也”。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於其王母(1)。
  《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也。

  (1)進而無應,其德不昭,故曰“晉如愁如”。居中得位,履順而正,不以無應而回其志,處晦能致其誠者也。修德以斯,聞乎幽昧,得正之吉也,故曰“貞吉”。“母”者,處內而成德者也。“鳴鶴在陰”,則“其子和”,之立誠於暗,暗亦應之,故其初“愁如”。履貞不回,則乃受茲大福於其王母也。

  六三:眾允,悔亡(1)。
  《象》曰:“眾允”之,志上行也。

  (1)處非其位,悔也。志在上行,與眾同信,順而麗明,故得“悔亡”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1)。
  《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1)履非其位,上承於五,下據三陰,履非其位。又負且乘,無業可安,志無所據,以斯為進,正之危也。進如鼫鼠,無所守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1)。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1)柔得尊位,陰為明主,能不用察,不代下任也。故雖不當位,能消其悔。“失得勿恤”,各有其司,術斯以往,“無不利”也。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1)。
  《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1)處進之極,過明之中,明將夷焉,已在乎角,在猶進之,非亢如何?失夫道化無為之事,必須攻伐,然後服邑,危乃得吉,吉乃無咎。用斯為正,亦以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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