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八字入门与应用 周易 正文

下經咸傳卷四 睽

掃碼手機瀏覽

熱門測算
740){this.width=740;}'>

  睽:小事吉,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1)。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2)!

  (1)事皆相違,害之道也,何由得小事吉?以有此三德也。 (2)睽離之時,非小人之所能用也。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1)。  (1)同於通理,異於職事。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1)。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1)處睽之初,居下體之下,無應獨立,悔也。與四合志,故得“悔亡”。馬者,必顯之物。處物之始,乖而喪其馬,物莫能同,其私必相顯也,故“勿逐”而“自復”也。時方乖離,而位乎窮下,上無應可援,下無權可恃,顯德自異,為惡所害,故“見惡人”乃得免咎也。

  九二:遇主於巷,無咎(1)。
  《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也。  (1)處睽失位,將無所安。然五亦失位,俱求其黨,出門同趣,不期而遇,故曰“遇主於巷”也。處睽得援,雖失其位,未失道也。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1)。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1)凡物近而不相得,則凶。處睽之時,履非其位,以陰居陽,以柔乘剛,志在於上,而不和於四,二應於五,則近而不相比,故“見輿曳”。“輿曳”者,履非其位,失所載也。“其牛掣”者,滯隔所在,不獲進也。“其人天且劓”者,四從上取,二從下取,而應在上九,執志不回。初雖受困,終獲剛助。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1)。
  《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  (1)無應獨處,五自應二,三與己睽,故曰“睽孤”也。初亦無應特立。處睽之時,俱在獨立,同處體下,同志者也。而已失位,比於三五,皆與已乖,處無所安,故求其疇類而自託焉,故曰“遇元夫”也。同志相得而無疑焉,故曰“交孚”也。雖在乖隔,志故得行,故雖危無咎。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1)?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1)非位,悔也,有應故悔亡。“厥宗”,謂二也。“噬膚”者,嚙柔也。三雖比二,二之所噬,非妨已應者也。以斯而往,何咎之有?往必合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后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1)。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1)處睽之極,睽道未通,故曰“睽孤”。已居炎極,三處澤盛,睽之極也。以文明之極,而觀至穢之物,“睽”之甚也。豕失負塗,穢莫過焉。至“睽”將合,至殊將通,恢詭譎怪,道將為一。未至於洽,先見殊怪,故“見豕負塗”,甚可穢也。見鬼盈車,吁可怪也。“先張之弧”,將攻害也。“后說之弧”,睽怪通也。四剠其應,故為寇也。“睽”志將通,“匪寇婚媾”,往不失時,睽疑亡也。貴於遇雨,和陰陽也。陰陽既和,“群疑亡”也。
閱讀全文

本文轉載自互聯網,如有侵權,聯系刪除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