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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備天下之象也。 (2)夫八卦備天下之理,而未極其變,故因而重之以象其動用,擬諸形容以明治亂之宜,觀其所應以著適時之功,則爻卦之義,所存各異,故爻在其中矣。 (3)剛柔相推,況八卦相盪,或否或泰,繫辭焉而斷其吉凶,況之六爻,動以適時者也。立卦之義,則見於《彖》、《象》,適時之功,見存之爻辭。王氏之例詳矣。 (4)有變動而後有吉凶。 (5)立本況卦,趣時況爻。 (6)貞者,正也,一也。夫有動則未免乎累,殉吉則未離乎凶。盡會通之變,而不累於吉凶者,其唯貞者乎?《老子》曰:“王侯得一,以為天下貞。”萬變雖殊,可以執一御也。 (7)明夫天地萬物,莫不保其貞,以全其用也。 (8)確,剛貌也。隤,柔貌也。乾坤皆恆一其德,物由以成,故簡易也。 (9)兆數見於卦也。 (10)失得驗於事也。 (11)功業由變以興,故見乎變也。 (12)辭也者,各指其所之,故曰情也。 (13)施生而不為,故能常生,故曰大德也。 (14)夫無用則無所寶,有用則有所寶也。無用而常足者,莫妙乎道,有用而弘道者,莫大乎位,故曰“聖人之大寶曰位”。 (15)財所以資物生也。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1),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作結繩而為罔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2)。包犧氏沒,神農氏作,斫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3)。日中為巿,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4)。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5);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6)。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7)。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8)。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9)。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10)。斷木為杵,掘地為臼,臼杵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11)。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12)。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大壯(13)。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14)。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15)。 (1)聖人之作《易》,無大不極,無微不究。大則取象天地,細則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也。 (2)離,麗也。罔罟之用,必審物之所麗也。魚麗於水,獸麗於山也。 (3)制器致豐,以益萬物。 (4)噬嗑,合也。巿人之所聚,異方之所合,設法以合物,噬嗑之義也。 (5)通物之變,故樂其器用,不解倦也。 (6)通變則無窮,故可久也。 (7)垂衣裳以辨貴賤,乾尊坤卑之義也。 (8)渙者,乘理以散通也。 (9)隨,隨宜也。服牛乘馬,隨物所之,各得其宜也。 (10)取其豫備。 (11)以小用而濟物也。 (12)睽,乖也。物乖則爭興,弧矢之用,所以威乖爭也。 (13)宮室壯大於穴居,故製為宮室,取諸大壯也。 (14)取其過厚。 (15)夬,決也。書契所以決斷萬事也。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彖者,材也(1)。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其故何也?陽卦奇,陰卦耦(2)。其德行何也(3)?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4)。《易》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5)。子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6)?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7)。利用安身,以崇德也(8)。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1)材,才德也。彖言成卦之材,以統卦義也。 (2)夫少者,多之所宗;一者,眾之所歸。陽卦二陰,故奇為之君;陰卦二陽,故耦為之主。 (3)辨陰陽二卦之德行也。 (4)陽,君道也。陰,臣道也。君以無為統眾,無為則一也。臣以有事代終,有事則二也。故陽爻畫奇,以明君道必一;陰爻畫兩,以明臣體必二,斯則陰陽之數,君臣之辨也。以一為君,君之德也。二居君位,非其道也。故陽卦曰“君子之道”,陰卦曰“小人之道”也。 (5)天下之動,必歸乎一,思以求朋,未能一也。一以感物,不思而至。 (6)夫少則得,多則感。塗雖殊,其歸則同;慮雖百,其致不二。苟識其要,不在博求;一以貫之,不慮而盡矣。 (7)精義,物理之微者也。神寂然不動,感而遂通,故能乘天下之微,會而通其用也。 (8)利用之道,由安其身而後動也。精義由於入神,以致其用;利用由於安身,以崇其德。理必由乎其宗,事各本乎其根。歸根則寧,天下之理得也。若役其思慮,以求動用,忘其安身,以殉功美,則偽彌多而理愈失,名彌美而累愈彰矣。 《易》曰:“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將至,妻其可得見耶?”《易》曰:“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1)。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履校滅趾,無咎。’此之謂也。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揜,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滅耳,凶。’”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繫於苞桑。’”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勝其任也。”子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2)!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3)。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曰:‘介於石,不終日,貞吉。’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4)。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5)。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6)。《易》曰:‘不遠復,無祇悔,元吉’(7)。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8)。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易其心而後語,定其交而後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無交而求,則民不與也。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9)。
(1)括,結也。君子待時而動,則無結閡之患也。 (2)形而上者況之道。形而下者況之器。於道不冥而有求焉,未離乎諂也。於器不絕而有交焉,未免乎瀆也。能無諂、瀆,窮理者乎? (3)幾者去無入有,理而無形,不可以名尋,不可以形睹者也。唯神也不疾而速,感而遂通,故能朗然玄昭,鑒於未形也。合抱之木,起於毫末。吉凶之彰,始於微兆,故為吉之先見也。 (4)定之於始,故不待終日也。 (5)此知幾其神乎? (6)在理則昧,造形而悟,顏子之分也。失之於幾,故有不善。得之於二,不遠而復,故知之未嘗復行也。 (7)吉凶者,失得之象也。得一者於理不盡,未至成形,故得不遠而復,舍凶之吉,免夫祗悔,而終獲元吉。祗,大也。 (8)致一而後化成也。 (9)夫虛己存誠,則眾之所不迕也。躁以有求,則物之所不與也。
子曰:“乾坤,其易之門邪?”乾,陽物也。坤,陰物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以體天地之撰(1),以通神明之德。其稱名也,雜而不越(2),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邪(3)?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4)。開而當名辨物,正言斷辭則備矣(5)。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6)。其旨遠,其辭文,其言曲而中(7),其事肆而隱(8),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9)。《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10)?是故履,德之基也(11)。謙,德之柄也。復,德之本也(12)。恆,德之固也(13)。損,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14)。困,德之辨也(15)。井,德之地也(16)。巽,德之制也(17)。履,和而至(18)。謙,尊而光。復,小而辨於物(19)。恆,雜而不厭(20)。損,先難而後易(21)。益,長裕而不設(22)。困,窮而通(23)。井,居其所而遷(24)。巽,稱而隱(25)。履以和行。謙以制禮。復以自知(26)。恆以一德(27)。損以遠害(28)。益以興利。困以寡怨(29)。井以辯義(30)。巽以行權(31)。
(1)撰,數也。 (2)備物極變,故其名雜也。各得其序,不相逾越,況爻繇之辭也。 (3)有憂患而後作《易》,世衰則失得彌彰,爻繇之辭,所以明失得,故知衰世之意邪,稽,猶考也。 (4)易無往不彰,無來不察,而微以之顯,幽以之闡。闡,明也。 (5)開釋爻卦,使各當其名也。理類辨明,故曰“斷辭”也。 (6)託象以明義,因小以喻大。 (7)變化無恆,不可為典要,故其言曲而中也。 (8)事顯而理微也。 (9)貳則失得也,因失得以通濟民行,故明失得之報也。“失得之報”者,得其會則吉,乖其理則凶。 (10)無憂患則不為而足也。 (11)基,所蹈也。 (12)夫動本於靜,語始於默,復者,各反其所始,故為德之本也。 (13)固,不傾移也。 (14)能益物者,其德寬大也。 (15)困而益明。 (16)所處不移,象居得其所也。 (17)巽,所以申命明制也。 (18)和而不至,從物者也。和而能至,故可履也。 (19)微而辨之,不遠復也。 (20)雜而不厭,是以能恆。 (21)刻損以修身,故先難也。身修而無患,故后易也。 (22)有所興為,以益於物,故曰長裕。因物興務,不虛設也。 (23)處窮而不屈其道也。 (24)改邑不改井,井所居不移,而能遷其施也。 (25)稱揚命令,而百姓不知其由也。 (26)求諸已也。 (27)以一為德也。 (28)止於修身,故可以遠害而已。 (29)困而不濫,無怨於物。 (30)施而無私,義之方也。 (31)權反經而合道,必合乎巽順,而後可以行權也。
《易》之為書也不可遠(1),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2),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3),唯變所適(4)。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5)。又明於憂患與故(6)。無有師保,如臨父母(7)。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8)。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1)擬議而動,不可遠也。 (2)六虛,六位也。 (3)不可立定準也。 (4)變動貴於適時,趣舍存乎會也。 (5)明出入之度,使物之外內之戒也。出入尢行藏,外內尢隱顯。遯以遠時為吉,豐以幽隱致凶,漸以高顯為美,明夷以處昧利貞,此外內之戒也。 (6)故,事故也。 (7)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終日乾乾,不可以怠也。 (8)能循其辭以度其義,原其初以要其終,則唯變所適,是其常典也。明其變者,存其要也,故曰“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易》之為書也,原始要終,以為質也(1)。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2)。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辭擬之,卒成之終(3)。若夫雜物撰德,辯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噫!亦要存亡吉凶,則居可知矣。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4)。二與四同功(5)而異位(6)。其善不同,二多譽(7),四多懼,近也(8)。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9)。三與五同功(10)而異位(11),三多凶,五多功,貴賤之等也。其柔危,其剛勝邪(12)?
(1)質,體也。卦兼終始之義也。 (2)爻各存乎其時。物,事也。 (3)夫事始於微而後至於著。初者,數之始,擬議其端,故難知也。上者,卦之終,事皆成著,故易知也。 (4)夫彖者,舉立象之統,論中爻之義,約以存博,簡以兼眾,雜物撰德,而一以貫之。形之所宗者道,眾之所歸者一。其事彌繁,則愈滯乎形;其理彌約,則轉近乎道。彖之為義,存乎一也。一之為用,同乎道矣。形而上者,可以觀道,過半之益,不亦宜乎。 (5)同陰功也。 (6)有內外也。 (7)二處中和,故多譽也。 (8)位逼於君,故多懼也。 (9)四之多懼,以近君也,柔之為道,須援而濟,故有不利遠者。二之能無咎,柔而處中也。 (10)同陽功也。 (11)有貴賤也。 (12)三、五陽位,柔非其位,處之則危,居以剛健,勝其任也。夫所貴剛者,閑邪存誠,動而不違其節者也。所貴柔者,含弘居中,順而不失其貞者也。若剛以犯物,則非剛之道;柔以卑佞,則非柔之義也。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材而兩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1)。道有變動,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2)。物相雜,故曰文(3)。文不當,故吉凶生焉。《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4)?是故其辭危(5)。危者使平,易者使傾(6)。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始,其要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7)。
(1)《說卦》備矣。 (2)等,類也。乾,陽物也。坤,陰物也。爻有陰陽之類,而後有剛柔之用,故曰“爻有等,故曰物”。 (3)剛柔交錯,玄黃錯雜。 (4)文王以盛德蒙難而能亨其道,故稱文王之德,以明易之道也。 (5)文王與紂之事,危其辭也。 (6)易,慢易也。 (7)夫文不當而吉凶生,則保其存者亡,不忘亡者存,有其治者亂,不忘危者安,懼以終始,歸於無咎,安危之所由,爻象之本體也。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恆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恆簡以知阻。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1),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是故變化云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來(2)。天地設位,聖人成能(3)。人謀鬼謀,百姓與能(4)。八卦以象告(5),爻彖以情言(6)。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變動以利言(7),吉凶以情遷(8)。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凶生(9),遠近相取而悔吝生(10),情偽相感而利害生(11)。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凶(12),或害之,悔且吝(13)。將叛者其辭慚,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游,失其守者其辭屈。
(1)諸侯,物主有為者也。能說萬物之心,能精為者之務。 (2)“夫變化云為”者,行其吉事,則獲嘉祥之應;觀其象事,則知制器之方;玩其占事,則睹方來之驗也。 (3)聖人乘天地之正,萬物各成其能。 (4)人謀,況議於眾以定失得也;鬼謀,況寄卜筮以考吉凶也。不役思慮,而失得自明;不勞探討,而吉凶自著。類萬物之情,通幽深之故,故百姓與能,樂推而不厭也。 (5)以象告人。 (6)辭有險易,而各得其情也。 (7)變而通之,以盡利也。 (8)吉凶無定,唯人所動。情順乘理以之吉,情逆違道以蹈凶,故曰“吉凶以情遷”也。 (9)泯然同順,何吉何凶?愛惡相攻,然後逆順者殊,故吉凶生。 (10)相取,尢相資也。遠近之爻,互相資取,而後有悔吝也。 (11)情以感物則得利,偽以感物則致害也。 (12)近,況比爻也。易之情,剛柔相摩,變動相適者也。近而不相得,必有乖違之患。或有相違而無患者,得其應也;相順而皆凶者,乖於時也。存事以考之,則義可見矣。 (13)夫無對於物而後盡全順之道,豈可有欲害之者乎?雖能免濟,必有悔吝也。或,欲害之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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