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爻辭、卦爻辭的起源
《易經》由六十四卦的卦象以及與這些卦象相關聯的卦、爻辭組成。而六十四卦象,都是由陽爻“一”和陰爻兩種爻象,按每卦六畫排列組合而成。每卦六W的排列是從下而上,用爻題初、二、三、四、五、上表示位序,稱陽爻為九,稱陰爻為六。卦爻辭是《易經》的主要經文。既然如此,那麼,什麼叫卦、爻辭7易傳《繫辭上》說:“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變者也”。所謂卦辭,_就是解說整體卦象的辭句,它提綱挈領地概括和闡釋一卦的整體形狀和意義。其文一般繫於卦象之下。所謂爻辭,就是解說爻象的辭句,即它分別闡釋六爻的意義。其文一般繫於卦辭之後。例如,卦象,其卦名為乾,卦辭是“元亨,利貞。”“元”,大》“亨”通“享”,即以供物祭祀神靈;“利”,利益的利;“貞”,占筮。這卦辭是說,人們筮遇此卦,可舉行大享祭祀,並有利於占問。在《乾》卦辭之後,緊接着就是初九爻辭:“潛龍勿用。”“潛”,隱栽。“用”,施行。“勿用”,如同現在所說的“勿動”。此爻辭以潛龍比喻人隱居不出,靜處不動。因此,人們筮遇此爻,不可求用於世。其餘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諸爻,均有具體的爻辭,這裏不一二詳說。因《易經》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每一卦和每一爻都有解釋的辭句,所以,其卦辭共有六十四條,爻辭三百八十四條。但是,在《乾》卦和《坤》卦里,分別增加了一條關於六個爻的綜合爻辭,即《乾》卦的“用九”和《坤》卦的“用六”,實際上,爻辭總共有三百八十六條。
關於《易經》卦、爻辭的起源,即卦、爻辭編定的年代和作者及其素材的歸屬問題,是易學史上爭論已久的重要問題,古往今來,歷代學者們都做了許多探討,見仁見智,眾說不一。易傳《繫辭下》說:“《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又說:“易之興也,弈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易傳》作者將卦、爻辭的時代大體確定為殷周時期,認為作《易》者有憂患意識,但未確定誰演《周易》為六十四卦,對作者持存疑態度。至西漢,史學家司馬遷在《史記》和《報任少卿書》中指出,是文王囚羑里而演《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這實際上是肯定文王作卦、爻辭。漢代學者大都承襲司馬遷的說法。如揚雄《法言•問神》、王充《論衡•正說》中都沿襲這個觀點。當然,也有持反對意見的,如《淮南子•要略訓》中就指出“伏羲為六十四變”,主張是伏羲作六十四卦辭。此爭論一直延續不斷。但是,從西漢到宋、明這段時間里,就主導的傳統觀點來說,存在着兩種說法:一說為東漢鄭玄、南朝梁武帝肖衍、宋朝吳人傑等人,依據《繫辭》和《史記》的記載,認為卦辭和爻辭都是文王所作;另一說是東漢馬融,三國吳人陸績,宋朝朱熹、陳淳、胡一桂,明朝楊時喬等人,根據爻辭中提到一些文王死後的事情,認為卦辭為文王所作,爻辭為周公所作。至淸代今文經學家廖平、康有為等人,則一反傳統說法,認為卦、爻辭是出自孔子之手。但學者多以為此說出於膪測,不可據信。
本世紀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學術界對《易經》的時代和作者問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主要以郭沫若、顧頡剛、余永梁、李鏡池、陸侃如等為代表,他們從卦、爻辭的句法與卜辭相類的角度,從《易經》中所載的故事、史實、風俗制度等所反映的時代來加以闡釋,從而否定了司馬遷的傳統論斷。其基本觀點如下:
郭沫若在《周易之製作時代》一文中認為,《益》卦六
三、六四,《泰》卦九二,《復》卦六四,《夬》卦九五諸爻辭中都提到“中行”,而中行即是春秋中期晉國人荀林父,由此可斷定《易經》的創作時代決不能在春秋中恭弘=叶 恭弘以前,當在春秋以後。他的結論是:卦、爻辭為楚國人孔子的再傳弟子酑臂子弓所作。
顧頡剛、余永梁等人認為,《易經》卦、爻辭非文王所作,而是周初的作品(見顧頡剛《周易卦爻辭中的故事》、《論易繫辭傳中觀象制器的故事》,余永梁《易卦爻辭的時代及其作者》)。
李鏡池在《周易筮辭考》、《易傳探源》等文中提出,《易經》編著始於周初,寫定於西周晚期,與《詩經》時代略同,卦、爻辭作者非一人,乃是集無數卜巫之官曆代集累而成。
陸侃如在《論卦爻辭的年代》一文中認為,《易經》卦、爻辭經過數百年的口耳流傳,到東周中恭弘=叶 恭弘方寫定。
解放后,60年代初又展開了對《易經》卦爻辭時代及作者的探討。在這次“百家爭鳴”中,主要以馮友蘭、李景春、任繼愈、李鏡池等為代表,所得結論未臻一致,主要看法是認為,卦、爻辭作於周初,經過多人多時加工編纂而成。具體來說,馮友蘭在《易經的哲學思想》一文中認為,卦、爻辭不是文王、周公一兩個人的一時之作,而是經過長期積累而成的,其定型可能在殷末周初。李景春在《周易哲學的時代及其性質》一文中則肯定,卦、爻辭為文王所作、周公所補充。任繼愈在《易經和它的哲學思想》一文中主張,儘管《易經》時代拖得很長,但六十四卦的卦辭和三百八十四爻的爻辭可能是一次完成的。李鏡池繼續堅持他在30年代的看法,認為《易經》卦、爻辭的編*時間在西周中後期。自70年代末以來,《周易》研究在國內外又趨髙潮。特別是80年代末,國內出現了《周易》熱,對《周易》研究更加廣泛和深入,卦爻辭的時代和作者問題,仍然是眾多專家、學者頗關注的重要問題,如高亨、劉大鈞、張立文、朱伯座、黃壽褀、張善文、金錄芳等專家和教授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持論不一,未取得一致的見解。大體上,被學術界認可而較有影響的有三說:殷周之際說(持此說者居多)、西周末年說、戰國初年說。
那麼,《易經》卦、爻辭究竟是何時何人所作?我們認為,《易經》卦、爻辭並不趙司馬遷所說文王演“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它是反映了商、周的社會面貌,產生的時代是在西周前期,作者卻不一定是文王和周公,而是由當時掌握卜筮的史官采輯、訂正、增補、編纂而成,並非出自一時一人之手。理由如下:
首先,從殷周之際所具有的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的發展狀況以及科學技術的水平稃,已具備了產生《易經》卦、爻辭的科學思維萌芽的可能性。殷周之際,我國社會已進入奴隸社會的發展時期,由於奴隸和平民的辛勤勞動,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都有了發展。在農業上,許多農作物的品種已被我固勞動人民從野生的植物中培育起來。考古發現距今4700年前的浙江旲興錢山漾遺址中有粳稻和秈稻的不同品種,還出土了耘田器和戽水、捻河泥的“千節”等工具,耕作技術已有中耕、施肥、灌溉等。據商代甲骨文記載,當時農作物品種繁多,已有黍、稷、菽、麥、稻、禾等農作物種植。在畜牧業上,人們巳經學會飼養豬、羊、牛、馬、雞、犬等家禽家畜。在錢山漾遺址中還發現有養蠶,商代的蠶桑業已有較大發展。農業和畜牧業的發展,促使手工業的發展。考古發現距今約5000年前的仰韶文化時期已有采陶;4000年前的龍山文化時期已有快輪制陶技術,製成的黑陶表面光亮,稱為蛋殼陶;而安陽、小屯出土的商代青釉器,是經過1200°C高溫焙燒而成的,表面施釉,吸水性低,質地堅硬,其胎質和釉的化學成分同宋、明的瓷器相接近。商代的靑銅冶鑄技術更是達到相當高的水平,不僅製作精美,而且體形宏偉,技術已相當複雜。如河南安陽武官村出土的司母戊大方鼎,重達875公斤;河北藁城出土的鐵刃育銅鋱等兵器,刃部是經鍛打的隕鐵薄片。商代青銅冶鑄技術還可能運用於農業生產來製作工具。其他如建築工程、紡織等也得到發展。隨着生產的發展,當時的科學技術有了顯著發展。例如:天文學、曆法和算學的發展。商代甲骨文中就已有世界上最早關於日、月食的記載,並且採用了干支記日,在曆法中規定了閏月。同時,還已採用了十進制來記數,最大數為三萬,並已攀握了自然數的簡單運算和運用倍數。上述這些都為《易經》卦、爻辭的科學思維的萌芽提供了現實的基礎,表明其產生是與當時社會生產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水平相適應的。
其次,從《易經》卦、爻辭本身所記載的歷史故事和所反映的風俗習慣及制度來確定其時代和作者,乃是最為有力的證據。《易經》卦、爻辭中記載了一些歷史事件,具體表現為:
1.王亥喪牛羊於易的故事。見《大壯》卦六五爻辭:“喪羊於舄,無悔。”又《旅》卦上九爻辭:“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后號眺,喪牛於易,凶。”“易”,古國名。“鳥焚其巢”,比喻旅客的住處被燒。“號眺”,大哭。王國維依據甲骨文中殷人祭祀王亥的記錄,確定王亥是殷先王。顧頡剛又根據王國維關於王亥的探討*確定這二條爻辭是記載了殷先王亥的亊跡。其意思是說,殷先王亥在有易(狄族)旅居,從事於牧畜業的“服牛”、“牧羊”。第u次,雖喪羊於易,但並不因此困厄或危險,第二次,由於王亥行淫享樂(又說是有易國君為奪取亥的財產),有易國王緜臣將王亥殺了,並奪取了他的羊,所以說凶。•:•.••••.....
2.高宗伐鬼方的故亊。見.•《既濟》卦九三爻辭:“髙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又《未濟》卦九四爻辭:“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高宗”,即殷王武丁,是帝小乙之子,盤庚之侄。“鬼方”,是古國名,嚴允部落之一,在當時中國的西北地區,為北方的一個強族,威脅着殷、周。“克”,勝。“三年克之”,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是指武丁三十二年伐鬼方,到三十四年王師戰勝鬼方,恰好三年。“小人”,指奴隸。“揉”,動。“大國”,指殷。這裏“高宗伐鬼方”與“震用伐鬼方”,說的是同一件事。《既濟》是從殷人角度說的,《未濟》卦是從周人的角度說的。這二爻辭是說,殷王武丁征伐鬼方,用三年時間取勝,但作戰時不要奴隸參加。而周人動員了不少人出征,幫助殷王武丁伐鬼方,打了三年,勝利了,受到了大國殷的賞賜。
3.帝乙歸妹的故事。見《泰》卦六五爻辭:“帝乙歸妹以祉,元吉•‘”又《歸妹》六五爻辭:“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帝乙”,即殷帝名乙,紂的父親。“歸”,嫁。“妹”,小女的通稱。“祉”,福。“君%上古時稱王之後、諸侯的夫人為君。“袂衣袖,代指嫁妝。“良”,美,“兒”,既。每月十六日至二十三日為既望。這兩爻辭是說,殷帝乙把他的女兒嫁給了周文王,•做為周國的王妃,因而說是得福、大吉的事情。但,又以其妹妹陪嫁,而且妹妹的嫁妝比姐姐的還要溧亮。其出嫁在月既望之時,這是個吉利的日子。
4.康侯用錫馬蕃庶的故事。見《晉》卦辭:“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康侯”,即康叔封,為武王之弟,曾為周司寇,初封於康,后徙於衛,故稱康叔或康侯。“錫”借為“賜”,猶“獻”、“予”。古代上賞下稱“錫”,下貢上也稱“錫”,不似後來有分別。“蕃庶”,眾多。“接”與“捷”通。《經典釋文》說:“接,鄭音捷,勝也。”這卦辭是說,康叔在平定蔡叔、管叔、武庚等的反叛中,一日三捷,把俘獲的眾多馬獻與周成王。
5.箕子明夷的故亊。見《明夷》卦六五爻辭:“箕子之明夷,利貞。”“箕子”,唐朝李鼎祚撰《周易集解》引馬融說:
“其子紂之諸父”,認為箕子是般末時人。據《史記•宋世家》中記栽,箕子為商紂王時大臣,紂王暴虐,箕子勸諫不聽,於是箕子就披頭散發,假裝瘋狂,淪為奴隸,故意傷害自己以避禍。“之”,猶“有”,得的意思。“明夷”,指鳴鴂鳥。這爻辭是說,箕子獵得鳴鵁,結果吉利,所以筮遇此爻,有利於占問。
6.王用亨於岐山的故事。見《升》封六四爻辭:“王用亨於岐山,吉,無咎。”又《隨》卦上六爻辭:“拘系之,乃從維之,王用亨於西山。”“王”,指周文王。“亨”,祭祀。“岐山”,西周境內的山名,在今陝西省岐山縣東北。“拘”,囚。“從”讀作“縱”,釋放的意思。“維”讀為“進”,急走的意思。“西山”,即岐山,因在銪京之西,故稱西山。這二爻辭都是記載了文王的故事。上條是說,文王祭祀神於岐山,吉利而沒有實湛;下條是指,殷紂囚系文王於羑里,又釋放使他離去。待文王回歸到周,就祭祀西山*以報答神的保佑。
從上可見,從時間上看,這些故亊所記載的都是自商朝到周初康侯時期的歷史事件。據此,我們大體可以斷定,《易經》卦、爻辭初步成書於康侯時的西周前期,即西周成、康時期。與此同時,既然《易經》卦、爻辭中記錄了文王被囚羑里及其被釋放后亨祭於岐山的事實,那麼,以此可推知文王囚羑里作卦、爻辭為不確切。特別是《易經》卦、爻辭中記載了康侯參加平定武庚、管叔、蔡叔叛亂事件,這在歷史上是發生在文王乃至武王死後,由此也可認定文王演《周易》之說靠不住。
再次,從《易經》卦、爻辭中所運用的語言來確定其時代和作者,也是一個重要的佐證。不同時代的作品,往往有着不同的語言風格。卦、爻辭中有一些類似“比”、“興”詩歌的體裁,如果將其與《詩經》中的某些相類的詩相比較,可發現二者之間的異同。例如,《明夷》卦初九爻辭有“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於行,三日不食。”把它譯成現代語言就是:鳴鶴在天空中飛翔,搭拉着«膀以求食,君子在外地旅行,常常是挨餓不得食。這是一首“比而興”的詩歌,它以鳴鵁“垂其翼”來比擬君子旅行在外,三天不得食而受飢挨餓的形象。就韻律而言,“翼”與“食”同韻相恭弘=叶 恭弘,是首韻文。而《詩經》也有類似的詩文。如《小雅•鴻雁》說:“鴻雁于飛,肅肅其羽。之子於征,劬勞於野。”《邶風•燕燕》說:“燕燕于飛,差池其羽。之子于歸,遠送於野。”《豳風•東山》說:“倉庚于飛,熠熠其羽。之子于歸,皇駁其馬。”又如《中孚》卦九二爻辭有“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把它譯成現代語言是說:鳴鶴在幽靜的地方,你唱我和。我存有很好的美酒,與你共醉。這是一首觸景生情,“因所見聞,托物起興,而以事繼其聲”(朱喪《詩集傳》)的詩歌。詩中以鳴鶴的你唱我和來起興它所要說的“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的話。就韻律而言,“和”、“爵”、“靡”古音相恭弘=叶 恭弘同韻。《詩經》還有類似的詩句:“鶴鳴於九皋,聲聞於野。魚潛在淵,或在於諸。’樂彼之園,爰有樹檀”(《小雅•鶴鳴》)。“萚兮萚兮,風其吹女。叔兮伯兮,倡予和女”(《鄭風•萚兮》)。
由此可見,《易經》卦、爻辭中的比興詩歌與《詩經》中的風、雅詩章之間,無論是內容題材,還是語言結構和辭彙運用以及表現手法都很相似,可視為同類的詩歌。但是,它們二者之間也有所不同:《易經》卦、爻辭中的比興詩歌,內容簡單而語言簡古質樸,《詩經》中的風、雅詩章,內容豐富而語言流楊圓潤。為什麼有此差別?究其主要原因,就是由於時代的不同。從《易經》的繇(借為謠)到《詩經》的民謠,反映了詩歌的發展過程。就此而言,《易經》的短繇可說是詩經民謠的前身,可知《易經》卦、爻辭的產生要比《詩經》中的風、雅詩章早。退一步說,既便說《易經》的短繇與《詩經》的風、雅詩章同時,依據通常文學界一般認為《詩經》中風、雅詩歌約產生於西周到東周之際,那麼,也可推知《易經》中比興詩歌的產生與《詩經》中的風、雅詩窣相當。而這種比興詩歌,在商代甲骨文的卜辭中是罕見或不見的。由此可斷定文王演周易、周公作爻辭為不足信。又從《易經》卦、爻辭中有筮辭和韻文詩歌等不統一的文體來看,也可推測《易經》卦、爻辭並非一時一人之作,它舞由卜筮史官在不斷占筮過程中,積累了大量占筮資料,再經過他們的概括、提煉和初步抽象,從而大體上成為現今流傳的本子的。
《易經》中卦、爻辭就其素材說,是來源於筮辭,是從般周積累大量的筮辭中挑選、整理出來的9理由為:其一,有史箱記載。據《周禮•占人》上說:“凡卜筮既事,則系幣以比其命,歲終則計其占之中否。”這是說,古代掌管卜筮的人,在每次卜筮做完之後,都把所得的兆象和占斷的辭句記錄下來,連同禮神的錢幣一起,蔵於府庫。年終時,把所積累的卜筮和筮辭加以統計、整理,看其有多少條已經驗證,已經驗證了的就篩選出來,作為下一沐卜筮的依據。其二,從《易經》卦、爻辭中可找到內證。如《蒙》卦卦辭說:“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讀,讀則不告,利貞。“亨”同享。“蒙”古通“矇”。《說文》說:“矇,童朦也。”即指年幼無知。“讀”,指不敬和褻瀆的意思。整個卦辭窓思是說,筮得此卦,可舉行享祭。年幼而無知的童蒙求我,不是我去求童蒙。•如果不相信,再三求筮,那就是對筮者的不敬和褻瀆,求筮之心不誠,理當不再回答。在這裏,“我”顯然是占筮者的自稱,筮者用第一人稱,而不用第二、第三人稱,這與在《隨》卦上六爻辭和《升》卦六四爻辭中稱“文王”為第三人稱不同,可推知《易經》卦、爻辭就是卜官根據筮問的記錄彙編而成,所以保留了第一人稱。又《比》卦卦辭說:“比,吉。原筮,元(亨),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後夫凶。方”猶:“幫”也;、不寧方”,即不安寧的邦。卦意是說,原占筮是大吉,但不安寧的邦國,即不願E服的諸侯國來朝,後來到的有凶禍。而《巽》卦九二爻辭則說:“巽在床下,用史®紛若,吉,無咎。”“巽”,伏也。“史巫%古代指亊神者,是“祝史”和“巫領”的合稱,一般說來祝史掌管祭祀,巫覡負責降神。此爻辭是說,人遇怪物,驚懼而伏在床下,請了許多史筮施巫術壓鬼物,除不祥*所以吉而無害。這些說明當時史巫之官,不僅管理卜筮,而且整理了卦、爻辭。其三,《易經》卦、爻辭中有不同卦的爻辭重複的現象,如《泰》卦初九爻辭與《否》卦初六爻辭都是“拔茅茹以其匯,征吉”,《屜》卦六三爻辭與《歸妹》卦初九、九二爻辭相重複,都是“眇能視,跛能履;《小過》卦辭與《小過》卦六五爻辭都是“密雲不雨,自我西郊”等。“茅”,草。“茹”,草根。“匯”,類。“以”,及。“眇”,指目盲。“能”,而。就是說;茅萆及其同類之物,有害於莊稼,必須連根把它拔掉;②目盲而看物,腿瘸而走路;③在我西郊一帶的上空升起了濃雲,但不下雨。這些也說明《易經》卦、爻辭最初只是某卦某爻的筮辭,后被卜筮之官整理而編入《易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