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易之價值:孔子對周易的價值
吾以為研究國故者。有一要事。即研究之後。以現世之眼光加以批評而衡其在今之價值也。然此固主觀。非定論耳。
(―)孔易盡性以生生之主義如何。
人生僅有二道可行。曰生生。曰不生。生生者為順情。為動。為有。為积極。不生者為絕欲。為止。為無。為消極。人生斯世。果無乎有乎。幻乎真乎。吾以為以人論人。無有是處。無之有之。幻之真之。皆自為之。究竟何者為定論。終不可知。終不可知。則當取其較可信者。惟有憑我覺而已。此我覺者固恆覺其生生。而未嘗為不生也。飢思食。渴思飲。就是言是。生生者情也。不生者偽也。目空人世者莫若釋氏。而彼亦未嘗自求不生。其他無論矣。則生生主義固古今生物所同奉而行之。非有大故不肯違反者也。則生生是也。
人當如何以生生乎。於此有二途焉,曰盡性以生生。曰不盡性以生生。盡性以生生者。適合天性以生生也。此孔子之道。前已詳之。不盡性以生生者。反孔子之道也。過與不及之謂也。譬如取物以養生。性也。而彼貪多務得者之窮奢極侈。供張無藝。過其性矣。納履以避寒暑性也。彼纏縛以為美觀。甘受痛苦而為之者。不及其性矣。要之過與不及。皆不盡其性者也。人偽之迷失也。不待思索而知其不可。然則盡性以生生之主義者是也。
(二)孔易法自然。神變化之法則如何。
自然界果足法乎。吾以為宇宙全體雖有一致之法則。然本其現象而想象其意義。以為人法。曰天不息。故人當健。地勢厚。故人當柔。為之固有當者。然而鑿矣。夫人苟當健。何必天不息。人苟當柔。何必地勢厚。必欲以此相附會,不特不可通,且有危害。再如見天高地卑,以為故男尊女卑。天無二日。故人無二王。寧非作之俑乎。故法自然之法則。大足譏也。直謂為孔子之初民思想可也。然則神變化如何。吾以為荀子法后王。荊公薄祖法。天下無完全一致之事。亦即無完全可遵之法。識時務者為俊傑。合於宜之謂義。人之應世也。變動不居。惟善是適而已。孔子法自然。而得不失敗者。賴有神變化一層耳。故神變化之法則是也。
(三)孔易之具體主張如何。
孔易中具體之主張。必未盡適於今之世。然其穩健可取者正不少。茲就前所略舉者約言之。
一、修身。夫好學。進德。剛健。敦厚。中正。謙恆等德之皆當取法固矣。然吾以為晚近之墮落。病在柔靡。澆薄。及偏邪。故尤當注重剛健。敦厚。中正三德以救之。
二、齊家。家庭之當注意教育。無俟論也。尊長一事。最為晚近所非薄。以為有愛斯可矣。奚其尊。不知對於玩好莫不有愛。不敬何以別乎。至於正家。內外之分。誠可不必。而相互之間。當各盡其道。則不磨之論也。而在今所宜特別取法者。尤在敦倫之義。蓋倫常日薄。家人骨肉之間。大有父子必異居。姑婦不兩立。兄弟如秦越。而夫婦若浮萍之勢。瞻念前途。必非幸福。
三、治國。封建之事。無與於今。可勿論也。設險布教。明刑。澤民。互助。人所同喻。不必論也。在今國家之大病。軍人跋扈。奸黨專橫其一也。吾謂宜法孔子之守分。隆禮尊賢之義。在今已蕩然無遺。喪亂之時。固無暇及此歟。宜革宜興。姑存疑焉。最後革命一層。乃吾黨國民必俱之能力。惜哉其懦弱昏聵也。
(四)平天下。——對世界。或人類社會。
今人對社會。感化均育二義。行之而未力也。隨時之義過之。而特立之義不及焉。嗚呼此世之所以糜然隨波。而少中流之砥柱歟。子曰。大過。大者過也。君子獨立而不懼。遁世無悶。吾願為今之領袖名流。三複斯言。
五、接物及敬神。吾於孔子之接物。仰其仁。於其敬神。服其知。無關宏旨。姑不論焉。
統觀所論。孔易之價值可得而言者。曰。
一、孔易盡性以生生之主義。所可宗也。
二、孔易法自然變化之法則。法自然可棄而神變化可取也。
三、孔易中具體之主張。小疵而大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