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的教化作用
《禮記•五經解》記載,孔子學《易經》以後做出的結論 是:“人其國,其教可知也。” “其為人也,潔、靜、精、微, 《易》教也。”又日:“《易》之失,賊。” “潔、靜、精、微而不 賊,則深於《易》者也。”孔子這段話的意思是關於《易經》 的教化作用,是對一國的社會風氣和道德修養所產生效果得失 的論述。孔子認為,《易經》的功能表現在能使受教育者的思想 作風變得潔、靜、精、微就是得。而另一方面,如果受教育者 對《易經》的教化接受得不深不透,學《易經》的人不走正路, 走了旁門左道,就會成為賊頭賊腦的賊,把上知天文,下知地 理,明察人事《易經》的那一套不使用在正道上,而煽動蠱惑 別人胡作非為鬧事,則會墮入賊的邪路,這就是失。“賊”在古 語里並不指盜賊,賊的原意是“害”,即侵害、毀壞之義。孔子 把一個“賊”字的斷語下得非常之妙。《易經》的教化作用確實 存在這樣正、反兩個方面。這就是屮國文化本身對《易經》最 好的評論。
所謂“潔、靜、精、微”是什麼意思?唐代《易》學者孔 穎達在《周易正義》中解釋說:“《易》之於人,正則獲吉,邪 則獲凶;不為淫濫,是潔靜;窮理盡性,言人秋毫,是精微。” 其實全面的解釋不只是這兩個意思,應該是:其為人,表現出 “潔、靜、精、微”四大優秀作風。“潔”有修整之義,整整齊 齊,一絲不亂,可謂潔。《易經》所教化的人,受到陰陽象數之道的熏陶,思維有條有理,做事井然有序,具有“潔”的作風; “靜”是說受到《易》理教化的人,思想深沉,舉止安詳,寧靜 致遠,可謂靜;受過《易》教洗禮的人,通曉陰陽變化之道, “精”義人神,對事物的觀察分析,善於抓住其內在精華,即本 質厲性,這叫做“精”;“微”並非是“窮理盡性,言人秋毫”, 而是機微之間,即孔子在《繫辭》中所說的“幾者動之微”, “君子知微知彰”中的“微”字。指事物初生,欲動未動之際的 徵兆。受到《易經》教養的人,能夠及時捕捉幾微,而表現為 先見之明。孔子說的“潔、靜、精、微”四個字,就是說受過 《易經》教化的人,變得思維有條有理,頭腦深沉冷諍,能洞察 一切事物的本質,並有先見之明,用一句話來說,就是表現於 思維能力和精神境界的髙度。
歷史上,歷朝歷代的智者都竭力推崇《易經》這部曠世之 作,如漢朝的王鳳,唐朝的虞世南(唐太宗的宰相)均推崇 《易經》說:“不學《易》不可為將、相。”說沒有學好《易經》 的人,不能作一個好宰相,亦不能成為一個好的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