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卦傳概述:周易說卦傳解釋
《說卦》:主要是記述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經卦所象之事物,故名《說卦》。《說卦》者,說八經卦之象也,非說六十四卦也。用八卦以象事物,含有分析事物之性質之意,則誠然矣。但《易經》原為筮書,八卦在筮人之手,則成為巫術之工具。其所象之事物,有其基本之說法及傳統之說法,如《說卦》雲:“乾為天。坤為地。震為雷。巽為風。坎為水。離為火。艮為山。兌為澤。”是也。其他則筮人可以靈活運用,甚至信口雌黃,以售其巫術。是以八卦所象之事物,先秦人之說法已多不同。其一,《說卦》所講八卦之象與汲冢竹書中《卦下易經》一篇所講者多異。其二,《說卦》所講八卦之象與《左傳》、《國語》所講者有異。其三,《說卦》所講八卦之象與《彖傳》、《象傳》所講者亦偶有不同。(詳見《說卦》篇注)由此可見,《說卦》所講八卦之象,其中有《易》學之通例,亦有一家之私言。讀《易》明乎此,甚為必要。蓋《說卦》一篇,對於理解《易經》及《彖》、《象》等六種《易傳》,均大有助益。吾人宜以《說卦》為據,以釋六十四卦之象,不可妄自穿鑿。但必要時,宜參證它書,擇善而從,不可固守《說卦》中一家之私言也。
此外,宜指出兩點:(一)《說卦》所講八卦之象,於主要者有所缺漏,即八卦之象見於《彖傳》、《象傳》及《繫辭》者,而《說卦》無之也。(二)《說卦》所講八卦之象,又有瑣細無用之言,即從解經解傳之角度言之,其所講者多無用處也(占筮時或有用處)。
《說卦》、《序卦》、《雜卦》三篇,疑亦作於戰國時代,但未得確證。或曰:“此三篇乃西漢初期人所撰。”亦無確證。
晉代出土之汲冢竹書,乃戰國中期魏襄王殉葬之物,其中有《易經》而無今本《易傳》凹,論者因謂《易傳》七種在魏襄王死時均未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