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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概述:周易象傳解釋
《象傳》:隨經分為上、下兩篇,共四百五十條。其釋六十四卦卦名卦義者六十四條,未釋卦辭。其釋三百八十六爻爻辭者三百八十六條。其釋卦名卦義也,皆以卦象為根據;其釋爻辭也,亦多以爻象(包括爻位)為根據。故題其篇曰《象》。
《象傳》作於戰國時代,則無可疑。《坤》六二曰:“直方,大不習,無不利。”《象傳》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禮記·深衣》篇曰:“故《易》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足證《象傳》作於《深衣》之前,而《深衣》則是戰國儒家所撰也。《左傳》昭公二年曾記晉韓宣子見《易象》一書,決非《象傳》。
《彖傳》當是最早之一篇。《彖傳》僅解六十四卦之卦名卦義及卦辭,不解爻辭。《象傳》解六十四卦之卦名卦義及三百八十六條爻辭,不解卦辭。《象傳》何以只解爻辭,而不解卦辭哉?其因《彖傳》已解卦辭,不須重述,灼然甚明。此《彖傳》作於《象傳》之前之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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