彖傳概述:周易彖傳說明
《彖傳》:隨經分上、下兩篇,共六十四條,釋六十四卦之卦名(包括卦義,全書同此)及卦辭,未釋爻辭。李鼎祚《周易集解》引劉轍曰:“《彖》者,斷也。”孔穎達《周易正義》引褚氏、庄氏雲:“《彖》,斷也,斷定一卦之義,所以名《彖》也。”④三家皆訓《彖》為斷,蓋即讀《彖》為斷也。《彖傳》乃論斷六十四卦卦名卦辭之意義,故名為《彖》。唯有一問題,不可不辨。《周易繫辭》稱卦辭為彖凡四見。
而《彖傳》又稱《彖》。夫卦辭稱彖,屬於經也。《彖傳》稱《彖》,屬於傳也。卦辭稱彖,因其論斷一卦之吉凶也。《彖傳》稱《彖》,因其論斷一卦卦名卦辭之意義也。兩者內容不同,而名稱相同,何也?蓋《彖傳》與《繫辭》非一人所作。《彖傳》作者題其所作之傳曰《彖》,並不稱卦辭為彖也。《繫辭》作者稱卦辭為彖,並不知別有易傳名《彖》也。兩者各為一書,本不相謀。及編為一帙,彖字之義始易相混。後代注家誤認為《十翼》出於一人之手,從而對於《繫辭》中之彖字,或釋為卦辭,或釋為《彖傳》,形成分歧,往往不能自圓其說,固不足怪。
《彖傳》多有韻語,《象傳》中之爻象傳皆是韻語。我對此曾加以研究,知其韻字多超越先秦時期北方詩歌如《易經》卦爻辭及《詩經》等之藩籬,而與南方詩歌如《楚辭》中之屈宋賦及《老莊》書中之韻語之界畔相合。⑨先秦時期,尚無韻書,作者行文押韻,皆根據其方言讀法,出於自然,非由矯作,然則《彖傳》、《象傳》之作者必皆是南方人。考《苟子非十二子》篇、《儒效》篇、《非相》篇均以仲尼與子弓並稱,譽為“聖人”、“大儒”。《史記·仲尼弟子列傳》記孔丘傳《易》於魯人商瞿,瞿傳楚人犴臂子弘,弘傳江東人矯疵。《漢書·儒林傳》子弘作子弓,矯疵作橋庇。《史記索隱》及《正義》均謂犴臂子弓即苟子書中之子弓。則《彖傳》可能是犴臂子弓所作,《象傳》可能是矯疵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