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數卷三論事十大應
本文所講的論事十大應,是在《人事應》和《物數為體訣》的理論上發展起來的。此文人事之應中的常見動作分為十種再輔以體卦之性情來加以考察,非常實用。人體的每一項動作都有其具體涵義,均有其五行屬性。以人體動作為外應,再考察卦象中各八經卦的五行屬性,看以何為主體,即可直接分析而得出結果。歌日:搖頭擺手事不成,點頭合掌有成功。身搖事不定,語緩者多思,語急者性直。外應變化很快,尤其是取用行為外應時,分分秒秒不一樣,我們的思路一定要敏捷,跟上外應變化。取作外應的形體行為,都是被預測者在請求預測事項時,內心思想無意識的流露。由內可外現,由外可觀內,易就是通過外應去破譯事情發展形態的。這就是易的本質、易的功用。行為外應信息通過象和數的破譯,就得出方向、位置、時間、數量等結果。
要想了解本文,須要再詳細研究“物數為體”的理論。雖然此處是講“一行”至“十怒”的十種外應,但其卦象取用均是照“物數為體”的理論進行推衍的。
一行。問官事屬木,旺木有文書。屬火,有官司財。金木,財有至。有客至,問病人大潮熱。金水米漿。
外應為行走之時。此時如果占問官事,官事屬木,卦中木旺,請有文書至。卦中火旺,主得官司財。卦中金木旺,財到。主有客到,問病主病人有大潮熱之病。金旺,主有飲食,得水米漿之食。
二立。官司不發,木土無金木,大小口舌,病不凶。財水土,有貴人至,文書發動。
外應站立。此時占問官事,不順利。木土旺而無金,主有口舌。占病不凶。
三坐。問官司,有訟不成。主財。屬火主和勸。金敗財,木得財。病卻月,又有犯林木神,有禍不凶。
外應端坐。此時占問官司,雖有訟事而無結果。主有財得。卦中火旺,主有中人調解。金多財敗,木多得財。病兩月,犯了森木神之故,雖有不利但不為兇險。
四卧。問官司,側睡者,欲起必作,主陰人事。金有財,火事發破財。土水無財難就。土木有財。
外應躲卧。如果側睡,主要打官司,為女人之事。金多有財,火多有事破財。有土有水無財。有土有木則有財。
五擔。官司被人自驚。火,與面說人成口舌。問信見水土得財。金木客至。病有犯,四肢沉重,不能起。
外應挑擔。此時占問官司,無故被人驚擾。火旺,與人當面討論相爭而成口舌糾紛。如果占問消息,見有水土主得財,見金木主有客來。占病主病勢沉重,不能起床。
六券。官司不成,火有財,水土有災,心下不安,有貴人,主口舌,不凶。
外應書券。此時占問官司.無結果。火旺,主有財利。卦有水土,主有災,心神不寧,但有貴人至,僅僅是口舌之事,不為凶。
七窠頭。官司立見口舌。火,大官司;水土比和,財無,小人分上,口舌慪氣,病。主陰人小口災。
外應正在纏頭。此時占問官司,主立即有口舌之紛爭。火旺,主有大官司。有水土來比和,主失財,有小人來說情,有口舌,自己生自己的氣,有病。主女人或d',JL有災厄。
八跣足。官司破財,外人欺,心下驚慌。火主破財。土不凶,病。有孝至。
外應光着腳。此時占問官司,主破財,有外人相欺,心下驚慌。火旺,主破財。有土來泄氣,不為凶禍,卻有疾病。主有喪事。
九喜。官司自己無,主外人有請,勸官司,有酒肉。別人事,口舌紛紛。求財不許。不凶。
外應有喜色。主自己無官司,而外人來請自己勸和官司,有酒肉相待。他人之事,乃口舌糾紛。無財利。無凶禍。
十怒。官司主外人欺凌,不見官,主破財,倚人脫卸。火驚,病凶。
外應有怒氣。占官司主外人來欺凌,最後不用見官,要破財來找人勸息此事。火旺主有驚恐。占病有凶,不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