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數卷三體用動靜之訣
占卦體用互變既分,必以內外之卦,察其動不動。不動不佔,亦不斷,其“吉凶悔吝生乎動”也。
這一節強調的是占卦的原則。在占卜時,如果沒有必要的外應出現,或出現必須占卜以決斷的情況,就不必進行起卦占斷。上面這各大話的意思是:占卜預測時體、用、互、變各卦既已分明,就必須詳察內卦、外卦的動還是不動的情況。事物不動則不佔,也就不用斷卦了。事物的吉凶悔吝之機,大概都是由動而產生的吧。
夫體卦為靜,互卦為靜,用卦變卦則動也,此內卦之動靜也。以外卦言之,方應之卦,天時地理之卦,應皆靜;若人事之應、器物之類,則有動者矣。器物本靜,人持其器物而來,則動矣。若乾馬、坤牛,皆動者矣。蓋水之井沼,土之山岩石,皆靜者矣。人汲水擔水而前,水之動也。又人持石負土而前,土之動也。於外卦之應,觀其動而審其吉凶,動而吉者,應吉之速;動而凶者,應凶之速;不動而應者,吉凶之未見也。此則外卦體用之動靜也。
體卦是靜的,互卦也是靜的,用卦變卦則是動的。這是內卦的動與靜的區分。就外卦而言,方位之外應卦、天時之外應卦、地理之外應卦,都是靜的;至於人事之類的外應卦或者器物之類的外應卦,就有動的了。器物本來是靜止不動的,但人持器物而來,器物也就動了。至於乾為馬、坤為牛動物一類,皆在動之列。屬水的水井、屬土的小山、岩石,均為地理之應,也屬於靜的。但是,如果有人取水、擔水而前行,則水亦隨着運動;如果人手持石塊、肩負泥土而行,則土、石亦隨着運動。對於作為應卦因素的外卦,就必須辨察它的運動情形而審視其動的吉凶涵義。應卦動而主吉祥,那麼所測之事吉而成之必速;應卦動而主兇險,則所測之事凶敗之亦速。如果應卦不動而處於靜止的狀態未表現出任何徵兆的,其吉凶涵義還不能辨別端倪。這是外卦動靜及其體用的吉凶之間關係的經驗。
若夫起卦之動靜,亦以我之中靜而觀其動者而占之。如雀之爭墜,如牛雞之哀鳴,如枯木之墜,皆物之動者,我以靜而占之也。
起卦的動和靜的對應關係,可以如是描述。如果起卦是我是靜的,那麼就觀察動的因素來作為外應以起卦。比如《觀梅占》中的麻雀爭枝墜地,聞牛悲鳴、雞哀鳴,見枯木忽然墜地,都可視為事物的異動,而我以靜的心態卦,去預測動的吉凶趨勢。
又若我坐,則事應之遲;我行,而事應之速;我立,而半遲半速。此皆動靜之理也。
再如占卜時我端坐,則應驗較慢;我正在走動,則結果應驗較快;我正在站立,則結果應驗不快也不慢,按照常理來推斷即可。以上講的是斷卦時動靜的取用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