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數卷二起卦加數例
寅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時,家以此年月日時求占於先生,各姓而加數,遂斷之而皆驗。有數家起造,俱在鄰市之間。有三若同一卦,則吉凶莫辨矣。先生以本節講了一個以年月Ft時起卦進行占斷的卦例。以年月日時法起卦,是《梅花易數》最常見的一種起卦方法,但在這個卦案中,活用了此起卦法。
寅年十--fj初一午時,有幾戶人家建造房子,全在市郊。其中有三家建房的時間一致,估計是用擇吉之術選擇的時間,都是寅年十二月初一午時,請康節先生起卦預測。如果用僅用年月日時起卦,得到的貝Ⅱ是同一卦,三家就會混淆不清,吉凶也就難以分辨。於是先生即以時間所得的卦數再加上姓氏筆畫數來起數得卦,一一進行占測,結果都得到應驗。
蓋三家求占,有田姓者,有王姓者,有韓姓者。若寅年三數、十二與一,共十六,加王姓四畫,得二十數,除二八一十六,得四,震為上卦;又加午時,七數,總二十七數,除三八二十四,得三,離為下卦。二十七中除四六二十四,零三為爻,得豐變震,互見兌、巽。其田姓加以田字六畫,得水風井,變升,互見離、兌;其韓①姓加入二十一畫之數,得二變中孚,互見艮、坤。乃以各家之姓起數,隨各家之卦斷之也。
三家的姓氏分別是田、王、韓。以寅年數三,加十二月十二數,再初一日一數,共得十六數。加王姓四畫四數,共二十數。二十除以八,餘四,四為震,為上卦;又加上午時七數,共二十七數,除以八餘三,三為離,為下卦,得雷火豐。二十七除以六餘三,第三爻動,變為震卦,互見兌卦和巽卦。同理,田姓六畫,加年月日數十六及日數七,得水風井,九五爻動,變為地風升,互見離卦、兌卦。韓姓筆畫數為二十一,以同樣方法加年月日數十六及日數七,得卦為風雷益,六二爻變,變為風澤中孚,互見艮、坤。
不特起屋之年月日時加姓也,凡冠婚及葬事皆順加姓。然冠葬皆加一姓可矣,若婚姻則男女大事,必加二姓可也。極北之人無姓,亦必有名,不辨其字,則數其聲音。又無名,則隨所寓也。
以上講的是以年月日時加姓氏筆畫起卦的方法。在日常應用中,不僅像卦案這樣的建房之事可用年月日時加姓氏筆畫起卦,其他如加冠、婚姻、喪葬之事,也多採用這種方法。不過,婚姻是男女雙方的大事,要考慮雙方的因素,故必須加上夫妻二人的姓氏方可。如果子女之姓氏與父母之姓氏不同,用男女之姓氏,不考慮其父母的姓氏。在有的地方,人們沒有姓氏,就加入名字。如果名字不好用漢字表達,就以其名字的發音加人來起卦。若是連名字都沒有,就加入他所居處的地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