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數卷二體用
凡占卜成卦,即畫成三重:本卦、互卦、變卦也。使於本卦分體用,此一體一用也。以卦五行明生克比和之理,此一用卦最切。看互卦變卦,互變亦用也。此內之體用也。又次看應卦,亦用也。此合內外之體用也。
大凡占卜時成卦之後,即可得三種卦:本卦、互卦、變卦。在本卦之內,依據動爻所在,區分體卦和用卦。無動爻的三畫卦,即為體卦。動爻在的三畫卦,即為用卦。這就是一體一用。根據Jt.tl,的五行屬性,明確生克比和之理。這一點,對於正確分析體卦和用卦的關係,最為緊要。互卦、變卦也屬於用卦的一部分,體卦與用卦、互卦、變卦構成的關係,這是內外卦的體用關係。是不是有了這些就行了呢?這當然是遠遠不夠的。在上一節我們講到,還要根據外應的取用,結合起來斷卦。外應可根據其屬性取卦,即為外卦,本卷已經做了詳細講述。外卦又稱為應卦,而應卦亦屬於用卦的一部分。考察外卦與體卦的關係,再參斷以諸內卦之間的體用關係,即內外之體用了。
然則不止一體一用,所謂體一用百也。生克即分體用,則論生克。生體則吉,克體則凶,比和則吉,不必論矣。生體多者則愈吉,克體多者則愈凶。然此卦生體,諸卦有克此卦者,滅其吉。此卦克體,諸卦又有克此卦者,稍解其窮。有生此卦者吉,有克此卦者凶。此體用之生克也。
然而,在具體的占斷過程中,體卦有一個,用卦卻不止一個,這被稱為“體一用百”。考察體卦與用卦的關係,就要考察體卦與所有用卦的關係,還要考察諸用卦之間的生克比和關係。用卦生扶體卦,吉。用卦克制體卦,凶。用卦與體卦相比和,亦吉。這是最簡單的道理,就沒有必要展開論述了。生扶體卦的用卦越多,所測之事就越吉利;克制體卦的用卦越多,所測之事就越兇險。然而在大多數的時候,體卦、用卦及諸用卦之間的生克關係,並非如此簡單,而是生生克克相互交織。若此卦生扶體卦,但其他各卦有克制此卦的,那麼結果雖然是吉,但其吉就會減損。若此卦克制體卦,但其他各卦有克制此卦的,那麼結果雖然是凶,但其凶就會減輕。體卦確定后,諸用卦中,生扶體卦的因素佔主導,吉;反之,凶。這就是體用之間生克關係的論述,理應仔細研究。
然卦之生克,有不論體用者。如占天時,有震則有雷,有巽則有風,逢坎則有雨,逢離則睛。此一定之理。又有不然者,如論卦中乾兌多則震無雷,巽亦無風,又必有此訣也,皆隱然外卦之意。如觀梅有女折花,算牡丹有馬踐,地風升有飲食兆,此又非外應之兆不能決也。
然而,在具體的應用中,還有隻論八卦生克而不論體用的情況。這就是以什麼為主的問題,相當於現在我們經常講的主要矛盾的意思。比如,在占天時時,卦中有震則有雷,有巽卦則有風,有坎卦則有雨,有離卦則天晴。通常情況下,即可如此占斷,不用考慮體用之說。然而又有例外的情況,若體卦和用卦中的乾兌多,則卦中即使有震,也不會有雷;即使有巽,也不會有風。因為震巽木遭乾兌金的克制而無力,故表現不出來雷聲和風象了。在具體的應用中,我們會經常遇到這種情況,依據的就是既要考慮內卦的因素,也要考慮外卦的因素,總體考慮其諸卦之間的五行生克制化之理,方得梅花易的真諦。例如《觀梅占》中斷有女子折花,《牡丹占》中斷牡丹為馬所踐毀,《飲食占》中地風升卦卻斷有飲食之兆,根據的都是外應。沒有外應,則不可如此占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