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數卷二遺論
萬物卦數,本由於易。今觀此書,止用五行生克之理。十應三要之訣,例不同易,何也?蓋未有易書,先有易理。易書作於四聖之後,易理著於四聖之先。人心皆有易理,則於易也;占卜無非用卦,卦即易也。若得易卦,爻觀其爻辭,象以斷吉凶悔吝,更為妙也,未嘗不用易。又觀寓物卦數,起例之篇,止用內卦,不用外卦,何也?蓋泛泛人起卦之訣,十應為傳授之訣。若觀梅卦例日“今日觀梅得革,知女折花,有傷股”,明日觀梅得革,亦謂女子折花,可乎?占牡丹例日“今日算牡丹為馬踐毀”,異El算牡丹亦為馬所踐,可乎?是必明其理。又於地風升卦,無飲食之兆而知有人相請,此要外應訣之。
前面一直講了十一種外應的斷卦經驗,這一節做了一個小結,並講了內外卦和具體應用的一些經驗,具有很高的實用性。
萬事萬物所蘊涵的八卦之數,本根源於《周易》之書。但是考察《梅花易數》,卻只見它採用了陰陽五行、生克制化的道理。“十應”、“三要”二篇中所講的具體應用方法,與《周易》並不不同,原因何在?這易因為,易理的存在早於《周易》的成書。早在天地生成之前,易理就存在。《周易》成書於伏羲、文王、周公、孔子四位聖人之後,而易理卻與天地同在,遠在四聖之前。易理即天地之理,並不神秘,我們日常生活亦是亦理,並不存在一個高高在上,不可理解的易理,人人心中都有易理在,百姓El用而不知而已。但有了《周易》一書以後,普通人往往一恭弘=叶 恭弘障目,不見泰山,以為只有占卜、八卦才是《周易》,卻是數典忘祖了。我們普通人並不把《周易》掛在嘴上,但都是取法於易理;卜筮之述用的無非是八卦卦象之類,使用的卻是《周易》的卜筮功能,而這種功能在四聖以前就被廣泛使用。當然,起卦之後,詳分體用,參斷生克,再根據《周易》的卦多辭來決斷事物的吉凶悔吝,就更好了。因此,《梅花易數》並非完全不用《周易》。前面所舉的卦例中,如《老人有憂色占》、 《少年有喜色占》,亦都使用了卦爻辭來參斷。
這就帶來了一個問題。我們在《第一卷》所講的卦例,講的都是內卦使用的技法,並不涉及外卦,不也很靈驗嗎?不取外應,不也是很好嗎?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研究《梅花易數》的書雖然很多,但是到此往往語焉不詳,在這裏我重點講一下。在前面我們講到,起卦的原則是什麼?“不動不佔,不因事不佔”。那麼,我們可以這樣理解,起卦是隨時隨地可以起的,但往往是不靈驗的,也是沒有必要的。只有在“動”和“因事”的情況下,我們才可以起卦,而這兩種情況恰恰是外應,可起為外卦,來與內卦同時參斷,《梅花易數》這種技法才有其實際意義。
前面所講的卦例,之所以沒有涉及外應,這就非常容易理解了。《第一卷》的舉例,只是傳授給我們起卦析卦的通用方法,講的是一般規則,因此不用涉及外應。現在大家學會了起卦和析卦甚至五行生克的基本技法了,依樣畫葫蘆,卻發現應用起來有問題,因此在《第二卷》就給大家講了具體應用的經驗,如十應、三要之術。也就是說,前面講的是基本理論,後面講的是具體應用。當然,在以下的《第三卷》至《第五卷》中,我們要講更多的具體應用之術。
比如《觀梅占》,當時觀賞梅花得革卦,斷女子明17t析花失驚墜股,我們在講解時說明了一下,其外應是取“雀”字,是拆字之術。若以後賞梅又得革卦,再斷有女子折花斷股,可以嗎?當然不行。因為外應不同了。又如《牡丹占》,當時算牡丹次日午為馬所踐毀,以後算牡丹再斷被馬所踐毀,可以嗎?這些做法顯然是行不通的。因此,在具體的斷卦過程中,必須根據當時的外應情況,來參斷諸內卦的五行生克。比方說《飲食占》這個卦案,本卦為地風升,並無飲食的兆象,亦斷有人相請,這是因為其對外應的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