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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第53卦:風山漸(漸卦)巽上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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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第53卦:風山漸(漸卦) 巽上艮下

【漸卦-綜合詳解】

漸為緩慢的前進,循序漸進的意思。

“漸”原本是河流的名稱,現今我們講“逐漸”、“漸漸”,諸如此類的意義其實來自“蔪”字。蔪原義為草相互包裹而叢生狀,後來引申為緩慢前進、改變,逐漸的意思,並以漸為假借。

上博簡做,應是漸的異體字,或是字形的訛變。清華簡作,可能是蔪的異體字或假借。

《周易》中“漸”取“進”的意思,《序卦》:“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但晉卦也是進,兩者如何區別?晉卦的進指人才出眾,得到晉用而進升。漸卦的進,則是循序漸進,就如漸卦的卦象“止而進”,邊停邊走的前進。

《彖傳》說:“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漸的循序漸進,不但女子嫁人吉,君子進也可以得位,前往會有功業,循序漸進以守正可以守國家。停止然後再漸進(止而巽),則前進的力量可以源源不絕。

經文講的是鴻鳥如何邊停邊飛。鴻是大型水鳥,有人說是雁,或是大型的雁。《說文》則以鵠與鴻互解,鴻鵠即天鵝。但就卦義來看,鴻應是指雁。雁的飛行,井然有序,循序漸進,並不會直接到達下一個目的,而是先找近處的地方停靠,邊停邊看邊飛,逐步到達。

漸卦卦象為內艮止,外巽入,止而漸入。山上有木,樹木生長於山上,蔪苞之象。漸卦又有少男與長女婚合之象,少男下於長女,剛柔得位,柔又能承剛,因此卦辭說“女歸吉”,女子嫁人大吉。《雜卦傳》:“漸,女歸待男行也。”《序卦》又說:“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漸是繼艮卦而來,艮為止,止而後漸進。而其下一卦就是歸妹,嫁妹之義。

得漸卦不止嫁取可成,延伸到其他事情,凡事循序漸進也是自然可行。但反之,如果焦躁而貿然前進,反而無法成功。諸事不宜冒險,宜於守住既有領域,離開自己原有領域則大凶。就如大雁,一旦離開熟悉的水域,就很可能遭到獵殺而一去不返。

【漸卦-卦辭詳解】

漸,女歸吉,利貞。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漸進,女子嫁人吉,利於貞定。

女子嫁人為歸,因為嫁人為女子的歸宿。漸進不只適於嫁女,也有利於君子的進升。《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九五君爻剛得位而得中。停止然後再漸進,前進的力量可以源源不絕。循序漸進則諸事大吉。

【漸卦-爻辭詳解】

初六:鴻漸於干。小子厲,有言,無咎。

《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大雁逐漸飛到水岸邊,小孩追逐之而有落水的危險,大人斥喝才終免於罪咎。

虞翻:“鴻,大雁也。”干,音岸,河岸、水岸,水邊。干又可解釋作澗,帛書作淵,淵為深水。

小子,小人。厲,危險。有言,閑言閑語,饞言。“小子厲有言”有三種解釋。一、依王弼注,小人危厲而有饞言。二、依程頤注,小孩無知,以為有危險而亂說。三、依高亨,小孩跟隨雁至河邊,有溺水的危險,為“小子厲”。因受大人斥責而離去,所以免去危險,故曰“有言,無咎”。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大雁飛到了水邊的大石頭上,很快樂地在上面享受美食,吉。

磐為大石頭,象徵穩定、安穩。鴻鳥在石頭上之所以能夠很快樂的飲食,是因為感覺到安全與穩當。《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之所以飲食快樂自得,不是單純的飽腹而已,當中還有安全、得志。

衎,音看,走路一副很快樂的樣子,快樂的樣子。衎衎,快樂而自得的樣子。

九三:鴻漸於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

《象》曰:夫征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大雁飛到陸地,離開自己熟悉的水域。丈夫出征一去無回,婦人懷孕而無法養育兒子,凶。宜於抵禦賊寇。

此言丈夫因為出征而陣亡,在家之妻子因此難以獨立養育小孩,因此為凶。然而《象》傳說“夫征不復,離群醜也”,之所以無法回家,是因為離開了同類。“婦孕不育,失其道也”言婦女不守婦道。歷代註解者皆依此而認為丈夫沉迷於女色而不回家,而女人也跟人私奔而不養育小孩。這種解釋過於加油添醋。爻辭應該很單純的在講丈夫出征而戰死,使得家中婦女因此無法獨立養育小孩的悲劇。前面鴻漸於陸為前言與隱喻,比喻水鳥飛到了自己所不熟悉的地方,因此將遭獵殺,然後導出了夫征不復,戰死不歸的情節。

就卦象來看,九三從六二的山腰坎下,一下飛到山頂坎中,進不循序,因此而凶。

得此爻利於守在原處防禦賊寇之來襲,不宜採取攻勢主動出擊。出擊則有“夫征不復”的兇險。

征,出行。復,回家,歸來。丑,類,同類。離群醜即離開同類。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大雁飛到了樹上,或許可以找根粗壯的橫木來停歇,沒有罪咎。

鴻鳥腳趾太長而相連,無法棲於一般的樹枝上,只有橫而粗的樹枝(桷)才可以棲息。此比喻在漸進的中途中,應當要能夠權宜而順應環境。

桷,音絕,方形的椽木,屋樑兩邊用以鋪上瓦片的木條。水鳥不適於棲息在細樹枝上,只能找平直而粗的才能夠停歇。且樹林亦非水鳥之棲地,休息之處非其所安。因此有入境隨俗之義。象傳則說“順以巽也”。

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大雁飛到了丘陵上,婦女三年無法懷孕。但終究能得償所願,最後為吉。

“婦三歲不孕”是因無法見到丈夫,所以無法懷孕。但是三年過後,終究能得償所願,最後為吉。三年是概略之數,意思是幾年以後,並非一定是三年。

終莫之勝,最後終於無法欺凌。指阻礙丈夫與妻子相見的人,終於無法再從中攔阻。

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大雁飛到陸地上,它的羽毛可用於禮儀上,吉。

鴻鳥原本飛離水邊越來越遠,現在則又往水邊飛回,雖然目前只飛回到陸地,但總算知道知所進退,懂得循序漸進,吉。

但此吉顯然就人的觀點來看,因為“其羽可用為儀”顯然是大雁被人擒獲,羽毛才能拿去做禮儀之用。因此此爻亦不可全以“吉”來判斷。仍應以是否符合漸卦“漸進”,知返等吉道來論斷。

鴻雁羽毛用於禮儀,有秩序井然不亂的象徵意義。本文取自易學網。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

易曰“履校滅趾,無咎”,此之謂也。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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