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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第5卦:水天需(需卦)坎上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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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第5卦:水天需(需卦)坎上乾下

【需卦-綜合詳解】

龍困淺灘,等待時機,不宜即刻前進。二月之卦。

“需”傳統解釋為“須”,等待的意思。但原義應作“濡”,沾濕之義,引申為遲滯、陷入…,因此“需”應正音為“如”。帛書作“襦”,歸藏作“溽”,兩字都通“濡”。

需字甲骨文從大從水,為大人身上有水,與需卦上坎水下乾大的卦象完全一致。周代金文之後作,上為雨為水,下為天,也是與需卦卦象相符。但是到小篆開始譌變為,為上雨下而,“而”通“須”,因此需字解釋作“須”通“䇓”,也是現今主流的解釋,但這不但偏離需字本義,也切斷了字形與卦象之間的關連。

需古字兼具“儒”和“濡”的意思,也是這兩個字的本字,但後來又在文字上加人字旁成“儒”用以專指司禮的人,此可能是儒者、儒家的由來。或加一水字旁成“濡”作沾濕,濕潤的意思。“濡”引申也有等待、延遲、耽溺、難進、陷入…之義。需字後來也演變為我們現在說的需要、需求的意思,意指人生命上有所待而不可缺乏的事物,《序卦》說“需者飲食之道也”,《象傳》說“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雜卦》“需不進也”,《彖傳》“需,須也,險在前也”。卦序上需卦是繼屯蒙而來,屯、蒙為開天闢地之後文明初開,人民草昧無知的時候,需卦講的則是文明進展停滯、解決飲食基本問題之事,所以《序卦》說:“蒙者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

卦象上水險下剛健,君子雖剛健而有能力,但卻有坎險阻隔,而無法前進,為龍困淺灘,等待時機之象。又坎為溝瀆,若要強行渡過,則溝瀆成困難險阻。若君子居內不動則溝成天險屏障。故君子雖有乾陽之德可以涉險犯難(卦辭曰“利涉大川”),但若能守靜居內則能以逸待勞,飲食宴樂,養精蓄銳。所以《象傳》說“君子以飲食宴樂”。

得需卦者,雖有剛健的德性而可以涉險行事,能力足以解決困難與渡過危險,但仍以退守、靜待時機才是上策,若執意行動,雖然事情或許可成,但恐會歷經一番浴血苦戰。

【需卦-卦辭詳解】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等待,有誠信則能夠光明而嘉會。貞定為吉,亦宜於涉大川。

需卦乾陽在內,坎險在外,可靜可動。貞定則有利而吉,但亦可涉大川,因此卦辭說“貞吉”又說“剛健而不陷”、“利涉大川”。乾通倝,為天光的意思,故曰光亨。處需之時,誠信為上,有誠信則可光耀四方而嘉會,無誠信則否。

光亨為讚美君子匯聚嘉美之條件,光明而亨。亨字上博楚簡皆作卿,古卿字即饗的本字,象兩人對坐飲食,為聚會用餐的樣子,宴會、饗宴之義。古亨、享、饗本互通,因此“光亨”亦可解釋為榮耀、顯赫之饗宴,此更符合《象傳》“需,君子以飲食宴樂”之義。

【需卦-爻辭詳解】

初九:需於郊,利用恆,無咎。

《象》曰:需於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

滯留於郊外,宜有恆心,沒有罪咎。

雖然眼前有危險,但懂得避開鋒頭不強行冒險。因為不冒險犯難、勉強前進,與危險保持安全距離,所以終能免於罪咎。原本就六爻卦位來說,郊應該在五或上爻。此初九言郊者,因坎在外,初九距坎最遠。此言乾陽“涉大川”的邊進邊等的過程,初九至九三以距坎險之距離而言“郊”、“沙”、“泥”。由於郊外離坎險還很遠,距“涉大川”時間還久,因此必需要有耐心,故曰“利用恆”。又初九變下卦成巽,巽為漸進,為進退,為不果。

九二:需於沙,小有言,終吉。

《象》曰:需於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以吉終也”或作“終吉也”。

滯留於沙地上,遭到輕微的言語中傷,最後為吉。

初至三為乾陽邊等待,邊視情況而前進的過程。初九距坎險遠而說“需於郊”,九二離水邊較近,已至河邊的沙地說“需於沙”。九二變為離,成黃離之中,為元吉,故曰終吉。

“言”在《周易》中多屬負面的意思,指言語上的中傷。

九三:需於泥,致寇至。

《象》曰:需於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滯留於水邊的泥濘,引來了盜賊。

九二還在沙岸邊,再進一步就準備要涉水。九三則已踩進水邊的爛泥,為爛泥所困。《象》曰:“需於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災在外意指坎險在外,坎為災。自我致寇,因為自己讓自己身陷險地,自曝弱點,而引來了盜賊。乾陽為大,足以禦寇,因此只要謹慎小心就不會失敗,可以逐退盜賊。九三近逼坎險,坎為盜,又居互卦離之下,兌之中,離為戈兵,兌為毀折,因此有致寇之象。

六四:需於血,出自穴。

《象》曰:需於血,順以聽也。

滯留於溝瀆之中,等敵寇離開之後,離開所躲藏的洞穴。

另一解釋為浴血奮戰,從洞穴中逃出。血喻受傷、處於險境。

六四已進入坎,也就是危險之地,血傳統講法認為是流血的血,比喻進入危險之地,因坎為血象。需即濡,濡為沐浴或沾濕,引申為滯留、停滯。濡於血,就是浴血,血戰。

坎也可為溝瀆。血作洫,即溝瀆的意思。“需於洫”即滯留於溝瀆之中,躲藏在溝瀆中為避難的意思。

九五:需於酒食,貞吉。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滯留於酒食,享受酒食,貞定為吉。

雖然身處險中,但九五剛中,所以能夠享受酒食宴樂。《象傳》說:“需,君子以飲食宴樂。”《序卦》說:“需者飲食之道也。”九五爻是需卦的主爻,也是需卦卦義的核心,所以九五爻“需於酒食”呼應了象傳及《序卦》傳。

上六:入於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因逃難而躲入洞穴之中,有不請自來的客人三人來,禮敬他們,最後則吉。

上六是需卦外卦水險的最後階段,也就是滯留即將結束時,這時逃難到穴中,遇到不請自來的客人三人,這是來搭救自己逃離危險的,因此禮敬他們最後可以順利逃難,化險為夷。

速為“召”的意思。不速之客就是不召之客,不請而突然自來的客人。速或作促,不催促他而自己來。另有一說認為,“不速之客”即小偷,“敬之”當解為“儆之”,儆為小心謹慎、預防的意思。言有小偷來,小心預防最終為吉。本文取自易學網。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

易曰“履校滅趾,無咎”,此之謂也。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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