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象和卦爻辭小的陰陽問題
具體表現在卦象和卦爻辭中的陰陽問題,才是《周易>哲學的思想精華所在。
首先,在卦象上,因為陰陽爻的構成方式和六爻爻位的組合方式,客觀上決定了六十四卦卦象具有“二二相耦,非楫即變”的特點。孔穎達在《周易正義》中考證說:
《序卦》者,文王既繇六十四卦,分為上下二篇。其先後f次,其理不見,故孔子就上下二《經>,各序其相次之義,故謂之《序卦》焉。其周氏就《序卦》以六門往攝,第一天道門,第二人事門,第三相因門,第四相反門,第五相須門,第六相病門。如《乾》之次《坤》、《泰》之次《否》等,是天道運數門也。如《訟》必有《師>,《師》必有《比》等,是人事門也。如因《小畜》生《屣》,因《屐》故通等,是相因門也。如《遁》極反《壯》,動竟歸止等,是相反門也。如《大有》須《謙>,<蒙>稚待養等,是相須也。如《賁》盡致《剝》,進極致傷等,是相病門也。韓康伯雲:“《序卦》之所明,非《易》之縊也。蓋因卦之次,托象以明義。”不取深縊之義•故雲“非《易>之縊”,故以取其人理也。今驗六十四卦,二二相耦,非覆即變。菝者,表裡視之,遂成兩卦,《屯》《蒙》《需》《訟》《師》《比》之類是也。變者,反覆唯成一卦,則變以對之,《乾》《坤》《坎》《離》《大過》《頤》《中手》《小過》之類是也。且聖人本定先後,若元用孔子(序卦》之意,則不應非覆即變,然則康伯所云“因卦之次,託象以明義”,蓋不虛矣。故不用周氏之義。
這本身就巳經是一種陰陽概念的符號體現。卦象之外,在卦名上也有不少是陰陽對應的,如《大過卦》和《小過卦》、《大畜卦》和《小畜卦》、《損卦》和《益卦》等等。這是陰陽概念的文字化。
在具體的爻辭中,也處處可見陰陽對應的現象。如《乾卦》的“潛龍”與“亢龍”、《坤卦》的“西南得朋”和“東北喪朋”、《泰卦》的“小往”和“大來”、《蠱卦》的“先甲三日”和“后甲三日”、《明夷卦》的“初登於天”和“后入於地”……可以說,卦爻辭中的陰陽對應的卦象比比皆是。這也是陰陽概念的文字化。可以說,一個成熟而完整的陰陽學說處處體現在《周易》哲學中。我們再結合前面對《聞語》和《山海經》中的分析,陰陽學說的形成過程已經淸晰可見了:從地理學術語到天地自然哲學的構成學說的轉化,再升華成相互對立而又相互聯繫和發展變化的《周易》哲學,陰陽爻作為這一思想的物質載體,成了對其哲學本質特徵的簡單指代。這和瑞士心理學家讓•皮亞傑在《發生認識論原理》®—書中對人類思維發展歷史的研究所得出的結論是一致的,即:
從研究起源引出的重要教訓是:‘從來就沒有什麼絕對的開端。換言之,我們或者必須說,每一件事情,包括現代科學最新理論的建立在內,都有一個起源的問題。或者必須說這樣一些起源是無限地往回延伸的。因為一些最原始的階段本身也總是以多少屬於機體發生的一些階段為其先導的。
因此,以卦爻辭中有無“陰”“陽”概念來判斷《周易》哲學和陰陽思想是否相關,這顯然是在找尋所謂的“絕對的開端”,這一觀點是不符合陰陽學說的發展過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