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爻算卦之古今筮例
這裏摘選的幾個古今筮例,讀者從中可略見一斑:
1.一次,邵康節先生見一少年喜形於色,問到底有何喜事,少年回答說: “沒有。”邵先生感到這是一種預兆,於是起得“賁”卦五爻動,其動爻辭日: “貞於丘園,束帛戔,吝,終吉。”爻辭已見其吉,卦象又為“賁”之“家人”,婚喜之象,故斷少年十七日內有定親之喜。果然如期應驗。
2.《左傳·庄公二十年》:陳侯讓史官為陳公子完的前途占算,得“觀”之“否”卦, “觀”之四爻辭日: “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史官認為,這意味着公子完的後代能夠在別人處擁有國家而使陳國得以延續。後來的事實證明:公子完到齊國,經過幾代人的發展,最後終於奪得齊國的政權。
3.唐代董元范的母親得了一種怪病,每晚上就發作。b士朱邯為之佔得“解”卦上六爻動,其動爻辭日: “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於是他告訴董元范:今天日色過午之時,有個帶着弓箭的人從你家附近經過,你可請他幫忙,便能治好你母親的病。董照朱的囑咐,果然在路旁遇到當地獵人李楚寶,於是把獵人請到家中.待以酒食,晚上又留他在家住。當晚明月皓潔,李楚寶出去查看,發現房頂上站着一隻大鳥,以嘴啄屋,這時屋裡便傳出了董母的呻吟。李拈弓搭箭,兩箭都射中大鳥。鳥驚而飛走,屋裡的呻吟聲便也停止了。第二天,兩人在一問破屋裡發現一個碓臼,裏面有兩枝帶血的箭,正是李楚寶昨晚射出的。從此以後,董母的病便再未複發過。
此例的爻辭與所發生的事相符到驚人的程度。
4.1996年5月24日晚,我想去找韓先生,欲知能否見到,佔得“需”之“泰”卦,當時我按卦象法和納甲法綜合占斷,得出韓先生出去赴宴的結論。為了驗證結論是否正確,特地到他家裡去,其妻告訴我,丈夫到朋友家喝酒去了。 “需”卦五爻辭日: “需於酒食,貞吉。”爻辭已給出了明確的答案。
以上都是只有一爻動而用動爻辭之例。遇到多爻動的情況,可參照下述方法運用卦爻辭決斷:
兩個爻動,取陰爻辭斷未來之事,陰陽相同,取上動之爻辭。
三個爻動.以中間動爻辭斷。
四個爻動。以下靜之爻辭斷。
五個爻動,以靜爻辭斷。
六個爻動, “乾”卦以用九爻辭、 “坤”卦以用六爻辭斷,其他卦以變卦的卦辭占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