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小過(艮下震上)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大吉。
初六:飛鳥以凶。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譯文】
小過卦艮下震上,艮為山,震為雷。山上有雷,雷在山上震響,其聲高過常,故為小過。又,陰為小,小過卦四陰在外,二陽在內,是陰多於陽,小者過也,故為小過。《序卦傳》說:“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中孚是講信的。人有所信,必表現於行動,有行動必有所過,因此中孚卦之後排上了小過卦。小過是小者過,小事過和過之小。
小過卦:亨通,利於占問,可做小事,不可做大事。飛鳥傳來的哀叫聲,不宜於往上,而宜下,大吉。
這卦顧名思義凡事有了稍過的情形,而且超越應有的分寸或節度,猛進妄進而招致災害的意思至為濃烈。工作上很想承擔重大任務,但其願望往往與自己身份、實力不相配。本卦為四陰二陽,陰之氣勢過大。
初六:飛鳥帶來的凶兆。
初六陰柔,與九四相應,因而一心想飛。但好高騖遠,不知收斂,當然兇險。其凶是咎由自取。
六二:錯過祖父,遇到祖母,不能到達君王面前,卻遇到了臣。無災禍。
六二爻柔順而中正,過而得以通達。五位如果是陽爻,就相當於祖父、君;如果是陰爻,就相當於祖母、臣。二與五相應,因而六二能順利升進,但五位是陰,所以說,錯過了祖父,遇到了祖母;不能到達君王面前,遇到了臣。即使如此,仍可以得到協助,所以不會有災禍。
九三:沒有過失,但要預防;一旦放縱,將會受到傷害、兇險。
九三陽剛得正,是剛正的君子,所以勇往直前。相應的上六是陰柔小人,如果九三有所預防,就可以防止;如果放縱,凶災之波及於身的危險,至為強烈。
九四:無災禍,沒有過失而逢(過失),前往有危險,必須警戒,這樣的事不要做,要永遠恪守正道。
九四剛爻柔位,剛而兼柔,不會逞強,所以無災禍。九四與初六相應,初六是陰柔小人,一心想僥倖高升;但九四剛柔並濟,沒有過失而逢(過失)。如果积極進取,就有危險,不可不警惕,要永守正道。
六五:烏雲密布,從我西部而來,但不下雨。王公射鳥,從洞穴中得到了 獵物。
六五在君位,但陰爻力弱,心有餘而力不足,無力從事积極的事業,所以說,陰太過以致不能調和所以不能下雨。六五君位,由於陰柔以至於不能化成膏澤以滋潤其民。因此,為了打開這一沉滯的局面,只有起用謙恭的六二,正像射鳥,於穴中得到一般。
上六:沒有碰到阻擋,以致過於驕傲。上六亢高,像飛鳥窮飛,遭到射殺,兇險,這叫災禍。
上六是陰柔的小人,也是這一陰過盛的極點,沒有遇到什麼阻擋,以致飛升過 度,終於觸及法網。就像飛鳥窮飛,沒有安身之處,而遭射殺一般的兇險。
《彖》日: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 “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譯文】
《彖傳》說:小過卦,小的事情有所超過而亨通。小過之所以“利貞”,這是依據具體情況施行的緣故。陰柔之爻[六二、六五]得中位,所以“小事吉”。陽剛失位而不居中,所以“不可大事”。有飛鳥的象徵。“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因為向上是逆行,向下是順行。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從或戕之”,“凶”如何也。“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密雲不雨”,已上也。“弗通過之”,已亢也。
【譯文】
《象傳》說:山上有雷,是小過卦。君子觀此象,應當行為少許恭謹過人,居喪少許悲哀過入,費用少許節儉過人。
[初六]“飛鳥以凶”,無可奈何。 [六二]“不及其君”,難以逾越臣下而見君王。
[九三]“從或戕之”,其兇險不可測度。
[九四]“弗過遇之”,所處位置不當。“往厲,必戒”,最終不會長久。
[六五]“密雲不雨”,陰已上得過高之故。
[上六]“弗過遇之”,升得過高,已至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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