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剝(坤下艮上)
剝:不利有牧往。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凶。
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凶。
六三:剝之,無咎。
六四:剝床以膚,凶。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譯文】
剝卦,卦象坤下艮上,山本高聳於地上,因土剝落,頹倒委附於地,此為剝落的象徵。事物衰落了,殘謝了,都可以叫做剝。剝卦的剝是陰剝陽的剎,陰自下生,逐漸成長,已達到盛極的地步,五陰剝一陽,陽已被陰剝落幾盡,所以這一卦叫剝。
剝卦:不宜有所往。
這卦和山火責一樣,是處理事情很容易發生錯誤的時候。凡事由我方积極進取去做的事,終歸會失致,那是因為所抱的希望過大,或不夠慎重所引起的。處在這種情況下,與其停下來等待,倒不如再後退一步,才是賢明的對策。
初六:剝滅床先從床腳開始.剝滅正道則有凶。
初六正當剝落的開始時刻,其危害尚未及身上,但已是陰之氣勢逐漸在增強,行將剝滅正道,其為凶兆,自不待言,必須猛然醒悟、
謹懊戒懼為要。
六二:剝滅床干,剝滅其正道則為凶。
剝滅由下而上,已到床干,即床與腳之間的部分,邪惡更進一步地俊蝕正直,愈加兇險。說明小人的勢力,愈來愈凶。
六三:剝滅了,無害。
六三與上九正應,處在剎卦之中,不忍心去剝上九,逃避而不參与陰謀,亦即不同流合污。剝的五個陰爻正同一步驟去剝盡一陽爻
時,唯有六三,心向一陽爻,不與其他各爻一起行動,可以說是小人中的君子,所以得以無咎。
六四:剝滅床已危及人的皮膚,凶。
六四和初六、六二一樣.借若破壞君子的床來說明卦義。現在已剝滅達到床的表面,觸到皮膚,是十分危險的情況。
六五:官女如魚貫般依次而入受君王寵御.沒有不利的。
六五在五個陰爻的最上方,又處葬位,率眾陰依次受到君王上九的寵幸,不會發生爭風吃醋的不利現象。說明在剝落時期,無可救藥,唯有期待小人改過從善。
上九:碩大的果不予食用,君子居此萬民幸得乘車,小人居此萬姓被剝落廬舍。
上九是本卦唯一的陽爻,陽已被剝落殆盡,僅剩這一個,碩果僅存,沒有被吃掉。不過,上九變成陰,並非所有的陽都完全消失了,立即就會由最下方的初爻,又產生一陽,成為復卦(塑)。總之,上九已到剝落的極點,混亂已極的時刻,人們期待有德的君子出現在“上”位,就會受到眾陰擁依,就像得到可以乘坐的車。
若小人當此位,就像廬舍被剝落,沒有希望了。
《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飲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譯文】
《彖傳》說:剝卦,刻落的意思,即由柔來侵蝕剛。“不利有伙往”,是因小人勢力在增長。順勢而止,在於觀察卦象。君子重視自然界的消長盈虛變化,這是天道運行的規律。
《象》曰: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剝床以足”,以滅下也。“剝床以辨”,未有與也。“剝之無咎”,失上下也。“剝床以膚”,切近災也。“以宮人寵”,終無尤也。“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譯文】
《象傳》說:山附於地,為剝卦。在上者(君主)觀此象,當知君與民乃山與地的關係,應施惠於民,才可使自己安居,免遭崩剝之禍。
[初六]“剎床以足”,是要毀滅下面的根基。
[六二]“剝床以拼”,沒有相呼應者。
[六三]“剝之無答”,與上下的陰爻失群,不去協調一致。
[六四]“剝床以膚”,災禍迫近了。
[六五]“以宮人寵”,沒有怨尤。
[上九]“君子得輿”.為人民所愛該.“小人剝廬”.終究不可信用。
本文來自專題:周易六十四卦詳解,周易全文及譯文及解說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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