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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全書白話文:比卦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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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地比(坤下坎上)

  比:吉。原笙,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擊,終來有它,吉。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六三:比之匪人。

  六四:外比之,貞吉。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上六:比之無首,凶。

  【譯文】

  比卦,坤下坎上。地上有水,正好讓水得其所,地可以滋潤而濟其用。因此比卦的內、外卦位I是極其自然的,而且,也是相互依附的象徵。

  比卦:吉利。再次占籠。開始就應永遠守正,無害。不安分的諸侯且來朝,遲遲不到必有兇險。

  本卦以親相交往的相對關係為主題在教示,所以一開始便以比為吉利。與人親比相交往固然好,還藉要看對方是否值得相與親比。一定要與九五爻那樣剛健中正的人相親和不可。交際往來選擇益友良友是十分應當的。這卦是讓人明白,獨來獨往,就得不到好的結果。凡事與他人相親和而能得到吉利,同時也是會得到可布的人的時候。

  初六:有誠信而親輔,無害。誠信若充實於內,終會有他人來親輔,吉利。

  初六是比卦開始的第一爻,說明人人相親相輔,應由誠信開始,才不會有過失。

  六二:出自內心的親比,是正常的現象,也是吉利的。

  六二陰爻陰位,在下卦中位,又與上卦九五陰陽相應,因而柔順、中正、上下呼應。相親相輔,堅持純正,必然吉祥。

  六三:所要親輔的人並非應當親輔的人。

  六三陰柔,不中不正,上下爻及相應的上六,又都是陰爻,以致陰陽相斤,親非其人,怎能不令人傷心?說明應當選擇相親相輔的對象。

  六四:向外與賢人親比,占問是吉祥的。

  六四與初六不能呼應,於是,轉向外尋求,與九五相親。強調依附賢明商尚之人。

  九五:光明正大地親輔。君王狩獵,三面驅圍,放走迎面而來的禽善,邑人並不懼怕,吉祥。

  九五是水地比的主爻,唯一的陽爻剛健中正,又在茸位,其他的陰爻都來親附。但親附不可強求,應感化使其自動自發。

  上六:親輔卻沒有首領,兇險。

  上六陰柔,已達到這一卦的極點“上位無位”的位里,又缺乏剛毅,不具備成為領袖的條件,必顯凶象。

  《象》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築,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

  【譯文】

  《彖傳》說:比卦,吉樣。比,親輔的意思。就如下級對上級的親輔和順從。“原築,元永貞,無答”,因為九五陽爻陽位,又居上卦中位,剛毅中正,具備領袖的條件。“不寧方來”,說明上下陰陽相應合。“後夫凶”,說明遲緩必使親輔之道窮盡。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比之初六,有它吉也。“比之自內”,不自失也。“比之匪人”,不亦傷乎?“外比”於賢,以從上也。“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譯文】

  《象傳》說:地(坤)上有水(坎),為比卦。比喻先王建里萬國,親近諸侯。

  [初六]比卦的初六通過六四,上比於九五,是吉樣的。

  [六二]“比之自內”,自己沒有失誤。

  [六三]“比之匪人”,怎能不令人傷心呢?

  [六四]“外比”於賢人,是要追隨比自己高尚的人。

  [九五]“顯比”是吉利的,就在於居於中正之位。捨棄違逆的,選擇順從的,這才會出現“失前禽”。“邑人不誡”,是因親上的使臣守中正之道。

  [上六]“比之無首’,不會有好結果。


本文來自專題:周易六十四卦詳解,周易全文及譯文及解說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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