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把天、地、人稱為“三才”。“天時、地宜、人力”三才統一的思想,是春秋、戰國時期一個很重要的農業科學思想觀念,而它的萌起則在夏、商、西周時期,甚至更早。
農業是在開放的自然環境中進行的生產活動,天氣與地力是兩個最主要的客觀條件。而任何生產活動又都離不開人類本身的奮鬥、努力,農業生產(特別是當時低水平的農業生產)更是如此。天、地、人就合成為農業生產中三個最主要的因素。這三個因素對農業生產的作用有不少是可以明顯看到的,因此,有一些認識在很早就開始萌生了。
在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與農業生產有關的卜辭甚多,而其中又以卜問天氣對農業影響的為最多,特別是水早之卜更占居多數。在《詩經·小雅·魚麗》中有雲:“物其有矣,唯其時矣。”《說苑·辯物》引此詩云:“物之所以有而不絕者,以其動之時也。”其所指的含義雖然較廣,但其中包括作物與農時在內則是無疑的。《尚書·洪範》中又載:“庶征:曰雨、曰暘、日燠、日寒、日風,曰時五者來備,各以其敘(序),庶草蕃民(蕪)。一極備,凶;一極無,凶。”這是說各種徵兆如雨天、晴天、溫暖、寒冷、颳風,一年之中這五種天氣齊備,並各自以正常的秩序出現,百草就茂盛。任何一種天氣過多,就會產生凶荒之年;任何一種天氣過少,也同樣會造成凶荒之年。這裏以“庶草”概言一切植物,也包括農作物在內。
這些都又使我們想到:我國古代的天文學、氣象學之所以相當發達,與農業在當時的重要地位與重農的思想觀念有着極其密切的關係。為了農業生產的需要,人們要確定年、月季節,要掌握天氣變化的某些規律。特別是像雨水的多少、季節與節氣的變遷,對農業的關係更大,我國古代的季節劃分,最早只有春、秋兩季。甲骨文所显示的春季是從十月起到次年的三、四月,秋季是從三、四月到十月。這樣劃分的出發點與原則都只有一個,即“春種秋收”。西周時期又有春、夏、秋、冬四季的劃分,並逐漸開始產生二十四節氣的劃分,也都是為了農事能緊密地跟上時令而不至於有違農時造成歉收。在《夏小正》中,大多在講了一系列的物候變化之後,就要講到農事的安排。如“正月”中在講了物候變化后,就講到“農緯厥來”、“初歲祭末,始用暢也”、“農率均田”等等的農事活動。這是在二十四節氣建立以前,古人根據物候變化來確定農事的實施時間。而二十四節氣,也就是在這樣的基礎上逐步發展而成的。農事對節令的依賴性非常強,“不違農時”是一條長期積累起來的經驗總結,即使在今天也依然如此。這些認識,在戰國時期成書的《呂氏春秋·審時》中有比較集中的闡述,而其中許多具體內容是早就產生了的。
土地是一切植物生長的地方,莊稼也不例外。《說文》“土,地之吐生萬物者也”,《尚書·洪範》“土愛稼稿”等,說的都是這個意思。在甲骨文中有許多卜辭是占問可否種某一種作物,或種下去能否豐收的辭文,這其中也就包含有地力的高下、是否適宜的因素在內。如,水稻在原始時期的南、北方都有發現,說明當時在長江流域與黃河流域都有種植。
本文來自專題:天地人三才是什麼,三才五格命理配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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