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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傳》是古本《易經》傳部的第三篇文章,分為上下兩篇,由於篇幅較小,所以在“七種十篇”的說法中,《序卦傳》只算作—篇。
《序卦傳》闡明的是《易經》卦序安排的原理,主要對六十四卦的排列順序進行具體解說。其實,六十四卦的卦序根據不同用途,存在多種卦序排列方式。比如用於太陽八卦歷的先天六十四卦卦序,還有京房八宮卦序,皆有別於《易經》卦序,對此不可不知。
《序卦傳》依據卦名的含義,把《周易》六十四卦看做是一個相因、或相反的因果聯繫序列而加以詮釋。在《序卦》中,作者對卦名的處理方式有兩種:如卦名較容易理解.其所反映的“卦時”與其推衍在邏輯上不存在矛盾的,就不予釋義,否則,便給出釋義。如,“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物樨,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也,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屜》。腌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其中,《訟》、《小畜》、《履》三卦便無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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