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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棋經詳解,靈棋經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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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朝前的古本

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記載,《靈棋經》有二卷,或出自漢張良,本於圯上老人黃石公所授,後由東方朔傳其術,故舊題為東方朔撰。當然也有說是淮南王劉安所撰。大抵《靈棋經》在道家系統里為一本重要經典。

根據四庫館臣的考證,該書自六朝以前已有流傳。《南史》有載“客從南來,遺我良材;寶貨珠璣,金碗玉杯。”該爻辭即引自《靈棋經》第37卦象詞。可見《靈棋經》一書,由來已久,並非近代術士杜撰。

2、劉伯溫作注

《靈棋經》歷經多朝,內容不斷豐富,體例十分完備。全書有卦序、卦辭、卦象、卦解。卦解有晉顏幼明注、宋何承天注、元陳師凱注和明劉基注。其中以劉基的註解最為雅緻。“青田一注,獨為馴雅,或實基所自作亦未可知。”《四庫全書》編撰者傾向於劉基自作,並明斷劉基註解文辭尤佳。這也是《靈棋經》為人重視的原因之一。

劉基所作《靈棋經序》收錄於《誠意伯文集》中,其序曰:“喜其占之驗而病解之者不能盡作者之旨,故為伸其意而為之言”,清晰地交代了劉基為《靈棋經》作注的兩大原因:一為靈驗,二為原注不能盡其旨意。此序落款為“辛丑歲夏五月”,即公元1361年6月,此時的劉基已在禮賢館,成為朱元璋的重要謀士。

3、會預測的棋子

相傳漢武帝時,東方朔就藉助此書之力,每次射覆都是“奇中”,靈驗非常。由此後人也都秘密珍藏。由漢至唐,雖有傳承,但無資料可證,其靈驗如何,也就無法得知。

但據唐朝尚書司門員外李遠在會昌九年(公元849年)所作的《靈棋經·序》記載,這本經書還真非浪得虛名。李遠說,開成(唐文宗年號,836-840)末年他去福建建溪之前從宗兄李安處得到《靈棋經》,之後每有卜疑,“無不若目視”。其靈驗之神,讓他嘖嘖稱奇。

明代的汪誥(湖北荊州人,舊名南郡)在成化三年(1467年)為《靈棋經》作的跋文中,再次體認了靈棋的神異。他說“凡破疑決事,占之每驗”,又說巡撫四川時,“討賊平蠻,占之尤驗”,甚至不無感慨地說“信乎有神以主之”,“靈異大昭”。

之後的太保武定侯郭勛從童年起就以靈棋為課,驗證休咎吉凶。據他正德十年(1516年)所寫跋文所載,其本人每有疑惑,“卜之於前,應之於後”,屢試不爽。至於“地方每有警報”,更是“屢占屢應,驗如影響”。

大約靈棋一課,心誠則休咎有徵、吉凶能應。凡行兵制勝,為國為民,建功立業,必是“無不應者”。

4、象易而作,三經四緯

劉基《靈棋經·序》說:“《易》道奧而難知,故作靈棋以象之”,又說“《靈棋》象《易》而作,非精於《易》者不能也。”大抵《靈棋經》受《易經》影響啟發而成“三經”“四緯”。棋分上中下,象天地人、君臣民,此為“三經”。一為少陽、二為少陰、三為太陽、四為太陰,此為“四緯”。《靈棋經》125卦,即由此演出,按組合不同,各有象詞及卦斷。所以靈棋有四上、四中、四下,合計12顆。造棋之法,以霹靂木或棗木、梓木、檀香為材料,周尺一寸二,厚三分。甲子日旋棋子,甲戌日寫字,甲申日刻字,甲午日填朱(砂),甲辰日入櫃,甲寅日致祭。六戊日不佔。大抵用靈棋,講究一個“誠”字。正所謂“不誠不佔”!。

5、佔有儀,祭有文

占:

【迎辭】天清地寧,河圖秉靈。焚香一柱,十方肅清。法鼓三通,萬神咸聽。

【祝文】天地合德,日月合明,四時合序,鬼神合其吉凶,皇天無私,惟德是輔。茲以某年某月日鄉貫姓名某某,謹焚香上啟天地父母、太上元老、日月五星、北斗二十八宿、四時五行、六甲陰陽、明堂歲德、天十二神、地十二祇、歲月日時直事功曹,某蓋為某事,心有所願,意有所疑,沉吟猶豫,請為決之。吉當言吉,得失是非,惟卦是推。恭望聖慈,明彰報應。唵、吽、吽、嚤、呢、噠、哩、吽、吒、敕(三遍)。”

【送詞】向來奉請,即叩靈棋;已沐感孚,今當奉送。願返雲霞之旆,請回霄漢之宮。來時降恩,去時留福;凡有占禱,一如故事。    

    祭:

【祭文】維某年某月朔某日甲子某郡某縣某官某,致祭於四孟諸神、四仲諸神、四季諸神。上啟天地父母、太上元君、左日、右月、五星北斗、二十八宿、四時五行、六甲陰陽、明堂歲德、天十二神地、十二祇歲、日月時直事功曹曰:天地奠位,人極肇立,爰有卜筮,以祛世惑。維此靈棋,匪蓍匪龜,吉凶孔昭,啟彼隱機,眇予小子,不腆菲德,動靜云為,是依是則。挹彼澗泉,觴豆具儀。我忱既宣,神其格思。尚飧!

【祝辭】天清地寧,龍虎秉靈,六甲六丁,隨吾指令,除邪輔正,出香入置,吾今奉召,速降無停,氣影身形,浦化為塵,敢有拒逆,斬郡雷霆。急急如律令。

——《靈棋經》(正德庚辰1520年榮國重刊本)

    《靈棋經》體例之完備,從以上摘引的祝詞祭文中可見一斑。該占祭儀式列於經文卷首,規制瞭然。凡有占卜,需先冠帶焚香,靜坐少頃,寧心定志,而後念“法鼓三通,萬神咸聽”及“恭望聖慈,明彰報應”等迎神詞,方可擲棋問占。收棋時也不可草率,需念“已沐感孚,今當奉送”“來時將恩,去時留福”等送神詞,以示恭敬。另外在占卜之前,靈棋還需要在每年正月初七人日,或是每月初七日,齋戒沐浴,於水邊設酒席果脯,三奠行禮,並祝文祭之。像“天地奠位,人極肇立,爰有卜筮,以祛世惑。維此靈棋,匪蓍匪龜,吉凶孔昭,啟彼隱機,眇予小子,不腆菲德,動靜云為,是依是則。挹彼澗泉,觴豆具儀。我忱既宣,神其格思。”等詞句,顯得文雅而有上古遺風,也足以證明此占歷史之久遠。其嚴格的占儀祭式,成為歷代沿用的程式,人們以此表達對靈棋的虔誠與恭敬,希冀“神以主之”,“靈異大昭”。當然,這類程式中不乏有道教禮儀的規制,也使得靈棋的占卜充滿了更多的神秘色彩。以致今人敬而遠之,則又其遺憾之一。

6.經書之要旨

《四庫全書·提要》說“明初劉基復仿周易傳體作注,以申明其義”,又下論斷說,“青田一注,獨為馴雅,實基所自作。其詞簡義精,誠異乎世之生克制化以為術者矣。”關於全書的要旨,劉基在《靈棋經序》已扼要述及。四庫館臣在《提要》中特為轉引:

    “《靈棋》之式,以三為經,四為緯。三,以上為天,中為人,下為地,上為君,中為臣,下為民;四,以一為少陽,三為太陽,二為少陽,四為老陰。少為少偶,老陰與太陽為敵。得偶而悅,得敵而爭。或失其道,偶反為仇;或得其行,而敵反為用。陽多者,道同而助;陰盛者,誌異而乖。”數語足盡茲經之要。

其所引之文與明隆慶年間的《劉文成公文集》所刊《靈棋經序》一字不爽,可知劉基確為此經做序,並得經書之要旨。其文還有一段要義:

《易》之取象,曰車曰馬曰桷曰矢曰鬼曰狐之類,推而達之,天下之物;無不該矣。曰馬矣,而又化為龍;曰水矣,而又以為雲。變《易》之之義也,非通天下之賾不識也。

概括而言,《靈棋》象易而作,要義有三:一是三四之經緯,二是陰陽之體用,三是象義之通變。

7.汪誥考訂,善本傳世

《靈棋經》所傳版本較為完善,均以成化三年(1467)汪誥考訂而梓印的版本為底本。而汪刻本又來自同鄉的楊文定(楊)之手,時間大約在明正統六年(辛酉1441年),后在汪誥得到陳廬山(即元陳師凱,無傳)之本后,參互考訂而付梓。

一是較為通行的四庫本。《四庫全書·子部·術類》所錄二卷本《靈棋經》,底本為天一閣藏本。書前有四庫館臣的《提要》,簡述《靈棋經》之來由,並於《明史·藝文志》中轉引劉基所作序言,以為要旨歸納。前有唐會昌九年(849年)尚書司門員外李遠的敘文。劉基《靈棋經序》則置於書末,另有成化三年(1467)汪誥與正德十年(1515年)郭勛的跋文。   

二是流傳日本的明正德庚辰年(1520年)所刻的原本。前有《榮國重刊靈棋經序》、唐李遠《靈棋經序》、明劉基《靈棋經序》,並註明為黃守言刊、黃鑣刻。后除有成化三年(1467)汪誥跋文外,還收錄了弘治五年(1492年)浙江烏程縣南郡徐冕的短跋、正德庚辰(1520)仲冬董天錫的《重刻靈棋經序》。經文內容則與四庫版幾乎相同。其中刻印脈絡十分清晰,明顯比四庫完備。尤其是汪浩跋文,刻有四庫本記為缺字的“辛酉”的“酉”字,足見該版之優勝。

兩相比較,兩版雖均以自成化三年(1467)汪誥考訂而梓印的版本為底本,但此正德原本優於四庫本,當為確論。著名易學家郭彧先生對此已有考證,詳見中國方明易經研究院所刊《靈棋經》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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