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數,又稱梅花心易。相傳是北宋大儒易學家邵雍所著(邵雍,字堯夫;宋哲宗賜謚康節,又稱邵康節)。相傳有一天邵雍觀梅時,偶然見兩隻麻雀在枝頭上爭吵,后又見此二雀忽然爭枝墜地,邵雍看到此種現象,即運用其心經易數,認為不動不佔,不因事不佔,今見二雀無故爭枝墜地,怪哉!因覺有事而占之,斷曰:明日當會有一鄰女來攀折梅花,園丁不知而逐之,鄰女驚恐自梅樹跌下,傷到大腿。事後果然應驗。后之學者因認為此卦例特殊,竟能斷出與卦題不相干之事情來,為別種佔法所不及,才將此種斷法命名為“梅花易數”。據說邵雍運用此法每卦必中,屢試不爽。
梅花易數可以依據 聲音、方位、時間、動靜、地理、天時、人物、顏色、動植物等自然界或人類社會中的一切感知的事物為象,作為預測其發展趨勢的方法,從而可洞悉其先機達到百佔百應的效果。
梅花易數起卦固然簡便迅速,但斷卦需多積累經驗,才可屢試不爽。所謂運用之妙,存乎一心,便是此理。
梅花易數依據的是“實用八卦”,即先天八卦數理,後天八卦方位。先天八卦數理: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後天八卦方位:坎北,離南,震東,兌西,乾西北,坤西南,巽東南,艮東北。
梅花易數起卦法有很多。時間起卦、数字起卦、方位起卦、測字起卦、聲音起卦等等,都屬於梅花易數起卦法。本文只介紹一下時間起卦、数字起卦、方位起卦 作為參考。
一、 時間起卦(年月日時起卦)
以農曆之年月日總和除以八,以餘數為卦數求上卦;以年月日時總和除以八,以餘數為卦數求下卦,再以年月日時總和除以六,以餘數為動爻。
例:公曆(陽曆)2001年9月19日上午10點鐘起卦,先把公曆的年月日和時間換成陰曆,查萬年曆(電腦上網查詢)便可一目瞭然。經查萬年曆上面這個陽曆日期為陰曆:辛巳年八月初三,上午10點為巳時。
【注意事項】:時辰和年數是取用地支的序數,序數是子為1、丑為2······亥為12。
辛巳年八月初三巳時進行起卦,具體起卦如下:
上卦的求法:年數+月數+日數,其和除於八,求餘數,整除時取八數:
由於“巳”在地支序數中處在第六位,故“巳”為6,即: (6+8+3)÷8=17÷8;商數為2,餘數為1。即上卦數為一,乾為一。
下卦的求法:年數+月數+日數+時數,其和除於八,求餘數,整除時取八數:
即: (6+8+3+6)÷8=23÷8;商數為2,餘數為7。即下卦數為七,艮為七。
動爻的求法:年數+月數+日數+時數,其和除於六,求餘數,整除時取六數:
即:(6+8+3+6)÷6=23÷6;商數為3,餘數為5。即五爻為動爻。
綜上:我們求得的時間卦為:上卦數一,乾為一,故上卦為乾;下卦數七,艮為七,故下卦為艮。卦為天山遁,五爻爻動。
《梅花易數》原文中案例一:觀梅占(年月日時占例)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康節先生偶觀梅,見二雀爭枝墜地。先生曰:“不動不佔,不因事不佔。今二雀爭枝墜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數,十二月十二數,十七日十七數,共三十四數,除四八三十二,餘二,屬兌,為上卦,加申時九數,總得四十三數,五八除四十,余得三數,為離,作下卦。又上下總四十三數,以六除,六七四十二,餘一為動爻,是為澤火革。初爻變咸,互見乾巽。斷之曰:“詳此卦,明晚當有女子折花,園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驚墜地,逐傷其股。右兌金為體,離火克之。互中巽木,復三起離火,則克體之卦氣盛。兌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傷,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兌金克之,則巽木被傷,而巽為股,故有傷股之應。幸變為艮土,兌金得生,知女子但被傷,而不至凶危也。
《梅花易數》原文中案例二:牡丹占(年月日時占例)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時,先生與客往司馬公家共觀牡丹。時值花開甚盛,客曰:“花盛開如此,亦有數乎?”先生曰:“莫不有數。且因問而可占矣。“逐占之。以巳年六數,三月三數,十六日十六數,總得二十五數,除三八二十四數,餘一數為乾,為上卦。卯時四數,共得二十九數,又除三八二十四數,餘五為巽卦,作下卦,得天風詬。又以總計二十九數,以六除之,四六二十四,得五爻動,變鼎卦,互見重乾。逐與客曰:”怪哉,此花明日午時,當為馬所踐毀。”眾客愕然不信,次日午時,果有貴官觀牡丹,二馬相嚙,群至花間馳驟,花盡之踐毀。斷之曰:巽木為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克體之卦多矣,卦中無生意,固牡丹必為踐毀。所謂馬者,乾為馬也。午時者,離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二、 数字起卦
数字起卦,是一種簡便而準確率極高的起卦方法。此法大致可分為單位數和多位數兩種起卦法,一般會要求報兩位數。
單位數起卦要加時辰作內卦(下卦)。
多位數一般是將數一分為二,即分成兩段各除以八,並分別取餘數為上下卦。若多位數是偶位數(如:4位數,6位數等),則兩段平分(若6位數,前面3位,後面3位;前面為上卦,後面為下卦)。若多位數是奇位數(如:5位數,7位數等),則前段比後段少一位數作上卦,後段比前段多一位數作下卦,以對應天簡地繁、天清地濁、天輕地重、陽簡陰繁、陽少陰多的自然法則。
具體方法視具體情況而定。舉例如下:
1、單位數:單位數為上卦;當時的時辰數為下卦;兩數相加除以六,餘數為動爻。
例:上午10點起卦,数字3;上卦的求法:上卦數為3,先天八卦:離為三,故上卦為離;下卦的求法:上午10點就是巳時,“巳”在地支序數中處在第六位,故“巳”為6,故下卦數為6,先天八卦:坎為六,故下卦為坎;動爻的求法:上卦數為3,下卦數為6,即:(3+6)÷6=9÷6;商數為1,餘數為3;即三爻為動爻。
綜上:我們求得的時間卦為:上卦離,下卦坎,卦為火水未濟,三爻爻動。
2、兩位數:十位數為上卦,個位數為下卦;十位數與個位數之和除以六,餘數為動爻。
3、三位數:百位數為上卦,十位數為下卦;個位數除以六,餘數為動爻。
4、多位數:位數為偶數位時,前後段均分;前段各數之和,除以八,餘數為上卦;後段各數之和,除以八,餘數為下卦;所有數之和,除以六,餘數為動爻。
位數為奇數位時,前段比後段少一位數;少一位的前段各數之和,除以八,餘數為上卦;多一位的後段各數之和,除以八,餘數為下卦;所有數之和,除以六,餘數為動爻。
5、特殊數的處理:所測的数字之中有0的處理方法。
例910,把910變為9+10,用9求上卦,用10求下卦,用9+10=19求動爻。
例103,用10求上卦和下卦(即上卦和下卦相同,為純卦),用3求動爻。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凡所見数字均可用來起卦,如撲克牌、電話號碼、車牌號碼、書頁號碼等等,其起卦方法類似於数字起卦法,總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三、 方位起卦法
方位起卦法,邵雍稱之為“端法後天起卦”法。方位起卦法即直接根據人或物及其所在的方位進行起卦。此法是以"八卦萬物屬性為上卦,以“後天八卦”方位為下卦",即以物或人所取之象為上卦,以其所在後天八卦方位之卦為下卦,以上、下卦數加時辰數除以6,取餘數為動爻。
後天八卦方位:坎北,離南,震東,兌西,乾西北,坤西南,巽東南,艮東北。
八卦萬物屬性:例1:觀其人,老年男人為乾(乾為父),少女為兌。例2:取其身,頭為乾,足為震,目為離。例3:取其物,人手中之物,如金玉及圓物之屬為乾(乾屬金;乾為天,天圓地方),土瓦及方物之屬為坤(坤屬土;坤為地,天圓地方)之類。例3:觸及、見及物者,起卦之時,見水為坎卦,見火為離卦之類。
《梅花易數》原文中案例一:老人有猶色占(方位起卦占例)
己丑日卯時,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憂色。問其何以有憂,曰:“無”。怪而占之,以老人屬乾為上卦;巽方為下卦,是為天風姤卦;又以乾一巽五之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為動爻,是為天風姤之九四。<易>曰:“包無魚,起凶” 。是易辭不吉矣。以卦論之,巽木為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俱是克體,並無生氣。且時在途行,其應速。遂以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半,謂老人曰:“汝於五日內謹慎出入,恐有重災。”果五日,老者往赴吉席,因魚骨鯁而終。
又凡占卜,克應之期,看自己之動靜,以決事之遲速,故行則應速,以遂成卦之數,可中分而取其半也。坐則事應於遲,當倍其成卦之數而定之也;立則半遲半速,止以成卦之數定之可也。雖然如是,又在變通,如占牡丹及觀梅之類,則二花皆朝夕之故,豈待成數之久也。
上述案例的白話文大意是:在己丑日卯時(卯時,上午5時至7時),邵雍在路上行走,看見一老人從東南方(巽方)走來,面帶憂愁,問他因為什麼事情而憂愁,老人回答說:“沒什麼憂愁。”邵雍感到奇怪,於是起卦預測。老人為乾卦的卦象(乾為父),便用乾卦作為上卦,以東南方(巽方)的巽卦作為下卦,乾為天,巽為風,得天風姤卦。乾卦數為一,巽卦數為五,卯時數為四(“卯”在地支序數中處在第四位,故“卯”為4),共得十數(1+5+4=10),用十除以六,商數為1,餘數為4(10÷6),即四爻為動爻,九四爻動。《易經》天風姤卦九四爻爻辭為:“包無魚,起凶。”此爻為不吉利。再用卦象來解釋,天風姤卦:下卦巽為體卦,上卦乾為用卦;巽為木,乾為金,金克木;交互卦中出現兩個乾卦,全都是金克木;故體卦巽木 無生之氣,並且被占測的老人在路上行走,其應驗應該是快的,故使用成書十數(乾卦數為一,巽卦數為五,卯時數為四,1+5+4=10),取其一半(10÷2=5),其數為五。於是,邵雍對老人說:“你在五天之內,要謹慎小心行事,你恐怕有重大災禍。”果然在第五天,老人赴喜宴,因為魚骨鯁喉而死。
方位起卦法,應卦的期限,一般看人的情況是處於動中還是處於靜中,來決斷事情應驗的快和慢。行走的人應驗的時間快、時間短,用成卦的數除以二,取其半數(成數的一半)作為應驗的日期。坐着的人應驗的時間慢、時間久,用成卦的數乘以二(成數的2倍)作為應驗的日期。站立的人應驗的時間不快不慢,直接用成卦的數作為應驗的日期。雖有以上三種方法來定應驗日期,但還需靈活變通。
斷卦需多積累經驗,還需靈活變通;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梅花易數》原文中案例二:少年有喜色占(方位起卦占例)
壬申日午時,有少年從離方來,喜形於色。問其有何喜,曰:“無”。遂占之,以少年屬艮,為上卦,離為下卦,得山火賁。以艮七離三加午時七,總十七數,除十二,餘五為動爻,賁之六五爻動,曰:“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易辭已吉矣,卦則賁之家人,互見震、坎,離為體,互變俱生之。
斷曰:“子於十七日內,必有幣聘之喜。”至期,果然定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