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用易,通常以體卦為當事人,以用卦為所佔的事情,無論是用卦,還是互、變中的各卦,都是看其與體卦之間的克應。如果按照和體卦之間的緊密程度卦排列,用卦聯繫最緊密,互卦次之,變卦又次之。
所以說,用卦是當事人正在占卜的事情,是即時的克應;互卦是事情的中間發展過程,而變卦是事情的最終結果。
而互卦有上下兩卦,分別是“體之互”和“用之互”,和體用兩卦的位置相對應,比如體卦在本卦的上卦,那麼互卦的上卦就是“體之互”,互卦的下卦是“用之互”,反之亦然。體之互和體卦的關係,比用之互和體卦之間,要更為緊密一些。
例如觀梅,如果本卦得到雷風恆,互見兌、乾,而體卦為震木,為梅花,那麼:若兌金為體之互,則互卦显示有少女折花。若乾金為體之互,則表示是老人折花。
再看變卦,如果變卦克制體卦,事情的最後階段會不吉利;如果變卦生扶體卦或者比和,那麼事情在最後階段會順利。
這就是用、互、變卦的占卜之用,在全卦中分出體、用、互、變、再按五行生克之理斷其吉凶。
注意,這是講內卦的生克之理,體、用、互、變的五行生克是一定的。
若論及外卦,就需要明察外卦的“真生”、“真克”的五行之理,分出生克的輕重,來判斷禍福應驗的程度。比如,體卦為乾金或兌金,當被外卦中的離火所克。但必須是“真火”才能克制,僅有火之形色,則不一定能克金。真火克體則不吉,如果不是真火,達不到致凶的程度,最多會遇到不順而已。
何為真火?燃燒的火把、爐中火焰,窯灶中的火焰……都是真火,都會克制乾、兌的體卦,遇之不吉。
何為火之形色?比如顏色中的紅紫、光亮、枯枝代表的“離”,等等,都是火之形色,不是真火。體卦為乾、為兌,也不必過於忌憚。
再如上文所述,就算是真生、真克,也要區別其生克的程度,比如一盞孔明燈、一根蠟燭,都是“真火”,但這真火細、微、輕,只會帶來小小的不利因素。
再比如,震、巽之木為體卦,被真金所克。但是貴金屬首飾、金屬餐具、收藏用的金銀,乃至各種金屬碎屑,都是真金,恐怕難以克制體木。但如果是快刀利刃、斧子、刀具……震、巽之木的體卦,遇上了必有不吉。
繼續類推,體卦為離火,被“真水”所克。但是,如果是見到黑色、潮濕的物體,乃至血液等等,都是坎水之類,雖然犯忌諱,但不會帶來太大的傷害。
所以說,凡是體卦被外應之卦克制的,都要判斷克制的輕重。同樣,外卦中有生體之卦,也要分辨“真實”和“形色”。比如,泥土和瓦器,皆屬於坤土一類,遇上金之體卦,泥土能生金,但是瓦器就很難起到生扶的效果。
同樣,樹木、柴薪,都是屬木,遇上離火之體,柴薪馬上就能生扶離火,但是未被砍伐的樹木,生扶離火的效果就會差,時間也會遲緩。或者,木為體卦,應被真水生扶,但也要判斷這種生克的輕重,遇到家豬、血液之類的“坎水之屬”,生扶的效果就會很差。
其餘外卦中的五行生克,都要按照這種思路去類推。
再回過頭來看體卦和用卦,體卦之氣宜“承旺”,就是自身氣旺,生扶體卦的卦氣也宜旺,而克制體卦的卦氣宜衰。比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季土”(農曆每個季度的最後一個月份都屬土),當令(得時)的卦,都是“承旺”之氣。哪怕有克制自己的卦存在,損害也不會太大。
在用、互、變諸卦中,“承旺”皆吉。
但是,克體之卦不要“氣旺”才好。注意,體卦本身氣衰,這是不吉之卦。占卜到氣衰的體卦,通常問病必死,問訟必敗。就算問卜的事情不是病情和官司,也要提防惹上疾病或者官訟之事。什麼時候應驗呢?在克體之卦氣旺的時間。
同樣道理,如果體卦氣旺,而且全卦中還有生扶體卦的卦存在,好事自然會來,而且指日可待,或者應驗在生體之卦氣旺之時。
若是體卦氣衰,看內卦、外卦中是否有生扶體卦的卦存在,如果生體之卦氣旺,通常事情的結果會無大礙。如果內外卦中沒有生體之卦,即是體卦的同類之卦眾多,但都是衰卦,“氣衰孤弱”,結果就會不好。
所以,斷卦之時,必須詳細審察體用之卦氣的盛衰。
再一個斷卦之時要注意的,就是體卦、用卦的“動與靜”。
起卦之後,體、用、互、變都已經分好、排完,要根據內、外卦所代表的物象之理,審察所佔之事物是“動”是“靜”。不動不佔,也不斷。因為卦象的吉凶悔吝,都在發展變化的運動當中才會出現。沒有發展變化,就沒有辦法佔卜結果。
全卦當中,以體卦、互卦為靜,用卦、變卦為動。這是內卦的動靜。
外卦,方位之應的卦,天時地理卦,都為“靜”;人事之應,器物之類的,則有動有靜。比如,器物本身是“靜”的,但人攜帶器物而來,就是“動”的。
再比如,乾馬、坤牛等動物,都是“動”的,井沼、岩石等不能移動之物,都是“靜”的。這裏面有講究,泥土本身,是“靜”的,但是被人挖起、搬運,就是“動”的。
外卦之應的吉凶,也和“動、靜”有直接關係,動的事物,吉凶應驗的迅速,靜的事物,恐怕難以見到吉凶的結果。
這是斷卦之時需要考量的。起卦之時也要注意動靜,即是占卜者或者當事人居中為“靜”而觀事物之“動”。比如原著中雀之爭墜,牛雞之哀鳴,枯木之墜,都是見物之“動”,而占卜者居靜而占卜。
通常於後天卦法而言,當事人坐姿,事情應驗會遲緩;當事人行走中,事情應驗會迅速;站立占卜則應驗時間不快不慢,若是卧姿,應驗就更遲了……遲與速,主要是在由卦數得到的應期數上增減或加倍,需要在實際占卜時靈活運用。
總之,種種道理,都涵蓋在“動靜之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