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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易數如何預測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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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測算

  一、天時

  凡測天時,不分體用。

  全觀諸卦,詳推五行:離多主晴,坎多主雨,坤乃陰晦,乾主晴明。震多則春夏雷轟,巽多則四時風烈。艮多久雨必晴,兌多不雨則陰。夏占離多而無坎,則亢旱炎炎。冬占坎多而無離,則雨雪飄飄。

  全觀諸卦者,謂互變卦。五行謂離屬火,主晴,坎為水,主雨。坤為地氣主陰,乾為天主晴明。震為雷,巽為風,秋冬震多無制,亦有非常之雷。有巽佐之,則為風撼動之應。艮為山雲之氣,若雨久得艮則雨止。艮者止也。亦土克水之義。兌為澤,故不雨則陰。

  夫以造化之辨因難測,理之妙亦可憑。是以乾象晴天,四時晴明。坤體乎地,一氣慘然。乾坤兩同,晴雨時變。坤艮兩並,陰晦不常。卜數有陰有陽,卦象有奇有偶,陰雨陽晴,奇偶暗重。坤為老陰之極,而久晴必雨。陰氣而久雨必晴。若逢重坎重離,亦時晴時雨。坎為水,必雨,離為火,必晴。乾兌之金,秋明晴,冬雨凜冽。坤兌之土,春雨澤,夏火炎蒸。易曰,雲從龍,風從虎。又曰,艮為雲,巽為風,艮巽重逢,風雲際會,飛砂走石,蔽日藏山,不以四時,不必二用。坎在艮上布霧與雲,若在兌上,凝霜作雪。乾兌為霜雪散,離為火為日電虹霓。震為雷,離為電,重會而雷電俱作。坎為雨,巽為風,相逢而風雨驟興。震卦重逢雷驚百里,坎爻疊見,潤澤九垓。故卦體之兩逢,亦爻象之總斷。

  地天泰,水天需,昏蒙之象。天地否,水地比,黑暗多垓。八純離必旱,四季皆晴。八純坎,冬必寒,四季多雨。久雨不晴,逢艮必止。久晴不雨,得此亦然。又若水火既濟,火水未濟,四時不測風雲。風澤中孚,澤風大過,三冬必然雨雪,水山蹇,山水蒙,百步必須執蓋。地風升,風地觀,四時不可行船。離在艮上,暮雨朝晴。離互艮宮,暮晴朝雨。巽坎互離,虹霓乃見,巽離互坎,造化亦同。又須推測四時,不可執迷一理:震離為電為雷,應在夏天。乾兌為霜為雪,應在冬月。天地之理,大矣哉。理數之妙,至矣哉。得斯文者,當敬寶之。

  測天氣時,必看主卦、互卦、變卦。三卦中,離多主晴,坎多主雨,巽多主風。……我國國土之大,一日之中無處不雨,無處不晴,故以一卦定全國各地之晴陰,顯然不準。因此,測天氣預報時,必在年、月、日、時中加上地名筆畫數作為上卦,加時數為下卦。地名必以繁體字為準,“廣州”是20數,北京13數。如此得出各地不同卦象,才能斷准各地天氣。


  二、人事

  人事之測,詳觀體用。

  體卦為主,用卦為賓。用克體不宜,體克用則吉。用生體有進益之喜,體生用耗失之災。體用比和謀為吉利。更詳觀互卦、變卦,以斷吉凶。復究盛衰,以明休咎。

  人事之占。則以全體用總章,同決吉凶,若有生體之卦,即看前章八卦中生體之卦有何吉;又看克體之卦,有何凶,即看前章克體之卦;無生克,只斷本卦。


  三、家宅

  凡測家宅,以體為主,用為家宅。

  體克用,則家宅多吉。用克體,則家宅多凶。體生用,多耗散。或防失盜之憂。用生體,多進益,或有饋送之喜。體用比和,家宅安穩。如有生體之卦,即以前章人事占斷。


  四、屋舍(占卜創建之吉凶)

  凡測屋舍,以體為主,用為屋舍。

  體克用,居之吉。用克體,居之凶。體生用,主資財冷退。用生體,則門戶興隆。體用比和,自然安穩。


  五、婚姻

  測婚以體為主,用為婚姻。

  用生體,婚易成或因婚有得。體生用,婚難成,或因婚有失。體克用可成,但成之遲。用克體,不可成,成亦有害。體用比和,婚姻吉利。

  測婚,體為所佔之家,用為所婚之家。體卦旺則此家門戶勝。用卦旺,則彼家資盛。用生體,則得婚姻之財,或彼有相就之意;體生用則無嫁妝之資,或此去求婚方諧。若體用比和則彼比相就,良配無疑。

  乾端正而長。坎邪淫黑色,嫉妒奢侈。艮色黃多巧。震美貌難犯。巽發稀少疏,醜陋必貪。離短赤色,性不正常。坤貌丑,大腹而黃。兌高長,語話喜悅,白色。


  六、生產

  測生產以體為母,用為生。

  體用俱宜乘旺,不宜乘衰,宜相生,不宜相剋。體克用不利於子,用克體,不利於母,體克用,而用卦衰,則子難保。用克體,而體卦衰,則母難保。用生體,易於母。體生用,易於生。體用比和,育順快。若欲辨其男女,當於前卦審之;陰卦陽爻多者,則生男。陰卦陰爻多則生女。陰陽卦爻相生,則察所佔左右之人之奇偶以證之。如欲決之其日辰,則以用卦之氣數參決,日期用卦之氣數者,即看何為用卦,於八卦卦體時序之類決之。


  七、飲食

  凡測食,體為主,用為飲食。

  用生體,飲食必豐。體生用,飲食難就,飲食有阻。用克體、飲食必無。體用比和,飲食豐足。又卦中有坎,則有酒。有兌則有食。無坎無兌,則皆無。坎兌生身,酒醉肉飽。欲知所食何物,以飲食推之。欲知席上何人,以互卦人事推之。

  飲食人事類者,則前八卦內,萬物屬類是也。


  八、求謀

  測求謀以體為主,用為所謀之應。

  體克用謀雖可成,但成遲。用克體,求謀不成,成亦有害。用生體,不謀而成。體生用,則多謀少遂。體用比和,求謀稱意。


  九、求名

  凡測求名,以體為主,用為名。

  體克用名可成,但成遲。用克體,名不可成。體生用,名不可就,或因名有失。用生體,名易成,或因名有得。體用比和功名稱意。欲知名成之日,生體之卦氣詳之。欲知職任之處,變卦方道決之。若無克體之卦,則名易就,只看卦體時序之類以定日期。若在任占卜,最忌見克體之卦。如卦有克體者,則居官見禍。輕則上責罰,重則削官退職。其日期,克體之卦氣者,於八卦萬物所屬時序類中斷之。


  十、求財

  測求財,以體為主,以用為財。

  體克用有財,用克體無財。體生用,則有損耗之憂。用生體,則有進益之喜。體用比和,財利快意。欲知得財之日,生體之卦氣定之。欲知破財之日,克體之卦氣定之。

  又若卦中有體克用之卦,及生體之卦,則有財。此卦氣即見財之日。若卦中有克體之卦,及體生用之卦,即破財,此卦氣則破財之日。


  十一、交易

  測交易以體為主,用為交易之應。

  體克用,交易成遲。用克體,不成。體生用難成。或有交易之失。用生體即成,成必有財。體用比和,易成交易。


  十二、出行

  出行以體為主,用為所行之應。

  體克用,可行,所至多得意。用克體,出則有禍,體生用,出行有破耗之失。用生體,有意外之財。體用比和出行順快。

  又凡出行,體宜乘旺,諸卦宜生體。體卦乾震多主動,坤艮多主不動,巽宜船行,離宜陸行,坎防失脫,兌糾紛之應。


  十三、行人

  測行人,以體為主,用為行人。

  體克用,行人歸遲。用克體,行人不歸。體生用,行人未歸。用生體,行人即歸。體用比和,不日歸矣。又以用卦的行人之盈旺,逢生在外順快,逢衰受克在外災殃。震多不寧。艮多有阻,坎有險難,兌主糾爭之應。


  十四、謁見

  測謁見,以體為主,用為所見之人。

  體克用,可見。用克體,不可見。體生用,難見,見之而無益。用生體,可見,見之有得。體用比和,歡然相見。


  十五、失物

  測失物,以體為主,用為失物。

  體克用,可尋,遲得。用克體,不可尋。體生用,失物難見。用生體,物易尋。體用比和物不失。

  又以變卦為失物所在。

  如變乾,則是覓於西北,或公廁、樓閣之所,或金石之旁,或圓器之中,或高亢之地。變卦是坤,則覓於西南方,或田野之所,或倉庫之處,或稼穡之處,或土窯穴藏之所,或倉庫方器之中。震則尋於東方,或山林之所,或叢棘之中,鐘鼓之旁,或鬧市之地,或大途之所。選則尋於東南方,或山林之所,或寺觀之地,或菜蔬之園,或舟車之間,或木器之內。坎尋於北方,多藏水邊,或溪井溝渠之所,或酒醋之邊,或魚鹽之地。離則尋於南方,或爐廚之間。艮則尋於東北方,或山林之內,或近路旁,或岩石旁,或藏在土穴。兌則尋於西方,或居澤畔,或敗垣破壁之內,或廢井知沼之中。


  十六、疾病

  凡測疾病以體為病人,用為病症。

  體卦宜旺不宜衰。體宜逢生,不宜見克。用宜生體,不宜克體。是故體克用,病易安。體生用,病難愈。體克用者,勿葯有喜。用克體,雖葯無功。若體逢克而乘旺,猶為庶幾。體遇克而更衰,斷無存日,欲知凶中有救,生體之卦存焉。體生用者遷延難愈。用生體者,即愈。體用比和,疾病易安。

  若究和平之候,生體之卦決之。若見危厄之期,克體之卦決之。若論葯之屬,當審生體之卦。如離卦生體,宜服熱葯。坎卦生體,宜服冷葯。如艮溫補,乾兌涼葯。


  十七、官訟

  測官訟以體為主,用為對辭之人,與官訟之應,體卦宜旺,用卦宜衰。

  體宜用生,不宜生用,用宜生體,不宜克體。是故,體克用者,己勝人,用克體者,人勝己。體生用,非為失理,或因官有所喪。用生體,不止得理,或因訟有所得。體用比和,官訟最吉。非但扶持之力,必有主和之義。


  十八、墳墓

  測墳墓以體為主,用為墳墓。

  體克用,葬之吉。用克體,葬之凶。體生用,葬之冷退。用生體,葬之主興隆,有蔭益後嗣。體用比和永為吉地,大宜安葬,葬之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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