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火只會燒傷自己
談判專家
時間:2013-04-25 作者:admin 編輯:小故事
某公司大門口貼招聘啟事一則,誠聘談判專家一名。一青年看了啟事,來到人事部見司理。
司理:“先生是來應聘的?”
青年:“空話,豈非你這兒是餐廳我來用飯?是閱覽室我來看書?”
司理:“請坐吧。”
青年:“你沒有權力下令我坐,坐或站是我的權力,每個公民的正當權益受國家執法珍愛。”
司理:“那麼……請吸煙。”
青年:“吸煙是慢性自殺,你我無冤無仇,豈非你想謀財害命?況且,若是這煙里放了毒品,我一旦上了癮,不是要跌入無底深淵嗎?”
司理:“我並沒有放毒品嘛!”
青年:“我也沒有說你放了毒品呀!我只是假設,是合理嫌疑,你卻用一定的語氣,是不是想陷害我?”
司理:“先生,
我們換個話題好欠好?”人在職場,說謊之前要三思
青年:“咦?你這人真怪,語言是你的人身權力。我國執法明文劃定公民有言論自由,我又不是執法機關,無權剝奪你的言論權。”
司理:“能否看一下你的學歷證實?”
青年:“學歷能證實什麼?只能說明一小我私人的已往。而且,有學歷就能說明一小我私人有能力嗎?那樣看待問題是片面的,而且是主觀的。況且,現在許多學歷都摻有水分,甚至是贗品,不足為憑!”
司理:“叨教你以前是否做過這類事情?”
青年:“這是我的小我私人隱私,你無權知道。”
司理:“那我怎麼知道你能勝任這份事情呢?”
青年:“若是連這種簡樸的事情都弄不清晰,只能說明你這個司理沒有水平,基本不稱職!在這種沒有水平的人嚮導下事情,我也是不能能有前途的!現在,我就脫離這家即將祛除的公司!”
司理:“先生,請等一下,你被錄取了。”
用短為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