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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外上司

把“暗算”當成機遇

我的老外上司

時間:2014-03-30 作者:天天故事 編輯:小故事

  誠信原則、左券精神,我們嘴上無紕謬它們示意迎接,行動時卻往往“天真處置”。在這個問題上,我的上司鄧飛克給了我一個德國式的回覆。

  行政主管依然煩惱於員工治理的問題,午後倦意融融的陽光卻讓他的聲音變得模糊起來。我隱約聽到“賞罰有力”這個詞,腦子里溘然浮現出一個身影:這是一個50歲出頭的外國人,謝了頂,戴着一副眼鏡。他的形象和我心目中的外國教授驚人的一致,他是我曾經的老外上司。

  老外上司名叫Dunffiker,一個典型的德國人,嚴酷、嚴謹。他有一個雅緻的中文名字鄧飛克。當初正是他把我招進公司的,聽到他調任過來的新聞,我格外喜悅。

  遲到與罰款

  鄧飛克接手我們分部的第一個月月尾,我做好了人為冊,送去給他簽字。沒等我回到座位上,電話響了,是鄧飛克,讓我再去他辦公室。

  “請你告訴我,員工的人為為什麼有扣款一項?”

  “先生,憑證分部劃定,員工上班遲到是要被罰款的……”

  談起規章,我對答如流。

  他慣常的微笑意外地不見了。鄧飛克一臉嚴肅地說“員工手冊上沒有關於遲到罰款的條款,員工的條約上也沒有。”

  “並不是所有劃定都在員工手冊上。”我有點無奈地說,“這是我們自己制訂的考勤治理制度,這種暫且制度再常見不外了。”

  聽到這話,鄧飛克的神色變得難看起來,“不!”他提高了嗓門兒,“豈非總部授權分部制訂規章制度了?我在公司十幾年,沒有一家分部獲得過這樣的授權!”

  這樣的劃定還要總部授權?這豈非不是為了有用地治理公司?

  鄧飛克對我的註釋沒有興趣,他一再強調分部沒有權力宣布任何劃定,不能逾越權限。

  “好吧,那您以為應該怎麼辦?這是前任總司理批準的。”

  “立刻廢止,同時整理其他類似的制度!”鄧飛克不僅要周全住手這種“違規行為”,甚至還說,薪水尺度是公司與員工簽署的左券,隨便扣錢無異於違法。

  居然還違法了!小題大作,

高薪“洋打工”的得失

不能理喻!我抓起人為冊,掉頭而去。

  正改着人為表,電話又響了,照樣他“員工遲到是不能允許的,我們要阻止這種事情的發生給我一點時間,我會想出解決方案的。”

  嗬,這老外,你不是不讓罰款嗎?你又有什麼高着呢?

  一個下晝沒有聞聲鄧飛克的聲音,我竊笑不已,不知他的腦子想破了沒有。

  快下班時,郵箱里傳來了他的方案。

  員工首次遲到,由部門主管和他談話,領會遲到緣故原由。

  員工再次遲到,由分管部門的副總與他談話。

  員工第三次遲到,由你與他談話,指出他的行為已經違約,給予口頭忠告;

  員工第四次遲到,由分部總司理與他談話,給予最後一次矯正時機,

  員工第五次遲到,示意已經無可救藥,直接到你的部門,排除勞動條約。

  這個方案讓我快要昏厥了親愛的員工們,請你們萬不能再遲到了,否則,若干個談話在等着你,你不畏懼嗎?估量你的上司比你還要畏懼呢!

  正啼笑皆非間,鄧飛克的第二封郵件接踵而至:親愛的麗達:

  作為人事司理,你應該領會公司答應給員工的人為是受執法珍愛的。你沒有權力扣罰員工的勞動待遇,也不能違規代表公司錯誤地行使你的權力,這可能造成公司在執法上的風險。

  員工遲到有兩種可能:一是由於客觀緣故原由導致他們意外遲到,這是可以體諒的,不應該扣罰他們的人為。我們是講理的公司,公司的價值現是尊重員工的。二是員工刻意地遲到。這意味着員工沒有推行他的職責,違反了合約答應。這必須向他指出,而且紀錄在案,給予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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