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心經:巧幹得人心
結業生 這些陷阱你遇到過嗎
時間:2015-01-26 作者:未知2 編輯:小故事
7月28日,李偉和江里平來安徽日報反映,他們通過一次招聘會,來到合肥高新區正創電器公司,已經事情2個多月,至今沒拿到一分錢人為。招聘時,公司口頭說了基本人為、交通費、通訊費等類待遇與待遇,效果呢,除一最先從公司借出1000元外,人為總是要不到,出差破費也不報銷,一直未簽署勞動條約,社會保險等更無從談起。
自己墊錢來就職,卻墊到無錢用飯了。無奈之下,2位年輕人,便跑到勞動部門去投訴。
7月29日,高新區勞動監察大隊徐同志向記者示意:剛接到李偉和江里平的投訴,正在核真相形。若是屬實,或部門屬實,將會協調雙方妥善予以解決。若是未支付人為,就應儘快支付。此外,未簽勞動條約的,按勞動條約法劃定,應按每月尺度支付雙倍人為。
幾人遇陷阱態度各差異
7月30日上午,記者來到省人才交流中央。這裏採訪到的列位求職人,對於職場陷阱態度各不相同。
這天是醫療衛生專場。天氣雖熱,人仍然多。用人單元基本坐滿,桌子雙方熙熙攘攘。少數企業將“解決勞動保險”特意放在招聘啟事中,其招聘台前,求職者也就相對多些。
一張桌子前,幾個約30歲的男士在交流看法。他們說,一樣平常會籤條約,但多數在三五個月後,要看看業績能力,至於出差津貼,常找個理由不給,最常見的理由,就是出差沒帶回業績。
張士學來自淮南,耐久做醫藥代表。他建議新求職者籤條約時要仔細,不僅要劃定底薪若干,還要寫清業績若何提成,出差時代各項待遇等等。
無為縣小王和女友來到招聘會。大學結業2年,換過2家單元,一家是半年後籤條約,一家是3個月後簽的。他沒想過投訴,精神顧不上。他示意:周圍人中,選擇維權的也是少數。
大學剛結業的張約勝,
老家在宿松,和同夥來加入招聘。大三時,他在某電器公司做銷售,做了快要一年,直至結業,這家公司照樣不願籤條約,他於是走人。職場處事改學“春兒”
求職的楊忠民說,7月上旬,在百花井周圍,他瞥見牆上貼了某物流公司的招聘廣告。公司位於長江中路,牆上掛着營業執照,字跡模糊。房裡坐着事情職員,啟齒就問:“願不願做?”不少人愣了,紛紛贊成。那人給每人發了表格,讓去一樓體檢,體檢費96元。廣告寫着招聘10人,半小時就有8人體檢,尚有6人來取昨天體檢講述。他不禁生疑,想起這家的廣告是貼在牆上,正規職業先容中央允許的招聘廣告則是貼在玻璃窗內。這時,2位女孩來應聘文秘。他提醒了一句,三人先後脫離。不久,他在別處又見到這家公司的廣告,一氣之下,提筆就寫:“騙子!”
專家在提醒依法打陷阱
在合肥市就業服務中央,職業信息剖析師林雲濤告訴記者:眼下是大學生求兼職岑嶺,陷阱會集中冒頭,一是騙取中介費;二是以檔案費等名義收費;三是與醫院合資騙取體檢費。
他示意,非法中介機構首先會收取一些中介費,然後先容虛偽事情,或將求職者推向幾家中介機構。求職者幾回失敗后,也就偃旗息鼓。正當民辦中介機構,須擁有三樣證件:註明謀划局限並有職業先容項目的營業執照,職業先容允許證,收費允許證。“三證”原件應懸挂在醒目位置,先容費則應在先容事情樂成后收取。
他告訴記者,曾有騙子公司以招收遠程司機陪駕名義招人,聽起來事情很輕鬆,卻要求應聘者拿出800元到2000元的貨物保證金,待求職者交完了保證金,該公司便消逝了。
在合肥市就業服務中央,一旦接到求職者對於某公司有違規行為的舉報,將接納第一次忠告,第二次阻止入場的處罰。
與醫院合資騙取體檢費,是近期泛起的一種新的陷阱,此類投訴許多。然則,由於這是企業內部行為,尚無相關執法律例予以約束,羈繫起來很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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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人情:施受需謹慎